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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管理的责任书(推荐3篇)

2023-06-23 07:57:01条据书信

医院护理管理的责任书(推荐3篇)

医院护理管理的责任书 篇1

为了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障护理安全,树立良好的护理行业形象,特签定护理服务目标管理责任书。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执业,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护理工作职责。按照医院和护理部的工作计划,结合本科室情况制定护理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定期进行总结。

2.加强科室护理人员职业道德建设,以病人为中心,改善就医环境,主动热情服务,改进服务流程,增进护患沟通,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3.加强护理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科室护理质控小组,按照护理考核标准每月自查,对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改进护理质量。

4.要求护理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常规和护理规程,指导并参与危重及大手术病人的救护,不断提高护理业务水平。

5.加强护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护理核心制度,发现护理隐患或差错,应及时进行分析反馈,制定整改措施,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杜绝护理事故,保障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6.计划、组织本科室的护理业务培训和考核,加强“三基”训练,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积极开展新业务新技术和护理科研工作,积极撰写护理学术论文。

7.按照二级医院的要求,完成全年护理管理综合目标:

1)年计划达标率≥80%

2)护理工作满意率≥90%

3)护理人员考试考核参考率≥95%

4)护理技术操作合格率100%(合格分90分)

5)护理“三基”考核合格率100%(合格分80分)

6)掌握徒手心肺复苏技术合格率100%

7)护师以上职称人员继续教育学分达标率≥90%

8)分级护理合格率≥90%9)护理文书合格率≥95%

10)护理病历甲级率>90%11)急救物品完好率100%

12)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100%

13)院内非难免性压疮发生率为“0”

14)年重大护理差错事故发生率为“0”

上述各项内容应认真遵照执行,抓好落实,圆满完成。年终考核不达标科室,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护理部主任:

护士长:

20_年月日

医院护理管理的责任书 篇2

三级医院评审准备工作责任书

按照我院规划和X年工作安排,三级医院评审工作是我院今年的中心工作,全院每位干部职工须将此项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各科室必须强化管理、狠抓落实,积极、有序、按时完成科室责任目标,为确保医院顺利通过评审,特签订本责任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任务目标:

X年通过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

二、工作要求:

1.根据医院要求履行本岗位职责,完成本岗位日常工作任务及评审工作任务,积极支持配合医院评审办公室工作,保证主管和分管工作无缺失和疏漏。

2.科室成立评审工作小组。科主任和护士长分别是医疗和护理第一责任人,保证本科室顺利通过评审工作。

3.广泛发动群众,全员迎检。科室和部门要组织人员反复学习、反复强化《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等相关材料,深刻理解文件精神和评审要求、评审标准,知晓评审方法,对照标准逐条明确、逐条钻研、逐人落实,对“应知应会”内容展开培训和考核,并做好自查整改及资料的收集,确保评审中,本科室无一票否决及影响医院评审的情况发生,并力争软件不丢分、硬件少丢分。

4.按步骤积极推进,不断整改。针对第一轮内审中查找出来的缺陷,专题研究,逐条逐项整改,涉及多部门、多科室的内容主动加强沟通和配合。确属科室无法完成的条款,以书面形式上报三甲评审办公室。职能科室与科室建立联系机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5.质量良好地完成各项任务。按照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带领全科室人员分阶段、抓重点,及时、准确、规范地推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按三甲评审办规定完成分管区内的任务。本部门(科室)涉及条款 款;分别A级 款;B级 款;C级 款。

三、奖惩机制:

对工作突出,成绩优秀的科室和个人实行重奖,对出现差错和影响评审工作的科室和个人进行处罚,并与任职、晋升挂钩。

院长: 目标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医院护理管理的责任书 篇3

创建三级专科医院责任书

为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任务,确保我院顺利通过三级医院评审,根据创建工作的要求,特签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院长为医院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科主任为科室创建第一责任人,各业务科室、职能科室负责人向院长负责,确保科室如期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

第二条、认真研究创建标准,各科室组织人员学习诊疗常规、核心制度,做好全员培训,积极开展迎评工作。

第三条、各科室严格按照医院制定的创建计划开展工作,职能科室、医技科室三月上旬完成校验现场迎评资料并交创建办,各科室在三月中旬完成所有创建台帐资料。

第四条、在积极完成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的同时,安排好日常工作。

第五条、本责任目标所规定的职责目标,列入目标绩效考核,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六条、在创建工作中,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实行责任追究:

1、发生一级医疗事故负完全或主要责任的主要责任人,评审中患者满意度调查低于85%的科室,造成医院评审被一票否决的。

2、对创建工作不重视、思想认识不到位、不能认真贯彻执行医院创建工作方案和部署,不按内容和时间要求报送评审资料或报送的资料和数据出现较大错漏的。

3、领导和安排本科室创建工作不力,对评审工作任务敷衍塞责,没有按医院创建办公室要求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的。

4、拒不执行医院决定或不接受医院创建工作任务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推诿需要协助有关工作的。

5、对医院组织督查后下发的整改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进度进行整改的。

6、医院创建评审各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对创建工作督查和指导不力,产生不良后果的。

7、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医院评审中,各类考试考核(如提问、技能操作等)出现不合格的。

8、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医院评审中发现因主观原因、人为造成考评扣分,影响医院考评达标的。

第七条、对本责任目标执行情况的考评,由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创建办具体实施。

第八条、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签订时生效,院长和科室负责人各执一份。

院 长(签名):

科室负责人(签名):

X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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