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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搬迁整改自查报告

2023-11-30 16:07:09工作报告

扶贫搬迁整改自查报告 (一)

“没想到这么快,房屋漏水问题就得到了解决,真的很感谢你们。”近日,衡南县相市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贫困群众倪某(化名)高兴地对前来回访的衡南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说。这是衡南县开展“一季一专题”易地扶贫搬迁集中治理,“靶向治疗”护航脱贫攻坚,着力提升贫困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一个缩影。

今年5月,衡南县有群众反映相市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房屋存在多处漏水现象,衡南县纪委监委立即组织开展调查,督促相关部门积极履职,要求承建单位对安置房进行维修加固,解决了集中安置点居民忧心的难题。

今年来,衡南县纪委监委以扶贫领域腐 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抓手,扎实开展扶贫领域“一季一专题”集中治理工作。

第二季度重点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开展专题治理,与县扶贫办、发改局、住建局等单位一道,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四个暗访组,进行专项督查,对20__年以来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存在的腐 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以严明的纪律强力推动集中治理工作扎实开展。

在对易地扶贫搬迁廉政风险点进行全面分析研判的基础上,衡南县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搬迁对象精准识别、项目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发放、监管部门干部作风等7个方面的内容,按照自查自纠、集中检查、重点督查三个步骤有序推进,做到问题不发现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同时,衡南县纪委监委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村组核实情况,对职能部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再监督再检查,严防专项治理“走过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易地搬迁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目前,衡南县针对易地扶贫搬迁自查出来的屋顶漏水、地面起灰、刮胶粗糙、室内门窗安装不够标准等建筑功能方面的质量问题,督促乡镇和相关行业部门建立了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挂条销账,80%以上的问题得到解决。

通过“互联网+监督”后台大数据比对,发现一村民违规申请易地扶贫搬迁,相关部门已按政策和程序取消了其易地扶贫搬迁资格,并追缴其所获得的补助资金10.6万元,3名相关责任人因履责不力受到处理。

扶贫搬迁整改自查报告 (二)

6月7日下午,湖南省东安县召开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省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县委书记冯德校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副书记、县长龙向洋主持会议。

冯德校指出,两年来,全县围绕易地扶贫搬迁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更要清楚看到存在的问题。要继续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存在问题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要认清形势,把握趋势,端正思想态度,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抓好存在问题的整改。要加强排查,力求精准,已成危房的空心房要拆除,认定为危房的要按政策开展危房改造;要强化责任担当,责任细化到人,具体到户,精准落实;要精准吃透政策,守住政策底线,做到真学、真懂、真用;要深入学习贯彻省市易地扶贫搬迁有关问题整改政策文件,摸清底子,明确责任,严格按照政策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按时间整改到位;要严明纪律,严格问责,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铁的手腕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龙向洋要求,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在整改工作上认识一定要高,动作一定要快,成果一定要实。要掌握政策、把握政策,做到一户一策,落实到各家各户。要把责任落实到位,注重方式方法,抓紧抓实帮扶措施,减少工作阻力和扶贫信访,确保全县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整改工作抓实抓好。

县委副书记陈丽,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波,县政协主席,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彭俊卿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蒋华重点就易地扶贫搬迁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何整改等方面工作进行了部署。

扶贫搬迁整改自查报告 (三)

根据《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审计发现易地扶贫搬迁问题摸排整改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高度重视,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扶贫移民局和所涉乡镇认真对照《通知》五个方面的反馈问题逐一排查核查,认真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搬迁对象

我县组织对20xx—20xx年易地扶贫搬迁各项目乡镇进行了全覆盖排查,经认真复核,未发现搬迁对象识别不精准情况,不存在已搬迁人口不在搬迁对象范围内。

二、搬迁任务

县“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共计划完成、3个乡(镇)5个村建档立卡贫困户120户440人,历时2年,现已累计完成96户360人顺利搬迁入住,占总任务的80%,剩余24户80人待发改局验收后搬迁入住。

三、未搬迁已脱贫

经与扶贫移民局对接核实,《未入住已脱贫名单》中,县已脱贫未搬迁入住的搬迁户共17户,其中镇2户已搬迁入住,并在系统中进行了标注;乡6户、镇9户因已脱贫户享受脱贫不脱政策的相关要求,纳入20__年易地扶贫搬迁计划,目前住房均已建设完成,正在筹备入住事宜,待发改局验收过后,入住信息再录入系统。

四、农户自筹资金

按照中央、省有关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标准,严控三条红线,坚守三条底线,坚持“标准主导、标准优先”,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政策”,给予1人户家庭一次性补助3.281万元,2人户及以上家庭人均补助2.281万元,严格控制户均自筹不超1万元,参照本县人均收入实际情况,我县不存在因搬迁举债返贫现象。

五、住房面积情况

在住房面积上,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我县对20xx年—20xx年各项目乡(镇)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进行全面深入排查,发现存在个别超面积问题,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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