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园区工作者劳动合同书 (一)
使用单位:_________(简称甲方)
船舶单位:_________(简称乙方)
1.乙方根据甲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_船_________马力_________吨租给甲方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2.甲方租用乙方船舶只限于_________工作,甲方只有调度权,航行安全、技术操作由乙方船长负责。如甲方需要在船上另增设备等工作,必须经船方同意方可施行。对船体及船上设备损坏,退租时由甲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驾驶造成损失乙方自理,特殊情况造成损失,按海事章程办理。
3.船在租期内,因气候(大气、雨、雾)等原因滞船均包括在租期内,但机器发生故障或者船上责任在24小时内照收租费,超过24小时由甲方通知船管处按乙收租费退给甲方。
4.无论航行或停泊,倘遇有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政府法令和军事行动等情况,甲乙双方受损,呈请上级按海事处理。
5.租用期定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甲方如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五日前向船管处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船调回,另行安排任务。
6.租金每月为_________元,合同生效日起船管处即进行结算,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超期部份按日计收。
7.燃润料由_________方负责,但_________方需协助,其费用由_________方承担。
8.装运乱石石子等特殊物资的船舶由甲方负责配备铺垫船板等,以保护船体。
9.双方接交船舶地点_________港。
10.本合同正本三份,甲乙方和船管处各执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船管处_________份,中国银行、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分行各一份,以便执行。
11.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12.未尽事宜,发生后按照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方可执行。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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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鉴(公)证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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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 办 人:鉴(公)证机关(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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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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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鉴(公)证实行自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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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苏州园区工作者劳动合同书 (二)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
一、劳动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列 种方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A、B、C选其中之一): A、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B、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
(一)乙方的工作地点为 。
(二)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 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订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按质完成规定的工作。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 条款(A、B、C选其中之一):
A、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B、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按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的事项及内容执行。
C、经苏州工业园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乙方根据工作需要,确保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下自行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心健康。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乙方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三)甲方按规定给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护理假等带薪假期,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或双方协商决定。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职前进行健康检查。 (三)乙方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范。乙方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
(四)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每月 日为发薪日,工资发放形式为(□现金直接发放 □委托银行发放)。乙方在试用期的,试用期工资为每月 元。
(二)乙方的工资标准采用下列第( )方式确定(A、B、C、D选其中之一):
A、乙方实行月薪制,每月为 元,具体办法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B、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为每月 元(实行年薪制的每月预付工资为 元);绩效工资考核发放办法按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C、乙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工资的劳动定额管理按照甲方依法制订的相关规定执行,定额单价为 元。甲方确定、调整劳动定额应当保证本单位与乙方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劳动定额,应当按照法定加班工资的标准计算计件工资。
D、乙方实行其他工资分配形式: . (三)甲方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苏州工业园区发布的工资指导价位和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通过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修订劳动报酬规章制度,合理增加乙方工资。
(四)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的,应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相应加班工资。
(五)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以双方经过协商确定的(□ 元工资 □集体合同或规章制度规定)为基数计算。
(六)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期间的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园区公积金,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 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按 计划公积金制度为乙方缴纳园区公积金。乙方可通过园区公积 金管理中心发放的对账单或园区公积金网站查询公积金缴纳情况。
(三)如乙方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 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四)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给予医疗期和医疗待遇,按 医疗保险及其他相关规定报销医疗费用,并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
七、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甲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甲方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本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二)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乙方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3)乙方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甲方按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甲方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甲方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试用期内的,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甲方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甲方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未依法为乙方缴纳园区公积金(社会保险费)的; (4)甲方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乙方权益的;
(5)甲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6)甲方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乙方权利,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7)甲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本合同无效的;
(8)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乙方劳动,或者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有上述第(8)项情形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
除本合同: ( )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乙方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终止
、本合同期满或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本合同即行终止。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之一终止的,甲方应当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 )除甲方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乙方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3)甲方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甲方决定提前解散的;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乙方有第七条第(二)项第5点情形之一,合同期满的,甲方应当续延乙方合同期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甲方在乙方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四)甲方违法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 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或者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按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乙方赔偿金。
(五)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的手续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八、协商条款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约定条款如下:
、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的,甲方可以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2、由甲方出资对乙方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并要求乙方履行服务期的,应当事前征得乙方的同意,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3、甲乙双方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九、劳动争议处理
(一)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并严格、依法执行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给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二)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甲乙双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
动争议发生之日起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法定时效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甲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损害乙方合法权益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十、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不得涂改,甲方对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四)本合同如需同时用中文、外文书写,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劳动保障部门一份。
(六)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甲方盖章:
苏州园区劳动合同范文二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在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合同类型和期限
第一条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完成时即终止,其完成的标志事件为 。实行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 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二条 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工作地点从事 岗位(工种)工作。该岗位(工种) (有或无)接触粉尘或放射性物质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有或无)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第三条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条 乙方实行 工时制。
、标准工时工作制。
2、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3、不定时工作制。
第五条 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的,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征得本企业工会和乙方的同意,并按《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在综合计算周期内,乙方总实际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或甲方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甲方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乙方工作的,甲方应依法支付乙方相应工资报酬。
第六条 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各项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七条 甲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规范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及其标准。
第八条 对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甲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在合同期内应定期对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第九条 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第十条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对甲方及其管理人员漠视乙方安全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
五、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为 元月。
第十二条 乙方试用期满后,甲方应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实行以下第 种工资形式:
、计时工资。乙方的工资约定为 元月。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的工资调整按照甲方的工资分配制度确定;如乙方的工作岗位变动,按新的工资标准确定。
2、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乙方的劳动定额为 ,计件名称为 ,计件单价约定为 元件。
3、其他工资形式。具体约定可在本合同第三十四条中明确。
第十三条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甲方支付乙方的应发工资,不低于本单位集体合同约定标准,并不低于本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四条 甲方按有关规定支付乙方加班加点工资的工资基数,按温劳社劳薪[xx年休假、探亲假、丧假等假期期间,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标准,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乙方工资。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 甲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具体为 ;乙方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按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相关手续。
第十七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乙方工伤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政策法规执行。
第十九条 乙方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各项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规章制度
第二十一条 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应向乙方公示。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八、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
第二十三条 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第二十四条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五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甲方可以随时解除乙方劳动合同;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甲方可以解除乙方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规定。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试用期内为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七条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甲方因经济性裁员,可以解除本合同,但不得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第二十八条 本合同期满,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乙方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甲方应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 本合同期满时,如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延续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十条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出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的,本合同终止。
九、经济补偿和赔偿
第三十一条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的,应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和地方有关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三十三条 乙方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下列损失:
、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十、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四条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五条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十六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 他
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末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在合同期内,本合同的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相关条款即行废止,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三十九条 乙方确定下列地址 为劳动关系管理相关文件、文书的送达地址,如该地址发生变化,乙方应书面告知甲方。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签名) 年 月 日
苏州园区劳动合同范文三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 年______月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单位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
姓 名__________ 性 别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实际居住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名称_______________ 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
社会保险个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本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生效。
二、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或从事以下工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不超过四小时,自_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止 ,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
五、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后,甲方应当以货币形式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____________元,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劳动报酬的时间为每月上半月_________日,下半月_____________日。
六、甲乙双方约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办法:
七、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卫生教育和职业培训,并为乙方提供以下劳动保护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因乙方从事的工作岗位有职业危害可能,在甲方的监督下,乙方须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九、甲乙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劳动合同。
十、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支付的小时工资低于苏州市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乙方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
十一、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
或负责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签名日期:_______________
签章日期:________________
苏州园区工作者劳动合同书 (三)
(一)甲方实行每日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44小时的工作制度。并保证每周乙方至少不间断休息24小时。
(二)甲方可以报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产、工作需要,经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可安排乙方加班加点,但每个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长工作时间不受第(三)项规定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共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必须连续生产、运输或者营业的;
4.必须利用法定节日和公休假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的;
6.为完成国家下达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内享受国家规定的节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亲、婚丧、计划生育、女职工劳动保护等假期的待遇。
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2、乙方向各方陈述和保证如下:
(1)其保证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内容的真实性;
(2) 其具有签订本合同的行为能力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和能力,并且其与甲方签订本合同的行为不会导致甲方因此承担任何对第三方的责任;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其构成有约束力的义务。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
1、岗位聘任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确需变更的,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办理。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效力不变。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聘任合同自行终止:
(1)聘任合同期满,或聘任合同约定终止聘任合同的条件出现;
(2)甲方撤消或解散。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聘任合同:
(1)乙方在试用期内不胜任岗位要求;
(2)乙方严重失职、渎职,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
(3)乙方年度考核不合格;
(4)乙方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
(5)乙方因私出境逾期不归;
(6)乙方不履行聘任合同;
甲方依据上述条款解除乙方聘任合同,乙方应在30日内办妥终止聘任关系手续。
4、乙方在聘期内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聘任合同自行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