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
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五个一”活动。紧密围绕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组织开展主题宣讲活动,深入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法规和安全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二在全省先后组织开展“中小学安全教育活动日”“职业病防治周”“安康杯”“青年示范岗”“安全科技活动周”等系列活动的基础上,统一按照国家有关安排,于6月16日集中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月”咨询日活动。
三举办“守护生命”安全知识大赛。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网站、微信微博新媒体平台,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素养为宗旨,紧密围绕学习贯彻党的xx届五中全会精神、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有奖竞答、隐患辨识、应急处置、案例分析等形式,面向社会层层开展安全知识大赛。
四举办“安全发展忠诚卫士”演讲比赛。结合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以激发和凝聚各级安全监管监察干部履职尽责、敢于担当、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为主题,层层开展主题演讲活动,并择优组成演讲团,参加全国演讲比赛,深入各地开展巡回演讲活动。
五开展安全文化精品“网上行”推荐活动。择优推荐一批警示教育影视作品、展板挂图、公益广告和安全科普读物等安全文化精品,经省组委办审核后上传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的网站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官方的网站,有效实现安全文化精品的广泛展映和快速共享,经过线上投票和线下评比,选出一批安全文化精品力作在媒体广泛展示传播。
六配合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专题片拍摄活动。选择安全生产典型做法、事故案例,组织提供典型素材,配合做好摄制“铸安”行动、“生死之间”等专题片,宣传交流经验,警示吸取教训。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根据安排部署,焦作市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 “百千万”对话谈心、县市区长论安全发展、企业法人谈安全责任、安全讲师团宣讲、安全发展论坛等一系列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并举办全市农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全面提升农村(社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素养。
积极开展“一日两查三周”系列活动。“一日”即6月16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届时,焦作市将举行大型集中宣传活动,通过设立咨询台、悬挂安全标语、发放资料等形式,宣传安全知识和事故案例,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两查”即法制专项检查和行业全面排查。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修订完善企业和职工岗位规程,焦作市将开展安全法制专项检查,提高安全生产法制转化率。针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消防、道路与水上交通、铁路、建筑施工、水利、电力、农业机械、渔业船舶、特种设备、食品药品加工、油气输送管线、民爆器材等行业领域,各级各相关部门将开展汛期专项检查,消除安全隐患。“三周”即安全科技周、安全警示周和应急演练周。各县市区、各部门、各企业要开展安全科技周活动,集中宣传“科技强安” 新成就,展示安全生产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开展安全警示周活动,组织干部职工集中观看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大讨论,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开展应急演练周活动,选择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涉爆粉尘、劳动密集型企业等高风险行业领域,工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和城市建设运行中的重点部位,特别是化工罐区和易燃和易爆品仓库,组织开展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政企联动的事故灾难综合应急演练。
市政府安委会要求,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精心筹划“安全生产月”活动,确保做到开展前有方案、开展中有检查、开展后有总结;要把“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树立安全理念,传播安全知识;要上下联动,加强沟通,及时总结上报本地、本系统(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三)
根据衡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2023年衡阳市“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衡安委〔2023〕5号)文件要求,为开展好全国第15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特制定2023年蒸湘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这个主题,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这个重心,紧扣 “一月一警示”这条主线,集中开展社会广泛参与、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推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依法治安意识;大力普及安全常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安全文明素养,提高全民安全素质;积极加强安全生产大培训,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安全发展观念,唱响安全发展主题曲,营造安全发展强磁场,激发安全发展正能量,为实现全年安全生产目标,遏制重特大事故,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提供思想基础和舆论支持。
二、组织机构
区安委会成立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周宏辉同志担任组委会主任,副区长李正金担任组委会副主任,区安委会办公室全体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协调。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区安监局局长何湘衡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指导各镇街(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和有关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三、主要活动
(一)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大宣讲活动。各镇街(片区)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围绕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立足推动安全发展、树立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动依法治安,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组织开展主题活动。
一是开展“主要领导论安全”活动。通过邀请市安委会领导、专家学者等作专题报告和主要领导接受采访、发表电视讲话等形式,教育引导全区人民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其中,各镇街(片区)安委会主要负责同志,要提供一篇书面稿给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进行汇编。
二是开展“主要媒体话安全”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网络、微信、微博等各类媒体,进行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组织专题报道,刊发言论文章,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镇、街(片区)要协调辖区内所有户外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播放“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600秒以上(其中6月16日滚动播放1200秒以上)。
三是开展“万名干群学安全”活动。举办“强化全民安全意识,提升职工安全技能”安全生产大培训活动,各级安委会要认真落实周农书记在全市安全生产大培训开班仪式上的讲话精神,以培训千名干部职工群众、覆盖全区民众为目标,组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干部、安全生产专家、企业负责人、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有丰富安全生产实践经验人员,以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老师,深入各行业领域企业一线,给广大企业管理人员和员工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安全知识,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16日为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各镇街(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突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这个重心,面向社会公众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常识,提供政策法规、应急救援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一是开展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各镇街(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开展各具特色、丰富多彩的宣传咨询活动,要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展示安全生产成果;要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的新举措、新作法,新要求,推动“三个转变”(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监管方式由行政管理模式向依法治理机制转变,由运动式集中整治向常态化监管执法转变,由主要代替企业排查隐患向通过执法督促企业自觉排查治理隐患转变)成为全社会共识;要现场演示安全应急常识和自救互救方法,回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宣传咨询点要做到“五有”,即有宣传展板(或海报挂图)、有现场解答、有实物演示、有资料分发、有志愿者参与。区安委会将采取“小集中、大分散、五进入、全覆盖”的方式,依托六个镇街(片区)和一个钢管深加工管委会,直接面向职工群众,进一步增强宣传效果。其中每个镇街(片区)分别组织3个宣传点(1个商业广场或人员密集地段、1个社区、1个学校),园区管委会分别组织4个宣传点(4家企业),安排安委会成员单位参与各宣传点活动,其中安监、发改、住建、交警和消防5个部门要参与所有宣传点活动,区安委会领导参加蒸湘街道在晶珠广场前坪组织的宣传咨询活动。
二是开展微信传播安全知识活动。把参加“安全生产月”活动的自拍照,以及对“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安全生产寄语等分享到朋友圈,开展“我为安全生产代言”微信接力活动。
(三)深入开展“一月一警示”活动。一是各镇街(片区)要制作或采购一批警示教育片、安全宣传片,通过网络、微信等平台推出。组织高危行业企业及时下载观看或在线观看,以及集体观看。要按照安全生产“一月一警示”活动部署,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富有成效的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各类媒体,每月就同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和较大典型事故进行回顾与总结分析,提出工作建议,警示全社会始终绷紧安全生产之弦。二是镇街(片区)两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和重点企业要组织本单位和本行业企业职工观看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片、开展谈心对话等活动,要剖析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各镇街(片区)和园区管委会要组织企业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集中开展警示教育,并将警示教育开展情况书面向区安委办报告。
(四)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大宣传行动。集中于六月,各镇街(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各项部署,结合“两月一行动”,结合打非治违、许可核查、专项整治等工作,大力开展执法行动,力争查办一批案件。坚持以案说法,组织媒体开展持续报道、跟踪报道、深入报道,曝光一批典型,形成监管执法强大合力和曝光隐患的强大震慑力,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年”深入开展。
(五)开展各具特色的行业安全宣传活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特种设备和消防等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宣传部门指导新闻媒体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各新闻媒体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宣传的法定职责,组织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宣传片。
(六)开展“安全生产在行动”活动。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狠抓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落实,开展“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和行政检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查暗访,邀请当地主要媒体记者随行采访报道,形成上下呼应、纵横联动的高压态势,重点检查各级各部门“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安全责任体系落实情况,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及时曝光,对存在的违法非法行为予以曝光,并跟踪推动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查处。
四、活动要求
(一)要切实加强领导。各镇街(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把“安全生产月”活动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整体部署。要明确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落实经费,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
(二)要科学制定方案。各镇街(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周密策划,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请于6月3日前将联络员名单和活动方案报区安监局办公室。要突出重点,创新形式,将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预防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推动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有效落实,确保活动开展简洁有效,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
(三)要广泛宣传报道。要组织新闻媒体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方针,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大张旗鼓集中宣传报道各项活动。各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督促指导本行业企业充分发挥标语、墙报、黑板报、户外电子显示屏、海报挂图等传统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要严格总结考核。各镇街(片区)、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文字、视频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及时向区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活动信息。请联络员于每周五12:00前将本单位一周内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报送区安监局办公室,重大活动要随时报送。报送信息情况将纳入“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内容。7月3日前将202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照片资料报送区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龙飞帆,2896238(兼传真)。区组委会办公室将7月上旬对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考评。
(五)要确保活动安全。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针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制定安保工作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治安、交通、消防等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