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建设项目钢材采购合同(推荐3篇)
小区建设项目钢材采购合同 篇1
供方:
需方:
本着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则,供需双方就需方杭州“赞成良著花苑”项目的钢材供应达成如下协议。
一、所供钢材品种、材质、规格、数量及生产厂家
1、线材Φ6.5Φ8;
2、圆钢Φ10Φ12,9米定尺;
3、螺纹钢Φ10~Φ32;9米定尺;
本工程所需的全部上述产品。
主要供货厂家为:线材____常州中天、永钢、萍钢;
圆钢____湖州富钢;
螺纹钢____常州中天、江阴长达、江阴西城、萍钢、沙钢、永钢、新兴铸管。
如遇上述厂家断档,可以书面形式通知需方,经需方认可,方可改供其他钢厂产品。如无特殊情况,供方不得供应以上厂家之外钢厂的产品。
二、供方所供钢材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即螺纹钢20__.2—20__标准、圆钢、线材20__.1—20__标准,提供产品质量证明书。
三、计量:圆钢、螺纹钢定尺、理论计量交货;线材以出库磅码
单为准。具体数量以需方或需方指定的施工单位收货人签收为准。
四、结算方式及价格
每个日历月为一个结算周期,结算清结款项一次。以送货当月的杭州市当月《杭州造价信息》中供应价相对应品种规格下浮30元/吨作为结算价。如遇当月《造价信息》价格调整,则调整部分在下月结算时一并清结,不影响当月正常结算。
需方在每个结算期满及收到供方提供正式发票之日起15日内向供方付清应付款项。。
五、交货地点及交货方式。
交货地点:杭州市三里洋码头等。
交货方式:由供方代运至需方工程现场,运杂费及装卸费等30元/吨已含在单价中。
六、每月25日需方预报下月用材计划,以便供方备料。需方对所报计划实际变更不应大于±10%。如果变更数量大于±10%,则供方需另行组织采供。供方在接到需方具体送货通知后三天内将钢材送至工程现场。需方须具备必要的卸货条件并及时收验货。
七、异议处理。
关于质量异议,需方必须按照国家相关的产品标准和使用标准验收和使用钢材,需方不得使用未经复检合格的钢材,否则产生后果与供方无关。如遇对钢材存有质量异议时,需方可随时向供方提出。供方应根据工程进度需要,48小时内先调入同规格、相应数量的双方无异议的钢材以确保工程使用。有异议钢材如经判定确为不合格产品,供方负责退或换,并承担相应的运吊费用。如果未能按约送入钢材,则每延期一天,供方赔偿_元。
关于计量异议。需方对供方所供钢材存在计量异议应在收货当时提出,供方在接通知后24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处理,需方应根据双方确认的结果才予签收。
八、关于违约责任
为使本合同顺利履行,双方约定:如供方延期送货,每延期一天,赔偿需方100元/吨,同时需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如需方延期付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供方所欠款项的0.8‰的滞纳金,如需方延期付款时间超过10天的供方可停止供货,如超过30天的供方可单方面提前终止本合同。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供方:代表:
需方:代表:
__年_月_日
小区建设项目钢材采购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至本项目质保期结束时止
一、总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工程项目的材料主材的供货事宜签订本合同。
二、合同价格
1、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元,即大写人民币 ,上述金额为含 %税价格。具体分项价格参见附件1《采购设备或材料清单》。
2、本合同总价为货物运至甲方项目部指定地点价,包含货物价格、工厂监造、运输费、运输保险费、现场安装指导费、调试费、质保期内维护费及相关税费。
三、技术质量标准
按国家标准并根据需方要求确定,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有关规定的要求,满足工程项目的招标文件和联合设计文件中的相关技术指标。相关技术文件及图纸参见附件。
四、支付条款
根据工程进度支付货款,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向甲方按合同约定如实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发票开具要求及责任
(一)每批设备经甲方验收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乙方应在开票之后7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送达甲方,甲方签收发票的日期为发票的送达日期。
(二)乙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迟延支付应付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的各项合同义务仍按合同约定履行。不合格发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开具发票种类错误;开具发票税率与合同约定不符;发票上的信息错误;因乙方迟延送达、开具错误等原因。
(三) 乙方提供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需遵守如下条款:
1.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交甲方办理发票交接手续,无甲方经办人员签认,视为乙方未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2.乙方开具虚假、作废等无效发票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开具、提供发票的,乙方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乙方重新开具的发票仍与合同约定不符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甲方拒绝接收;乙方无法开具发票的,乙方除按本项前述约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应退还甲方已付款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账户必须是合同约定的在主管国税机关备案的账户,若账户变更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签订合同变更或补充合同;如乙方随意改变账户,甲方将拒付货款,由此引起的延期付款责任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因乙方自身纳税人身份,纳税方式变化带来的适用增值税税率的变化,导致对甲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5.如果甲方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联,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专用已报税证明单》。
六、货物的交付
1、交货时间: 年 月 日前免费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2、交货地点:
3、联系人: 电话:
4、发货时乙方要向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质量证明书和检测报告、质量保证书、原产地证明、产品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和出厂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七、货物的安装和检验
1、在交货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材料符合合同规定的证书。但有关质量、规格、性能和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乙方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在乙方提供的证书中加以说明。
2、甲方在检验的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规格、数量与合同不符或质量有问题,甲方有权拒收,要求乙方更换,并赔偿相关损失。
3、乙方根据甲方项目现场的实际情况,如有需要应安排专业工程师负责进行现场安装,并提供货物安装的一切技术支持,所发生的费用应包含在设备或材料清单单价中。
八、货物保修
1、质保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毕,本合同项下所涉项目交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期限为 年。
2、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当为甲方提供无偿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A乙方承担对所供设备或材料系统的维护、维修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B乙方收到甲方报修电话,保证在三个小时内作出技术响应,如需现场维修,技术人员保证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否则甲方有权拒付质保期维护费;
C对甲方在系统硬件上提出的扩容和升级更新要求,乙方在技术、商务、人力等各方面全力提供充分的配合和支持,力求满足甲方需要。
3、保修期满后,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3个工作日派人至甲方现场,对设备或材料进行维修、更换,乙方可酌情收取成本费和服务费。
九、保证和责任
1、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执行规定的时间内产品质量符合行业要求。
2、缺陷责任期为监理工程师签发的运行证书后的 个月,如果由于乙方产品所涉及的原因造成缺陷责任期延长,乙方仍应承担免费更换、和改善的责任。
3、缺陷责任期满后,乙方仍须按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约定的响应时间等服务方式为其所提供的设备和系统提供终身的保修服务,服务费用的计取和支付方式双方另行商定。
十、违约责任
1、乙方应依约向甲方按时交货,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每延期一天乙方按合同总价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2、甲方应依约向乙方支付款项每延期一天甲方按未付款项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最多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3、若因乙方无法按时提供合同约定的设备及材料,或提供的设备及材料与合同约定的标准严重不符,影响该项目的验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价款的5%,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乙方超出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7日后,仍未能依约向甲方交付齐其应交付的所有产品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货款并赔偿因乙方不能交货给甲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一、不可抗力
合同签订后如,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遭遇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3天内将发生原因和情况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可部分或全部免除遭受不可抗力方的合同责任,双方亦可协商解除合同。
十二、争议解决方式
1、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提交双方认可的仲裁机构仲裁或双方认可的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经过双方协商所达成的其他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条款,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纳税人身份: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纳税人身份:
税号:
日期: 年 月 日
小区建设项目钢材采购合同 篇3
供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因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丙方对乙方合同义务进行担保,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经各方平等友好协商,订立以下条款。
一、乙方工程建设所需的钢材全部从甲方购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注:合同签订后,甲方每一次送货后,乙方未在一个月内向甲方再次发出书面的需货通知,则该情况视为乙方从其他渠道购买钢材,即为违约),否则,甲方视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应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的要求赔偿给甲方,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
二、乙方根据工程进度的需要,分批向甲方购进所需钢材,乙方每次需货,应提前天以传真方式(传真需加盖乙方公司公章)通知甲方所需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及货款价值,该传真应经甲方书面确认,甲方在确认后安排车辆将该钢材送到乙方上述工地现场,运费及吊装费由甲方承担。注:若乙方以电话方式通知甲方送货,则送货时间、地点、数量、单价、总金额以送货单所列示的信息为准,甲乙双方对签收的送货单无争议。
三、每批货物的价格参照上海西本钢铁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的当天市场价格上浮元/吨计算,并以送货单确定的单价和总金额为结算依据。甲方所送钢材数量全部按理论重量或计算。
四、钢材接收验收方式:
1.钢材交货地点为:。
2.乙方授权本公司工作人员名字,身份证号码,工作人员名字,身份证号码。负责收货并代表乙方签署收货单(或送货单),其签收视为乙方收货且对货款金额的确认,签收时该工作人员应出示身份证并在相应单据上注明身份证号码。乙方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收货时,应由工作人员出示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者由乙方能够直接在收货单上加盖公章,或由乙方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3.乙方收货后应先检测后使用,如未经检测先使用则视为合格。乙方收货如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在收获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出相关的检测报告,否则该批钢材的质量视为完全合格。经甲、乙双方确认钢材质量确实不合格后,甲方应将质量不合格的钢材运回,并承担运回所发生的运费,但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同时甲方在五日内换送合格钢材。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1.乙方的工程于年月日开始至年月日止,这期间总计钢材用量为吨全由甲方供货。
2.甲方先期垫资吨钢材,以后每次送货到场后当场支付该批货款的%,剩余%的货款累计到满吨货款时,则甲方为乙方实际垫资了吨货款,该吨钢材款自合同签订日起满个月时即行全部支付;期间超出吨的部分在货到时即行支付各批次货款,乙方应在当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
如乙方未按前款规定如数支付材料款,甲方有权拒绝送货并有权把未使用的钢材运回(注:乙方应赔偿此批全部钢材来回运费及吊装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所有货款(含垫资款和到期货款),同时乙方应承担应付钢材款及垫资款日计千分之的违约金;另甲方有权就乙方付款不符(违反本合同付款规定)的行为单方解除合同。
3.乙方应要求甲方在年月日开始供应钢材,乙方要求甲方供货总量不少于吨,若乙方需求数量不足合同数或乙方未在合同签订后日内要求甲方供应钢材,乙方应适当补偿甲方由于垫资而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补偿给甲方以吨钢材垫资款(按送货单确定的金额为准)为基数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四倍计算并支付给甲方作为补偿金。
六、甲、乙、丙三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解除后十日内支付全部所欠钢材款并承担全部钢材欠款日计%的违约金。
七、甲、乙、丙三方发生任何争议首先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提交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处理。
八、丙方对乙方在本合同中应履行的所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垫资款、货款及违约责任的承负进行担保,担保期限自债务产生之日起到债务履行期满后二年。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印章):乙方(印章):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