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闺蜜随笔 (一)
闺蜜,就是坐在一起聊天,即使你说的前言不搭后语,她也懂;即使什么也不说,也不会感到尴尬。?闺蜜,就是最黑暗的时候,陪你一起等天亮的人。闺蜜,就是吵也吵不散,骂也骂不走,一直陪着你的人。
我有一个闺蜜,我跟她无话不说,偶尔也会有意见不一致的时候,但总会和好如初。
她叫郑肖巧,有一头黑色的卷发。我曾经开玩笑说:“你上辈子恐怕是外国人吧。”她笑而不语。她有着一对弯弯的眉毛,眉毛下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一张小嘴巴说起话来滔滔不绝。她的皮肤光滑红润,她的手指很纤细,很小巧,和她的名字差不多。
她有时会很神经,和我一样。若是哪一天,我们俩一起神经起来,那这世界可就精彩多了。她有时会犯二,傻不拉几的,不过很可爱。我就是喜欢她有时一会儿神经一会儿犯二的性格。
她的脾气很好,和我截然不同。但在她面前,我很难发脾气,害怕哪天我和她发脾气过后,两个人就分道扬镳了。
每当我情绪低落的时候,她总会第一时间过来安慰我。当然,在她心情不好时,我也会和她一样难过。
上个星期,我看她好像在掉金豆豆。后来才得知,是一个男生犯浑,把她惹哭了。我走过去安慰她,她的情绪才慢慢好起来。我心里暗忖,晚上做梦时,一定要在梦里把这男生灭了,看他还敢不敢再欺负女生!
我很庆幸,我能有一个这样的闺蜜。我有时在想,是不是我上辈子烧高香拜佛祖积德了,这辈子才会赐一个国色天香的闺蜜给我!哈哈!看来,我还得多积德,争取下辈子再赏赐一个这样的闺蜜给我。
我们的友谊,不管过多久,都不会变。既然是上天让我们成为闺蜜,那我们是一生一世的闺蜜。这份情缘,不可磨灭,这份情谊,将是50年后专属我们的回忆!
我的闺蜜随笔 (二)
可爱的闺蜜:
你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也不明白是什么原因,我与你就开始成为搭档—好闺蜜了。
我与你,同样喜欢吃小蕃茄,有着同样的爱好绘画,同样喜欢去玩“卡哇伊跑酷”……
我喜欢你那双黑宝石一般闪耀的眼睛,喜欢你那QQ的,如同棉花糖一般软弹的脸,更喜欢你头顶上经常冒出来的呆毛!
嘿嘿,我的好闺蜜,请原谅我这么说:我不太喜欢你经常不让男生们和我们一起玩儿,还会时不时对着男生们“拳打脚踢”。我们大家都是同学呀!玩儿,也可以一起玩儿呀,为什么要排斥他们呢?我也不太喜欢你缠着我,非要我答应你每件事不可!答应了你,还要再问一句“听见没?”我觉得我们闺蜜之间应该是互相信任的。我答应你的我一定会做到!不会赖皮的!希望这几点你能改正哦!
当然,我相信你这样做肯定是有理由的,有些地方我可能做得也不对,请你谅解哦!最后,祝我们的友谊地久天长!
我的闺蜜随笔 (三)
所谓的童年,其实并不虚幻,可并不是每个人的童年都是肥皂剧中那么美好。我,我的童年如此简单,简单到复杂,怎么说,我的身材永远比同龄人高,而那时候我,说实话也挺二的。别人说什么都信,遇到一个人,不管她对你怎样,我就对她掏心掏肺。直到长大了,才知道那些人根本就没把你当朋友。我真的想要一个在你跌倒时,有双温暖的手来扶你。也想有个在我手上全是东西时,鞋带开了,有个人果断的来帮我系鞋带。——这就是闺蜜。
写这篇文章不为什么,就想告诉未来的自己对闺蜜要好,前提是她对你也掏心掏肺!看了这篇文章并且有闺蜜的,心里清楚,到底谁对自己是真的好。致闺蜜:未来的闺蜜,告诉你,我是个口快还犯二的腹黑货。你必须是那个无时无刻跟得上我快速节拍的那个人。而我,只要你是对我真的好,腹黑只对外人,我对自己人无比护短,记住,你就是那个我的第二个心脏!
我的闺蜜随笔 (四)
首先,我先介绍一下我的闺蜜,这个人是一个疯疯癫癫的人,身上有许多的缺点,比如小动作非常多,而且他非常的喜欢笑,在班里有笑宝之称,同学们还亲切地称他为聪宝,平时他和我总是大大咧咧的。没有一点规矩,因此,我也很烦恼,但是也拿他没有办法,既然我改变不了他,那我不如慢慢的接受他呢’。
然而这天发生的一件事却让我对她改变了看法,事情是这样的,这天在马路上有一个老太太突然晕倒在地别的叔叔阿姨都只是在旁边默默的看着,什么也不做,这就真实了春节晚会的那个小品《扶不扶》那个小品讲了一个一个郝建与老太太的故事,故事的起因呢是郝建好心帮别人却把把自己的自行车圈给弄坏了,正当这时郝建提着自己的自行车走在路上,突然,一位来太太扑倒在地,郝建好心去扶这位老太太。这位老太太却误以为是郝建撞得她,最后警方来证实,并夸奖了这位小伙子。最后闺蜜去把老太太扶起来,送到了医院,最后,那位老太太的家人非常感谢我的闺蜜,我闺蜜还有点不好意思了呢。
此后,我就和他的关系更好了。
我的闺蜜随笔 (五)
我读书虽然说不上嗜书如命,但也可以算得上废寝忘食。每次与它相处,它都能让我手不释卷。它就像一片汪洋大海,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知识,让我受益匪浅。我和书之间发生过许多精彩的故事。
一次,我家附近,摆了一个书摊,那里一摞摞的书,琳琅满目。我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几摞书,发现了其中一本是我梦寐以求的。我的心蠢蠢欲动,好想马上把它据为己有。
接下来几天,我日有所思,夜有所想,为了得到这本书我寝食难安、提心吊胆,胸前一颗紧绷着的心一直悬挂着。担心摊主会不会带着那些书远走高飞,书会不会被别人买走。终于,上帝赐给我一个大好机会。我趁着妈妈午休的时候,怀着瞒天过海的心思,拿起钱像一支离弦的箭一样,三步并成两步地飞奔过去。拿起书我连看都没看,就付完钱,像一匹脱缰的野马疯狂地飞奔回家。短短几分钟,我终于以百米竞赛的速度如愿以偿地把这个“闺蜜”领回了家。
书就像一盏指路明灯,带领我走向知识的海洋。从我与它相识以来,我就和它如胶似漆,它真是我一生为伴的“闺中密友”。
我的闺蜜随笔 (六)
闺蜜,在开学的时候,我做前面,你做后面。那时候我们并不熟悉对方,也不怎么往来。
直到初一下期,老班把我调到前面,却我们的友谊加深了,不知道的情况下我们之间变成闺蜜的身份。每次放学,我会送你回家,尽管我们家是左右分离的,就这样一直延续下去。
后面,到了后面,我们之间便有了裂痕,断断续续的友情被我们小心翼翼的维持下去,终于我们之间冷战了,只是一本小说而已。之后便是和好,冷战,和好。
我有点累了,有时候我不想坚持,却又不想放弃,毕竟我们之间还有很多欢喜的往事。
终于,在那个星期六,你突然发那个消息,我有点措手不及,我不知道我做错了什么,而你却又不说。我不知道这次还能不能再跟以前一样,毕竟你太容易生气。
在星期一的时候,冷战又爆发。
闺蜜,你不知道吧,我小学其实没有最好的朋友,你是我此生中第一个闺蜜呢,第一个跟我玩的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