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赔偿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
乙方于 年 月日受雇进入甲方木工施工班组,乙方于 年 月 日在项目施工时不慎摔伤,后经甲方及时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现已治愈出院,治疗期间甲方委派其妻子对乙方进行医疗陪护,并已付清乙方在治疗期间的一切费用(含医疗费)。鉴于乙方要求甲方就上诉事件给予相应赔偿并提出离职要求,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由甲方一次性给乙方支付赔偿金(包括后续医疗费、伤残补助金、护理费及经济补偿等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现金付款),以终结双方因此事件产生的赔偿问题及其他一切权利义务关系。
二、乙方在收到赔偿金后,不得再以其他理由就上述事件主张其他权利,并放弃追究甲方及公司的一切法律责任,甲方就上述事件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义务,如乙方违背上述约定,给甲方或公司造成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相关责任。
三、甲方在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三天内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赔偿款,乙方自收到甲方的赔偿款之日搬离项目部。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执一份,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担保人签字:
年月日 年月日
工程施工赔偿协议书 (篇2)
合伙人: (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一致意见,共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合伙项目以公司中标确认的道路建设项目内容和范围为准。
三、合伙期限。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方式及比例:
甲乙双方现金出资,前期投标投资由甲方出资贰佰壹拾伍万元,该款中标退还后归甲方;以后施工时甲乙双方各出资50%,在双方商定出资三日内到账,否则按日千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派现金会计一名负责保管现金及现金账目,乙方派主管会计一名负责记账;会计的工资费用由甲乙双方共同承担。
五、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盈余以甲乙双方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约定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合伙期间原则上不得退伙;如遇到特殊原因确需退伙的,应经两方协商同意;
七、项目日常管理
1、甲方作为项目部负责人,负责项目的全面管理工作;乙方负责项目公关、催收工程款及当地社会关系协调并参与项目日常管理。
甲乙双方聘请总工程师,负责工程的技术工作;
2、每月十五日、三十日为双方商定的结账日,由双方和会计共同下账,所有的支出均需两方签字后方能下账。当月支出需当月下账,超过两个月不下账的支出个人自负。
3、重大支出和重大合伙事项应由甲乙双方事先共同决定,双方电话决定的应在最近的下账日补签书面决议。
八、合伙期满。合伙期满,甲乙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进行分配、承担;一方分配的应收款另一方有协助收回的义务。
九、违约责任。
1、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造成的损失无法计算的,按承接工程总价的15%计算损失。
2、合伙人一方违反本协议其它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其他。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郑州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合伙人(甲方):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赔偿协议书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对乙方人身损害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在受甲方雇佣期间人身权益受到损害。在乙方住院及休养期间,甲方已支付了包括乙方的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等一切费用。
二、在乙方受伤休养期间,甲方已按乙方的工资标准(XX元每月)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另外,甲方再支付给乙方个月工资元。
三、乙方经伤残等级鉴定,评定伤残等级为九级,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对该损害达成一致,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给乙方 元(大写:)
四、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对协议全部内容不得反悔,任何一方反悔即视为违约,应承担二、三项赔偿金总额一倍的违约金。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