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电项目工程安全协议书(推荐3篇)
风电项目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1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环境保卫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为加强承包风机建筑、安装工程及风机维护检修的安全环境管理,防止工作过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负责的行为,防止造成人身、设备事故和环境污染等,确保施工现场工作过程的安全和文明,保护员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营造良好治安环境,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订本协议,以资履行。
名称:
地点:
范围:
期限:
一、安全目标
1.1 杜绝人身死亡事故;
1.2 控制轻伤,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
1.3 杜绝重大工作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1.4 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5 杜绝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 杜绝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7 杜绝重复发生相同性质的事故;
1.8杜绝群体卫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执行法律、标准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2.3 《电力建设文明工作规定及考核办法》
2.4 《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最新版)》
2.5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2.6 《GB50870-_________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
2.7 《GJG348-_______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志设置》
2.8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2.9 《GJG-59》检查标准
三、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环境管理例会,对乙方安全环境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通报安全文明工作状况,乙方必须准时参加并按要求积极落实会议安排的各项工作。
3.2 甲方要对乙方进行适当的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知识宣贯,特别是有关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风险控制内容的宣贯。应向乙方明确工作过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环境管理文件资料。
3.3 工作前,甲方应督促乙方对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工作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要求,并对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的情况进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3.4 甲方要依法秉公办事,组织开展所属区域内的安全环境工作,经常性地指导、监督乙方的安全环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环境管理与甲方接轨,并处于受控状态。当乙方出现安全、文明工作严重失控情况下,甲方有权做出处罚、停工整顿、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场的决定。
3.5 乙方发生突发安全事件或重大环境问题,甲方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置,尽量缩小影响,减小损失。
3.6 甲方应贯彻承包工程先订合同、职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协议后开工的原则,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务。
3.7 乙方发现工程现场存安全隐患,需要相关方整改的,甲方应及时协调督促相关方消除安全隐患,为乙方提供安全环境。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执行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政府颁布实施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接受政府各级劳动保护监察机构的监察。执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关安全环境的管理程序,并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指导和考核,并定期向甲方安监部门汇报工作。
4.2 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项目时,必须经甲方安监部门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才可承包,并订立本协议。乙方不得将承包工程转包。乙方单位人员进场和中途补员时,须向甲方安监部门提供体检和三级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审查,发现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勒令辞退。乙方需与其劳务分包队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4.3 对本单位所有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受教育人员的名单和考试成绩必须报甲方备案;凡增补或调换人员,更换工种,必须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考试,考试成绩报甲方备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现场工作。
4.4 贯彻谁工作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乙方发生事故必须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甲方,不得隐瞒、拖延不报,应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4.5 乙方必须要建立安全管理组织体系,明确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 当甲方认为确实有必要暂停工作并提出要求乙方暂停工作的书面意见后,乙方应当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实施处理意见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复工要求。在甲方组织验收并签字同意后,乙方重新工作。
4.7 乙方工作人员应对所在的工作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器具、安全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工作,并经落实整改后方准继续工作。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必须经工作负责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员的同意,办理手续,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更动现场安全防护设施。任何一方人员,擅自拆除、更动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该方负责。 4.8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消防规定,正确使用动火工作票。
4.9 乙方必须为作业人员配备应有的劳动保护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统一要求时,必须按照甲方要求配备劳保服装、安全帽、安全带等防护用品。乙方所属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必须能满足所从事工作的要求。
4.10 乙方在工作期间,应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划要求,对所承担工程区域的文明工作、环境及设备维护负责。按顺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齐有序,工完料尽场地清,现场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并及时清理。
五、事故处罚:
发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规定进行考核。
5.1 事故处罚:发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类障碍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2 人身伤害:发生人身伤害的考核,执行甲方的有关规定。
5.3 发生设备二类障碍及异常的处罚如下:
5.3.1 发生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20__元。
5.3.2 发生非人为责任二类障碍,扣罚责任单位1000元。
5.3.3 发生人为责任异常,扣罚责任单位800元。
5.4 安全管理
5.4.1 日常考核:
5.4.1.1 发生火险、火情的考核,执行本细则“消防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2 发生交通事故及交通违章事件的考核,执行地方公安部门和本细则“车辆管理”的有关规定。
5.4.1.3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年内首次发现,考核500元,重复发生加倍考核,发生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考核500-1000元。
1) 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
2) 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
3) 高空作业随意抛掷工具和材料;
4) 酒后上班工作;
5) 无票作业、无票操作以及不严格执行操作监护制度;
6) 氧、乙炔瓶混放、混运;
7)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
8) 巡视检查设备不到位,走捷径
9) 架子搭设不合格,跳板没固定、作业平台无护拦;
10) 停电作业没按规定停电、验电、挂接地线;
11) 操作中监护人员随便离开现场
5.4.2 安全管理: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500-1000元;
5.4.2 .1 各种安全工器具没按时检验,每台次考核1000元;
5.4.2 .2 工作人员危险点不清或安全措施没全部执行,考核1000元;
5.4.2 .3 本部门、本班组发生不安全事件没有认真进行专题分析,考核1000元;
5.4.2 .4 没按时进行安全活动、没按要求学习上级文件、安全通报,考核1000元;
5.4.2 .5 事故通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单位领导没签署意见,考核500元;
5.4.2 .6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认真执行,考核1000元;
5.4.2 .7 电缆防火一处不合格,考核500元;
5.4.2 .8 “两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0元;
5.4.2 .9 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试不及格,每人次考核100元;
5.4.2 .10 各种报表、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不及时上报,每次考核500元;
5.4.3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凡发生设备二类及以上障碍、人身伤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门,由部门领导负责立即向公司领导及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不按规定报告者即为隐瞒事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按同等事件给予加倍考核。
5.4.3.1 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领导比照隐瞒事件处理:
1) 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
2) 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
3) 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
5.4.3.2 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发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发包方(盖章):(甲方) 代 表(签名):
承包方(盖章):(乙方) 代 表(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风电项目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将丽珠制药厂的部分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和省、市、地区有关法规、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本协议即生效。
一、承包工程项目:
1. 工程项目名称: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围:
4. 承包方式:
二、工程项目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协议内容:
1. 乙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地区和上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和规定。
2. 乙方应有安全管理组织体制,包括抓安全生产的领导,各级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应有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制度等。
3. 乙方在施工前要认真勘察现场,工程项目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严格按施工组织设计和有关安全要求施工。安全措施:(1)应设有二条安全绳,确保高空作业人员安全。(2)施工期间甲乙双方个派一名安全员在现场监督。
4. 乙方的有关领导必须认真对本单位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和自我保护的能力,督促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和法规。
5. 施工前,甲方应向乙方介绍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及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会议,并可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文明施工等规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6. 根据工程项目的内容和特点,乙方应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有交底的书面材料。
7. 施工期间,乙方指派管理人员负责本工程项目的有关安全、防火及文明施工工作;甲方指派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联系、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防火及文明施工规定。
8.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防火管理的各项规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于查出的隐患,乙方必须限期整改。对于乙方无正当理由且不按要求限期整改隐患的行为,甲方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如:责令停工等)或按照工程总价的 5 %处以罚款,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因乙方施工造成安全事故或不整改隐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进行赔偿。
9. 乙方应督促施工现场人员自觉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10. 乙方人员对所在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及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立即停止施工,并落实整改后方准施工。一经施工,就表示该施工单位确认施工场所、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处于安全状态。施工单位对施工过程中由于上述因素不良而导致的事故后果负责。
11. 对于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机具设备、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脚手架等,在搭设、安装完毕提交使用前,乙方应按规定组织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12. 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各种设备以及工具等均应由乙方自备。如乙方向甲方借用或租赁,应由双方有关人员办理借用或租赁手续,制订有关安全使用和管理制度。甲方应保证借出的设备和工具完好并符合安全要求,乙方必须进行检验,并做好书面记录。借入使用方一经接收,设备和工具的保管、维修应由借入使用方负责,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使用过程中,用于设备、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当而造成伤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负责。
13. 乙方对施工现场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变动。如确实需要拆除更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甲方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书面同意,并采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后方能拆除。
14.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地区的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核站培训后持证上岗,并按规定定期审证,中、小型机械作业必须按规定做到“定机定人”和持证操作;起重吊装作业人员必须遵守“十不吊”规定,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器、机械设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15.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消防器材不准挪作他用。电焊、气割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严禁使用电炉。冬季施工如必须采用明火加热的防冻措施时,应取得防火主管人员同意,落实防火、防中毒措施,并指派专人值班。
16. 乙方需用甲方提供的电气设备,在使用前应先进行检测,并做好检测记录,如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经整改合格后方准使用,违反本规定或不经甲方许可,擅自乱拉电气线路造成后果均由肈事者单位负责。
17. 贯彻先订合同后施工的原则。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员从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务,乙方应拒绝合同外的施工任务,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有关方负责。
18. 乙方在施工中,应注意地下管线及高压架空线路的保护。甲方对地下管线和障碍物应详细交底,乙方应贯彻交底要求,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和有关部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9. 乙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后,应自觉地向所在地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办理建设工程开工安全受监报告手续。
20. 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在乙方施工期间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赔偿责任,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除外。乙方人员在施工期间造成伤亡、(火警)火灾、机械等重大事故时,应立即进行抢救伤员和保护现场,按国家及省、市、地区有关事故报告规定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及市、区(县)劳动行政部门等有关机构。乙方人员的人身安全保险(含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由乙方负责。
21. 施工前应对可能破坏的环境采取保护措施,施工期间因施工产生废气、固废、噪声等应处理后达标排放,尽可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施工后,应全面清场,修复破坏的环境。
22. 因施工造成环境事故,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
23. 其他未尽事宜。
—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24. 本协议订立的各项规定如遇有同国家和省、市、地区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省、市、地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25.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有效,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6. 本协议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由于违反协议而造成后果者,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公司盖章)乙方代表(公司盖章)
建设单位安全代 表
(签字)
承包单位安全代 表 (签字)
日期:日期:
风电项目工程安全协议书 篇3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 工程的生产顺利、安全的施工,确保该工程按期保质完成,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特与 (以下简称乙方)签定安全合同。甲乙双方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一、甲方责任
1、提供乙方所需的完好的三通一平场地。
2、经常指导、检查工程的安全工作,为乙方提供总配电柜等。
3、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如违反安全有关规定按规定给予处罚。
4、其它需甲方完成的有关工作。
二、乙方责任
(1) 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民工)要熟知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注意力集中,严禁酒后操作、听随身听和嬉戏打闹。
(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做好人员登记和办理暂住证等工作。
(3).禁止班前、班中喝酒或打架、斗殴;禁止施工现场穿拖鞋、凉鞋、赤脚或赤膊;禁止参与盗窃、赌博、流氓等活动。不准工作之余不向相关负责人请假彻夜不归;家属来访时,应向负责人报告,不准使其住在宿舍。
(4) 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起重机司机、打桩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必须经过专门训练,考试合格发给操作证,方准独立操作。
(5) 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在没有防护设施下高空、悬崖式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安全带。安全帽、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6) 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要经工地负责人同意。
(7) 做好施工现场和宿舍的安全防火工作,严禁故意损坏消防设施或擅自施放灭火器材。
(8) 机械操作要束紧袖口,女工发辫要挽入帽内。
(9) 机械和动力机的机座必须稳固,转动的危险部位要安设防护装置。
(10) 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完好方准使用。
(11) 电气设备和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严禁私拉乱接,用铜丝代替熔丝;禁止在配电柜、操作柜内放杂物。各种电动机具必须按规定接地接零,并设置单一开关。临时停电或停工休息时,必须拉闸加锁。
(12) 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行和超负荷作业。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运行中修理。
(13) 电气、仪表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运行。运转时不准清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
(14) 乙炔发生气、液化石油气,必须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15) 暴雨台风前后,要检查工地临时设施,机电设备、临时线路,发现倾斜、变形、下沉、漏雨、漏电等现象,应及时修理加固,有严重危险的,立即排除。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和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