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方案(推荐3篇)
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方案 篇1
一、活动主题
雷锋精神与时代同行 志愿服务与文明同在
二、活动目的
营造学习传承雷锋精神的氛围,确保各交通路口和公交站点的文明秩序
三、活动时间
20xx年6月18日(劝导时间段为下午16:30 —18:30)
四、文明劝导内容
对行人及非机动车辆不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及行人走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走斑马线、在机动车道内候出租车、闯红灯、随意翻越栅栏等不文明行为和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违章带人、在机动车道内行驶、闯红灯、乱丢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
五、文明劝导员要求
1、统一标识。文明劝导员在劝导时间内要按规定着志愿者蓝马甲,头戴小红帽,手持志愿者小红旗。
2、注重仪表。文明劝导员要注重自身形象,保持着装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并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岗,当好文明礼仪标兵。
3、忠于职守。文明劝导员要按时到岗,上岗期间应主动协助执勤交警和协管员维护交通秩序,坚决有效地劝阻、制止交通违法行为,不擅自离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不与他人并岗、闲谈。
五、其他事项
请社区各志愿者积极宣传、广泛发动,认真筹划、合理安排,组织大家积极参与本次活动。
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方案 篇2
一、活动要求
1、活动目标:按照要求,达到在规定地点规定时间有足够人数开展活动;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交通秩序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有序通行,无侵占通道通行现象;无摩托车无牌行驶和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现象等目标要求。
2、活动方式:采取集中开展和自主活动的方式。集中开展由区委文明办统一组织安排,活动时间为8月5日;自主活动由我局自行安排时间、地点、志愿者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具体见附表)。
3、活动时间: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总体时间为20xx年7月30日——20xx年12月31日。
4、活动地点:交叉路口。
5、活动对象:本局志愿者队伍所有成员。
6、活动内容:一是开展文明交通劝导活动。各志愿者在交通路口劝导行人过马路遵守信号灯,不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跨越护栏;友善耐心回答他人问路;劝导驾乘摩托车戴头盔。二是开展示范带头活动。本局所有干部职工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做文明交通示范者,树立文明单位良好社会形象。做到在单位、家庭、社会倡导文明出行,带头摒弃开车打手机、不系安全带、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机动车随意变更车道、步行过街闯红灯、跨越隔离设施等交通陋习,坚决抵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员超载等危险驾驶行为,带动更多市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营造和谐文明交通环境。
二、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8月初):制定实施方案,拟定参加对象名单,确定活动路口,启动文明交通活动。
2、集中实施阶段(20xx年8月5日):派六人参加,分成三组,于上午7:30——12:00、下午15:00——18:30在制定路口开展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活动。
3、自主活动阶段(20xx年8月6日——20xx年12月31日):我局自行安排时间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展示我局的良好精神面貌,自主活动次数不少于5次。同时做好日常活动图片资料保存,作为我局文明单位创建考评材料。
4、总结推广阶段(自20xx年1月1日起):总结活动经验,推广活动做法,建立活动长效机制,推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开展文明交通活动是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内涵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的有效抓手。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安排部署,确保活动有效开展。
2、务求实效。局文明办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广泛宣传发动。各股室、大队、中心要把开展文明交通活动与创建文明单位活动结合起来,把开展文明交通活动列入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积极参与,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增进活动的实效。
3、加强督导。局文明办要加强对文明交通活动的管理,要把这项活动的成效作为文明单位创建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加强日常督查指导,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活动的经验和做法,确保文明交通活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文明交通劝导活动方案 篇3
(一) 活动主题:遵守交通 关爱生命 创建文明城市
(二) 活动背景:
随着中国的改革开放,祖国的日益昌盛,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忽视了自身的准则,遗忘自我、忽视讲文明的时代。一次又一次的交通事故的发生,酿成了极为惨重的人间悲剧,让我们不为之害怕.在最近30年来,我们社会的不断发展,城市的不断变化,交通的便利等一些的发展,给一些不重视文明的人带来极大的危机。文明出行,文明言语关系到每个市民的安全,品质的高尚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生活的质量和效率,为此我系发出以文明为先,力争做文明使者,来构建和谐、美丽的社会。
(三)活动宗旨:
弘扬城市人文精神,打造文明、安全、畅通、有序、和谐交通环境,树立城市文明形象。
(四)活动目的:
1、为了响应市校团委开展的志愿者服务月系列活动,丰富大学生的课余生活,加强校园活动氛围,促进校园文化的和谐;
2、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能加强同学们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为鄂州职业大学的爱心事业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3、增强同学们的人际关系,培养同学们的社会实践能力。
(五)活动意义:
通过此次活动的开展使广大市民进一步深刻认识到文明交通、保障安全的重要性,对有效预防和减少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六)活动前期准备:
1、活动安排:
(1)时间:3月4日开始准备,提前去市团委拿活动所需的工具.
(2)地点:银泰十字路口 汉口银行十字路口 提前熟悉地理环境。
(3)活动内容:文明劝导,安全出行。
(4)联系人:张立 (15272XX05) (610305)
余绪国 (680440)
2、前期宣传工作:
(1)媒体宣传:
a. 在校广播台播音宣传, 通过广播把此活动的具体举办时间、地点和内容直接告知同学们。
b.口头宣传:社服成员对身边的同学宣传。
(七)中期安排:
1、时间:3月5日上午 09:45——11:30 第一分队
下午 14:30——16:30 第二分队
3月6日上午 09:45——11:30 第三分队
下午 14:30——16:30 第四分队
2、第一、三分队负责银泰十字路口,每路口两人;
第二、四分队负责汉口银行十字路口,每路口两人。
3、第五分队负责协调工作,每队组织16人参加活动。
(八)活动具体流程布置安排:
1、3月5日将在银泰、汉口银行十字路口,截止日期3月6日。
2、第一、三分队负责银泰十字路口,每路口两人;
第二、四分队负责汉口银行十字路口,每路口两人。
3、第五分队负责协调工作,每队组织16人参加活动。
(九)活动效果分析:
1、通过广播台,校报,拍照上传互联网等形式, 扩大宣传力度, 增加传媒系社会服务行动队的知名度;
2、要扩大宣传影响力, 让市、校的人们对传媒系以及社会服务行动队有更进一步的了解。
(十)经费预算:
无
(十一)经费来源:
无
(十二)活动中应注意的问题及细节:
1、新闻爱好者协会负责本次活动的策划书、宣传及活动中摄影工作;
2、要按照规定的路口、规定的人数安排人员参加协勤,不允许擅自减少参加协勤人数。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段参加协勤,不得迟到、不得提前离岗;
3、要积极履行劝导职责。参加协勤的人员务必根据交警的要求选准协勤位置,应该站在什么位置就必须站什么位置,躲在树荫下或远离路口的现象必须纠正。对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要积极、大胆劝导。
4、着装要整齐,树立良好的外在形像。
5.不要随意走动,注意安全。
(十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鄂州市委员会
共青团鄂州职业大学委员会
传媒系团总支
承办单位:传媒系社会服务行动队
传媒系新闻爱好者协会
赞助单位:
(十四)活动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1. 主要负责人:张立 余绪国 万丹青 林婷 金洪远 涂亚
2. 具体任务:张立、余绪国负责整体协调,万丹青负责新闻稿件及摄影,林婷、金洪远、涂亚负责队员们的安全问题。
3. 工作人员:传媒系社会服务行动队及新闻爱好者协会全体成员。
4. 在这次活动中,社会服务行动队和新闻爱好者协会两个社团联手的承办方式,全力以赴来办好此次文明劝导活动,各位队员注意安全。传媒系社会服务行动队会竭尽全力为这次活动做积极的准备,活动中所出现的问题尽量在社团内部商讨解决,尽可能独立的完成这次活动。希望领导能够支持社会服务行动队的发展。同时希望老师同学们能提出宝贵的意见,使社会服务行动队今后承办文明劝导活动时,活动的质量不断提高,形式不断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