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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使用协议书

2023-11-03 19:43:05条据书信

权使用协议书 篇一

版权授权协议书

甲方:地址:

乙方:北京德慧智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市路城室

鉴于:1、甲方是本协议项下授权图书之完整著作权和邻接权的合法拥有者。2、乙方是拥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图书发行公司,适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图书的出版发行。3、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就甲方授权乙方使用其享有著作权及邻接权的图书之事宜签订本协议,条款如下,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授权内容1、授权图书:(暂定名)之所有影音制品,曲目见附件一。2、使用载体:CD 。3、使用方式:乙方享有授权节目之专有复制、发行权和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4、授权区域:中国大陆地区。5、授权期限:三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第二条关于节目复制发行:

1、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授权区域内的专有复制、发行权。

2、甲方负责在协议签订之日起3 日内向乙方提供质量完好的CD-R 格式的母盘。

3、甲方负责提供报批、封面设计、发行、宣传所需之全部资料,如设计图片、文案、表演者的相片、签名、录音录像花絮片段、MTV宣传碟及甲方的商标样图等。

4、甲方承诺在提供母盘的同时向乙方免费提供该授权节目的5 首主打歌曲的MV(时间长度约为30 分钟/首),以供乙方宣传使用。

5、依照音像行业的惯例,乙方有权在该授权节目之出版物上合理使用甲方的全部商标,亦有权合理使用甲方商标用于该授权节目之必要宣传。如有乙方不得使用的商标,甲方应向乙方作书面通知并附付该商标的样图。否则,视为默认许可使用。甲方保证许可乙方使用商标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若因此而引起的法律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及费用。

6、乙方负责授权节目的出版报批、生产、复制及封面包装的设计、印刷、上市发行、营销宣传。

7、乙方可在授权节目之封面、海报及电视、网络、电台、多媒体、通讯、平面杂志等宣传渠道中使用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但仅限于本协议目的之用途。8、授权节目上市发行后,乙方免费向甲方提供成品共计50 张,但甲方不得将其作任何不合理使用或用于任何营利性商业用途。9、在授权有效期内,如发现有侵犯该授权节目之着作权、邻接权的行为,乙方有权自主决定向侵权者采取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一切行动以维护自身权益,甲方应全力予以配合。第三条关于信息网络传播1、依据甲方授权许可,乙方享有该授权节目之所有影音制品在全球范围内的专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乙方有权与提供移动增值服务的公司(下称SP商)或电信运营商合作,通过提供电信增值服务,供终端用户付费使用Mobile Device点播或下载该授权节目。2、授权使用的业务范围为所有已知和未知的电信增值服务业务种类。3、出于电信增值服务的需要,乙方有权许可合作第三方对该授权节目进行数位化编译或重置,但此用途仅限于本协议项下之电信增值业务。4、自乙方开展该等业务之时起,乙方将定期向甲方通报信息网络传播的授权使用情况,并将每三个月与甲方结算一次信息网络传播业务的收益。5、结算方式为扣除合作之SP商的运营成本、收益分成及电信运营商的通道费、代收信息费(代收信息费的比例依据电信运营商的执行标准)后,每月信息费净收入由双方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甲方50 %,乙方50 %。乙方届时提供的收益报表及相关凭证将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6、如因合作之SP商或电信运营商迟延结算的原因致使无法按时提供收益报表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同时收益结算期限顺延,乙方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第四条保证条款1、甲方保证对授权节目享有合法、完整的着作权及邻接权,并保证对其提供的设计资料及商标享有合法的使用权。甲方担保确有授予乙方行使本协议约定事项的权利,其许可乙方使用并不构成对相关着作权人、邻接权人及任何第三人的侵权。

权使用协议书 篇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鉴于,甲方是由国家版权局授权的以集体管理的方式代表音乐著作权人(“著作权人”)行使权利的非营利性组织,负责向音乐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许可使用费并分配转付给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人;

鉴于,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的公司,现与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合作为手机用户(“用户”)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希望被许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许可使用”)用于上述服务;

鉴于此,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解释

1.音乐作品,是指:

(1)甲方会员的音乐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类协会管理的音乐作品;

(3)国家授权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乙方使用音乐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过其网站(网址_________________),以向中国大陆用户提供手机铃声下载的方式使用上述音乐作品。

3.音乐著作权,是指由甲方代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权人就其音乐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权。邻接权的使用许可,不在本协议规定之列,乙方应通过合法之方式另行解决。

4.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是指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收入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单次收费标准、单曲下载次数占总下载次数的比例及相应收入等)。

第二条 授权

1.授权内容:甲方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

2.授权曲目:共计_________首。

3.授权限制:

(1)乙方使用音乐作品制作手机铃声时,不得擅自对音乐作品进行修改,以确保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2)乙方所得授权,仅限于本协议项下授权内容之规定,并不得将此授权向任何第三方发放分许可或转授权。

第三条 保证条款

1.甲方保证:

(1)自身拥有许可乙方按本协议第一条第二款所约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的权利,如乙方合理、如约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甲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2)在乙方提供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后,协助确认曲目单记载的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并在15个工作日内回复乙方,但并不因此承担最终作为协议附件的乙方使用音乐作品的曲目单失实的有关责任。

(3)在乙方结算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后,按照乙方提供的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及时向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分配转付。如因甲方的过错造成未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2.乙方保证:

(1)向甲方提供准确记载曲目名称及词、曲作者的曲目单。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乙方与权利人发生权益纠纷时,乙方可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与著作权人协商解决,但其后果与相关法律责任不应由甲方承担,如因此引发诉讼等严重法律后果,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该曲目单或提供不准确,以致甲方授权有误、不能及时分配或分配有误,从而使甲方的权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赔偿有关损失。

(2)按本协议第四条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不超过30日,除按本协议约定继续履行义务外,还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的30%。乙方如未提前书面通知并征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时交纳该费用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继续履行给付义务并支付当期未付许可使用费总额三倍的违约金。

(3)按本协议约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条款履行本协议。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或调换使用曲目,乙方应提前将相应曲目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就增加的曲目与甲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就调换的曲目得到甲方许可后再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调换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协议,并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费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调换曲目的违约责任。

3.双方互为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协议的内容。

第四条 著作权使用费的支付

1.支付标准与金额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通过互联网供公众下载为手机铃声,甲方收取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为下载收费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载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经计算低于人民币_________元时,应按人民币_________元支付。预付保障金数额为: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内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币。每一计数单位内不足______首的,按______首计数。

(2)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乐作品______首,共计应支付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协议期内增加使用曲目,应以使用歌曲的总量重新计算应支付的预付保障金数额,并及时支付扣除原预付保障金后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预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次以应结算的部分或全部音乐著作权许可使用费金额冲抵,但是每次冲抵的金额不得超过_________元。如本协议自动续展,乙方应在续展后5日内,按续展时使用歌曲的总量计算并支付预付保障金。如协议续展时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协议续展后可继续冲抵。如协议不再续展而上一个有效期内的预付保障金未冲抵完毕,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如在履行期间出现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协议,其时尚未冲抵完毕的预付保障金不予退还。

(3)乙方根据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经甲方确认的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与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时,应按以下公式计算: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单次收费标准20%(此值的最低保障为0.20元人民币)铃声下载次数总量-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2.支付时间

(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时,应将预付保障金人民币_________元预付到甲方账户。

(2)协议生效后的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载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数、单次收费标准及相应收入等),并按照资料上显示的计数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结算著作权许可使用费。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并由甲方转付音乐作品著作权所有人。

(2)甲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五条 费用核查

1.甲方有权自已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销售情况资料进行核查(包括必要时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2.双方约定,以乙方网站发送出的计数为基础,扣除乙方与电信运营商的计数的合理误差比例,经甲方确认后进行结算,在不影响乙方向甲方抄报电信运营商(包括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等)提供的手机铃声下载收入清单情况下,以便甲方进行上述核查。

3.上述核查适用以下公式:应交著作权许可使用费=电信运营商向乙方结算的短信下载服务收入÷80%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收入在其所有短信服务收入中所占比例20%-当期冲抵的预付保障金(预付保障金冲抵完毕后,此值为0)

4.双方约定,适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与适用本协议第四条第1款第(3)项的公式所计算出的著作权许可使用费数额相比,误差率若不超过5%,均属合理范畴。

5.如果核查结果与乙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相符,核查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协议期限与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本协议期满前30日内,双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变更或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自动续展一年,之后亦可照此办理。

2.双方约定,乙方提供手机铃声下载服务所得收益占其所有短信服务项目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于30%,在协议履行期间,上述比例低于30%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在乙方服务器上安装计数装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

4.如经核查发现乙方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改正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还须支付应补齐费用的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通知指出后仍无实际改正行为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5.如乙方故意提供虚假结算数据及相应收入,经甲方查证属实的,甲方可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除应向甲方补齐应付著作权许可使用费,仍须支付应补齐费用三倍的违约赔偿金,并承担核查费用。

6.任何一方可在协议解除条款约定的情形出现之时,通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份书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协议。

7.本协议的提前解除不应影响双方于本协议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据本协议已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争议解决与适用法律

1.如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八条 其他条款

1.本协议对每一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有约束力。

2.本协议任何一方未能及时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不应被视为放弃该权利,也不影响该方在将来行使该权利。

3.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或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则该条款被视为删除。但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可就有关变更事宜签订补充协议,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权使用协议书 篇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行对图书资源的二次开发,建设数字图书馆,加大图书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共同推进和繁荣我国的数字化网络出版和基础教育事业,甲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指定作品的数字化版权许可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授予乙方对其作品数字化版权的使用权(包括简体和繁体字),在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以电子图书形式主要在学校、教育科研单位_________等全球范围内制作、传播、发行上述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以电子图书形式使用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家版权局颁布的《关于制作数字化制品的著作权规定》等有关规定,将作品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发行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

2.甲方保证拥有其所提供的图书的版权所有者授予的对图书数字化版权的独家使用权,并拥有授权乙方以本协议约定方式使用图书的权利;保证其所提供的图书和所授予的数字化版权没有违反国家的有关出版管理的法律和侵犯第三方的权利。如因授权图书或上述授权与第三人包括有关国家管理部门发生任何争议,争议的解决以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和承担,并应补偿乙方由此受到的一切损失,乙方并可以终止协议。

3.本协议签定之日起___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提供首批授权图书的样书_________种和电子文档_________种;全年甲方向乙方提供授权图书总数量样书不少于_________种和电子文档不少于_________种(电子文档是指s2、s72、ps2、ps、doc、pdf等其中一种格式文件)。

4.甲方向乙方授权后,甲方可以享有以下权利:

(1)甲方享有乙方免费为其在_________网站上宣传甲方的权利,具体形式双方协商确定;

(2)甲方有权索取相关图书销售和浏览信息;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支付其应得收益;

(4)享有和承担本协议其他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

(5)甲方有权要求加入_________数字图书馆版权使用分配理事会,经审定合格,可以成为理事单位,并享有监督执行分配的权利。

5.甲方指定_________作为执行人及联络人。

第二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甲方作品数字化版权的非专有使用权,即乙方享有将甲方作品转换为数字代码形式,并利用软件技术设置各项阅读功能,以非纸介质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网络传播和制作发行电子出版物等数字化制品的方式使用的非专有使用权。

2.乙方对作品进行数字化使用的具体技术、方法以及乙方推广数字化作品的方式均为乙方的商业秘密;乙方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使用其对作品数字化的具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数字化作品的版式设计、技术设计、独特的阅读功能的设置和组合等,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权使用协议书 篇四

著作权许可使用协议协议

甲方:广州太平

乙方:

为依法维护著作权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合理规范相应作品的使用传播,经双方平等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定义和解释若非特别指出,本协议中:1.媒体是指传统媒体(报刊杂志电台电视等)和网络媒体(网站,包括论坛)。2.作品是指作者本人以文字、图片等形式创作,在甲方媒体上发表的全部作品。3.发表是指甲方网站和相关的电子刊物中将作品公之于众。如无特别情形,作品一经发表,不能撤销或删除。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1.乙方授予甲方其作品的专有使用权,专有使用权期限为长期。该专有使用权含义如下:1)甲方在世界范围内作品受著作权保护的所有领域均享有该作品的使用权和专有使用权。2)作品的文字方式包括中文简体字本、中文本、英文本。3)享有使用权及专有使用权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网络向公众传播、复制、摘编、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制品、录制录音制品、制作数字化制品、改编、翻译、注释、编辑,以及出版、许可其他媒体、网站及单位转载、摘编、播放、录制、翻译、注释、编辑、改编、摄制。4)乙方不再将该作品的专有使用权授予第三方。如有违反,甲方有权要求经济赔偿并终止协议。2.乙方保证拥有第一条授予甲方的权利。因乙方作品违反现行法律法规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投诉、索赔、诉讼等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向甲方所投之作品,须尚未在任何媒体上发表,同时乙方必须对所提供稿件的真实性负责。4.甲方保证按时将稿费付予乙方。1)稿费标准:编译稿件:20-30元/千字;原创稿件:30-80元/千字。特稿特酬,优稿优酬。2)稿费采取月结制,每月的10日统计,每月的25日前甲方以银行转帐或邮寄的方式将稿费汇到乙方,具体汇款信息由乙方提供。3)稿费中已包含作品首次刊发费用、甲方取得与行使作品专有使用权等全部费用,即甲方在对作品行使专有使用权时,无需另行支付报酬。5.甲方委派专人与乙方进行沟通和联系,保证不因沟通上的障碍而产生对乙方不利的情况。

三、保密任一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指属于一方和(或)其相关企业所有,并被该方视为秘密的技术、财务、商业或任何其他方面的信息,其不为公众所知悉,能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且采取了保护措施)应予保密,不得披露,且仅为执行本协议目的而使用。

四、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鉴于网络所具有之特殊性质,不可抗力亦应包括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发作、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导致之影响、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在内的双方均无过错的任何影响网络正常经营之情形。2.若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一方未能全部履行本协议,经及时书面通知另一方,本协议内受影响之条款可在不能履行之期间及受影响之范围内中止履行。

五、期限1、本协议自双方签署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壹年,自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6月20日。2、协议期满,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自动延续有效期壹年。以后年度以此类推。六、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在收到对方通知其违约事项后合理期限内未纠正其违约的,对方有权终止此协议。2.任何一方由于自己的过失,给另一方的带来经济损失、或带来纠纷的,则非违约方有权立刻终止本协议的执行,并追究违约方的一切法律责任。七、效力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其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另行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效力相同。2.本协议之变更须经双方同意并采取书面记录。八、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本协议的签署、效力、解释、执行以及争议之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应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甲方: 乙方:地址:地址:电话:- 电话:传真:身份证:

代表人:开户银行名称:签字盖章:帐号:

签署日期:年月日 签署日期:

权使用协议书 篇五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联系电话:

乙方:

第一条 协议标的及授权范围

一、 乙方同意授权甲方的不限次数的于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及地域 (中国)内使用协议标的。

本协议标的双方确认并定义为: 。

二、甲方使用用途:自己或许可第三方公司使用,但仅限用于 大型演出。

三、授权范围:

1、 为保证演出效果,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公司有权在授权使

用期限内对协议标的进行剪辑、合成以及其他技术手段制作并合理使用协议标的,使其成为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公司全部演出所需影像素材的内容。

2、 协议标的将使用在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公司演出现场。

3、 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公司因演出宣传有权使用协议标的

(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平面、电视媒体等甲方确定的宣传方案及载体中)。

4、 乙方的姓名、形象有权出现在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公司演

出片头或片尾字幕中,具体格式由甲方决定,但事先应征求乙方的确认。

四、标的交付

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向甲方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协议标的,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原始素材、渲染后2D素材(resolution:原始尺寸format:16bit tif、clilrspace:sRGB)去掉前景素材的特效元素、去掉背景素材的特效、各个素材的alpha通道]。

第二条 协议标的使用费及支付

一、甲方同意按下列之使用报酬收取方法支付使用报酬予乙方。经甲、乙双方同意,授权期限内甲方使用协议标的,应向乙方支付使用报酬共计 。除此使用报酬外,甲方无需再因本协议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二、甲方应按如下方式支付使用报酬至乙方指定账户:

(一)第一笔款:本协议签订后【 】日,甲方向乙方指定账户支 付协议标的使用费的50%,即 万日元(大写: )

(二)第二笔款:甲方于20xx年 月 日前,向乙方指定账户 支付协议标的使用费的50%,即 万日元(大写: )

乙方指定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 号:

第三条 协议标的期限

一、本协议标的授权许可期间自201 年9月 日起至201 年10月8日止。

二、如甲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间届满后,仍需继续使用协议标的,双方应当在本协议届满前[ 10 ]个工作日进行协商并另行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第四条 权利担保

乙方担保其有权授权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公司在约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的协议标的,如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公司因使用乙方授权的协议标的而受到第三方追诉,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如因此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第五条 通知送达

就本协议一切事项所为之通知,皆以甲乙双方签约时所列之地址为送达地点。一方变更送达地址,应当提前[ 3 ]日通知对方,如未及时通知,另一方对原地址的送达视为有效送达,造成任何损失的,由未及时通知方承担。

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

联系人电话:

联系地址:

第六条 权利让与之禁止

一、未经甲方事前之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协议授权标的在甲方使用期间全部或部分让与或再授权予他人。

二、在使用期限内,乙方不得提前中止或终止与甲方的本次合作,否则须承担甲方或甲方许可的第三方公司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第七条 协议终止及损害赔偿

一、本协议生效后,如一方违反协议任一条文之约定或发生对他方权益为不利行为之情事,经他方书面定期催告改正而不改正时,他方得立即终止本协议并请求损害赔偿。

二、本协议生效后,任一方发生解散、破产之情事时,他方得终止协议。但已支付之使用报酬并不得请求返还。

三、本协议终止后,并不影响请求损害赔偿之权益。损害赔偿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应交付协议标的存在瑕疵;应付之使用报酬金额;因提起诉讼所支出之诉讼费用及律师费;调查费用及执行费用。

第八条 协议解释

一、本协议一切附件,与本协议约定有相同之效力,并为本协议之一部份。

二、本协议之内容,非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变更。

三、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

第九条 调解、仲裁及管辖机关

因本协议所生之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书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由甲乙双方于20xx年 月 日在北京签署。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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