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纱摄影合同(推荐3篇)
婚纱摄影合同 篇1
婚纱摄影(礼服租售及拍照)合同
甲方:?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络电话:_________
营业登记字号:_________
兹为下列婚纱摄影(礼服租售及拍照)事宜,订定本合同,载明双方之权利义务关系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与乙方应就本合同所附表格的约定事项详细记载;该表格所载双方约定事项为本合同的一部分。
第二条?乙方依据本合同完成的相关工作,应使其具备约定的品质及品质无瑕疵。
第三条
1.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事项的,乙方免除给付义务,甲方亦免给付价金,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或非全部不能履行,而其履行对甲方无利益时,甲方可解除合同。但乙方提出的替代方案经甲方同意的,合同以重新协议的内容继续。
2.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迟延给付的,乙方不负迟延责任。
第四条
1.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摄影等工作有瑕疵的,甲方除可定7日以上的期限请求乙方重新制作或修补外,并可请求赔偿其损害。
2.乙方不于前款所定期限内重新制作、修补,或其瑕疵不能修补或修补显无意义的,甲方除可径行解除合同或请求减少报酬外,并可请求赔偿其损害。
第五条?因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致给付迟延的,甲方可径行解除合同,并可请求损害赔偿。
第六条
1.甲方于约定的化妆、试穿、摄影等期日内,应配合乙方为必要的协助行为。
第七条
1.甲方应于约定的选片日期到乙方的营业所选择_____,于约定的取片日期到乙方的营业所取回相片。甲方不于约定的期日选择_____或取回照片的,乙方应订七日以上的期限,催告甲方选择_____或取回照片。
3.双方同意甲方不于第一项期限内选择_____或取回照片的,乙方经保管_________个月后可请求收取报酬及保管费,并销毁_____或照片,终止本合同。
第八条?甲方可随时终止合同,但因合同终止对乙方所造成的损害,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甲方选定部分的底片、_____,其著作权归属甲方,乙方应连同照片同时交付予甲方;未经甲方选定部分的底片、_____,乙方应予以销毁。
第十条
1.非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就依本合同完成的摄影作品及其他著作物,为其他使用或利用。
2.乙方违反前款规定,致对甲方造成损害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乙方应确保其为履行合同所提供的衣物、工具或场所等,无安全或卫生上的危险。
第十二条?乙方可收受定金,其金额于不超过本合同总金额的20%范围内,由双方约定于附表中。
第十三条?租借的礼服无灭失、毁损情形时,乙方应无息返还收受的押金。
第十四条
1.本合同共计一式两份,由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2.乙方不得向甲方要求收回合同。
第十五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依_____、消费者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甲方:_________(签章)
乙方:_________(签章)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婚纱摄影合同 篇2
甲 方:
负 责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负 责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关于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 碧桂园(以下简称“本园区”)的场地进行婚纱摄影事宜签订本协议,以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合同概况
1、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提供以下指定位置,由乙方进行婚纱摄影拍摄:
2、场地用途:乙方承诺其使用该场地仅用于婚纱摄影之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或增加该场地使用用途。
3、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乙方须使用本协议项下场地开展婚纱摄影活动的,应提前 _____日告知甲方,因乙方未能提前告知导致场地无法使用的,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乙方承担。
5、场地使用时间:乙方同意其拍摄婚纱摄影的时间为每日
至 ,在使用场地期间不得影响其他人工作和休息,如遇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 甲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场地;
(二) 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
(三) 乙方应当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该场地;
(四) 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使用甲方指定范围外的场地;
(五)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破坏甲方或园区内的财产,否则照价赔偿;
(六)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所涉场地转租、分租给其他第三方;
(七)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场地范围内擅自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
(八)乙方在经营过程中不得利用甲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甲方子分公司、关联公司)的名义进行宣传、推广等业务。
三、场地使用费
1、该场地在使用期限内的场地使用费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场地使用费按□月/□季度/□半年度支付,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首期场地使用费 元,以后每期场地使用费的具体支付时间为:
(1) 年 月 日前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场地使用费人民币 元;
(2) 年 月 日前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场地使用费人民币 元;
(3) 年 月 日前支付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的场地使用费人民币 元。
2、以上款项乙方应付款至甲方指定账户,即:
收款单位:广东碧桂园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3、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的,乙方除付清应付未付的场地使用费外,每延迟一天,还应向甲方支付延迟部分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
4、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费用后,为乙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关税费需由乙方承担,具体税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合同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则属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1、在本园区进行违法活动的;
2、拖欠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达 天的;
3、影响业主正常居住活动,经甲方发出书面纠正通知达 次的;
4、在经营过程中对本园区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造成损坏或对本园区业主的自用部位造成损坏的。
5、经营活动造成业主投诉达______次或造成业主事件的;
6、违反本协议第二条第(八)款的;
7、乙方、乙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园区的相关规定,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害的。
甲方依本条上述约定解除本协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元,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补足。
(二)本协议有效期限内,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自动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1、该场地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提前收回的。
2、该场地因社会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该场地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场地拆迁许可范围的。
4、该景点毁损、灭失或者被鉴定为危险场地的。
(三)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而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应及时结清本协议有关的一切费用:
1、因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反对乙方使用场地的。
2、本合同有效期限内,若甲方不再作为本园区物业服务企业(如选聘新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物业服务合同到期终止的。
五、其他
1、保密条款:未经对方同意,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中的内容向任何第三方(关联公司、顾问公司、技术指导公司除外)泄露,否则视为违约,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且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予以补足。本保密义务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
2、双方确认若出现乙方违约的情形而甲方又接受乙方支付的场地使用费等费用的,不视作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甲方该权利的放弃仅以甲方的直接承诺为准。
六、附则
1、本协议如有附件,则为本协议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合同条款的手写修改除非双方盖章否则无效。
3、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任何一方在协议履行期间对另一方的履行行为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双方应首先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如双方未能通过协商方式解决争议,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协议一式 三 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乙方持一份,甲方持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婚纱摄影合同 篇3
一、双方权利义务
(一)一方如需变更拍摄时间、地点的,需提前3日告知对方,并征得对方同意。
(二)甲方在拍摄期间应当服从乙方安排,配合乙方完成各项服务,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应当自行保管或交由乙方保管。
(三)甲方应当按照约定时间选样、取件,未按照约定时间选样、取件超过6个月的,乙方在通知甲方后可不负保管责任。
(四)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如实、全面告知除套系内容外其他可能收费的产品、服务的内容及收费标准。服务中发生套系外收费项目的,双方应当按照签订合同时甲方认可的收费标准即时清结相应费用。
(五)乙方收到钱款后应当即时向甲方开具收款凭据,注明收费项目及金额,并在甲方支付全部费用后开具正式发票。
(六)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拍摄、选样、取件及其他服务,对照片修整及艺术处理应当征得甲方书面确认。
(七)对于套系约定数量以外的样片及底片等图像文件资料,如甲方需要,乙方应当按照约定价格转让给甲方,如甲方不需要,乙方应当在甲方取件时当面销毁。
(八)乙方应当保证拍摄质量及成品质量满足甲方提出的特别要求或达到乙方承诺的标准,且不得低于相关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确定的最低标准。
(九)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及服务中使用的各种产品,如服装、化妆品、相框、相册等,均应当符合相关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确定的卫生、安全及质量等要求。其中相框、相册等开胶、变形的,包修期不得少于一年。
(十)乙方按照约定享有摄影作品著作权的,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害甲方的合法权益。
(十一)乙方应当为在签订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悉的甲方隐私保密。
二、双方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当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二)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的,由甲方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未能按照约定履行的,乙方应当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或退还相应费用。
(三)由于一方原因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乙方提供的服务或使用的产品不符合相关国家规定或行业规范确定的要求或不符合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修理、更换或重新制作;无法修理、更换、重新制作,或修理、更换、重新制作后仍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减免相应费用。
(五)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原始图像文件全部或部分损毁、灭失的,乙方应当免费补拍;无法补拍或甲方不愿补拍的,乙方应当退还相应费用,并按照相应费用的两倍支付违约金。
(六)乙方擅自发表、使用为甲方拍摄的摄影作品或泄露甲方隐私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七)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及行业规范的规定承担其他责任。
三、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消费者协会、摄影行业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四、其他约定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对合同内容的变更、补充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乙方应当保证甲方持有一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