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2023有关读书的滋味的随笔
书是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好朋友,我在书的海洋里漫游,从中得到了莫大的快乐,更使我的知识面也宽广了不少,在生活中,书还帮了我不少的忙呢。
记得有一次星期天,我在家里做作业,邻居家的小孩到我家来玩。我的作业还没完成,就让他自己先玩。他玩了一会儿,竟然端起我的墨水瓶来了,他那么小,万一打翻了瓶子可就不得了了,我赶忙连连摆手:“别玩墨水啊……”话还没说完,小手已然把放在桌角的墨水瓶打翻了,墨水全洒在了小孩的浅色衬衣上,他惊叫起来,吓傻了,接着竟哇哇大哭起来。我急得六神无主:可怎么办那?闯祸了!我连忙跑到水龙头前去洗,可是使尽力气,墨渍怎么也搓不掉。
正急得没主意的时候,我的目光无意中落在了放在桌子上的《知识杂志》一书上。我一拍脑门,不是刚看过嘛!上面介绍过,衣服上沾上了墨渍,可以先用饭粒涂在墨渍上用劲搓,在浸到肥皂水里洗,然后用干净的水漂清就洗去了。我何不实践一下呢!于是,我一把拉过了被墨水弄污了的衬衫,跑到厨房里,拿来了一勺饭,倒在污渍处,然后用力搓啊搓。过了一会儿,墨迹果然淡了,再使劲揉搓一会儿,墨迹只有铜迹大淡淡一块了。我用肥皂水和清水冲洗了一遍并绞干后,交给了邻居小孩说:“回去晒晒干就基本看不出印迹了,可以穿了。”他瞪着惊奇的眼睛问我:“你怎么知道米饭能洗掉墨渍呢?”我得意地说:“书告诉我的呗!”
读书使我增长知识,正因为有了书,我才知道有神机妙算的诸葛亮,豪放勇敢的武松……正因为有了书,我才发现世界有这么多的故事,有这么多的人。
第2篇:2023有关读书的滋味的随笔
我前些日子学了一篇文章,名字叫《鲁宾孙漂流记》,读了这篇文章,我的感受很深。
这篇文章主要说了:“从前有一个人叫鲁宾孙,是个英国人,他喜欢航海和冒险。有一次他和同伴们乘船前往南美洲,可是途中遇上了暴风雨,船被掀翻了,同伴们无疑幸免,全部遇难,只有鲁宾孙活了下来,他在孤岛上无依无靠,没有吃的,也没有同伴们陪她解闷。不过幸运的是,他在破船上捡到了许多吃的用的,还捡到许多钱,可是钱在孤岛上并没有用。可是鲁宾孙并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他首先建造了一个帐篷,然后他每天出去打猎,后来他竟可以天天吃羊肉。有一次,他在岛上散步,忽然发现了也野人的踪迹,后来还救了一个野人,给他取名为星期五。经过了28年的等待,他终于回到了英国。”
当我读完这个故事,我的心引起了很大的颤动。因为,鲁宾孙的种种行为都让我惊叹万分。如果我是他,当独自一人置身于荒岛之上,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时,我会像他那样不自暴自弃吗?我想不会,我可能会绝望,可能会自生自灭,或是什么事都不做,等待别人的救援。鲁宾孙他虽一人在孤岛,可是他并没有放弃生存的希望,这对我们来说是一种多大的困难,多大的挑战呀!鲁宾孙他是个坚强的人,他面对困难不放弃的精神令我感动,他那种想要生存下来的希望更令我震撼。我崇拜他,敬仰他,他面对野人被同伴追逐时,居然救了他,这需要多大的勇气和决心啊!
我从这篇文章里明白了:“遇到困难或挫折时,我们应该学习鲁宾孙的这种精神,想办法去面对。《鲁宾孙漂流记》是一本非常有意思的书,我建议大家多去看一看。
第3篇:2023有关读书的滋味的随笔
炎炎夏日,阳光洒进屋内。我坐在窗边,翻开书。窗外36度的高温,降下来了。随着一页页白纸黑字翻去,左边的书页逐渐翘起,我不得不腾出一只手压着它们,以免正在降下去的温度又弹回来,让我的心又燥热起来。
上学那会,总是在课桌肚里留一些爱看的书,偏偏还要在老师讲课的时候看,倒是平添了几分紧张,几分侥幸。只不过,有时运气不太好,老师在窗口查岗,那么课桌肚里的“小庆幸”便丝毫不存。课后,少不了办公室喝茶之类的环节。
趁着假期,终于可以光明正大地拿出书来看,可偏偏遇上这么炎热的天,但我还是硬着头皮拿出了书本。我总觉得,书里有好多故事,有我知道的,也有我不知道的。如果偶然读到自己之前见过或看过的文章,内心便会燃起一种自豪感。你看,我知道这篇文章在写什么,我就算不看也知道。嘿嘿,我可真厉害呢。
我喜欢闻书香,因为每本书都有只属于它自己的气味。我曾经一度靠着闻香来找自己阅读的书,所以有时候好几天都在读一本已经读了好几遍的书,但不会觉得烦,只会觉得,这本书与我有缘啊,我一定要好好读。
我喜欢阳光照在字上的颜色,它不是黑的,是泛着光的,是亮的,是好看的。其实每次用笔在书页空白处写下感悟或赏析文字,我心中都带有不舍,觉得自己玷污了这本书的纯洁,可是仔细一想,正是因为我留下了品读的痕迹,这本书才会变得更加有价值更加珍贵。写完我总是斜着头,从旁边弯着腰去看,看墨水从笔尖淌出,源源不断般地在书上留下自己的印记。那时的我,眼睛里有光。
无论多么炎热的夏天,只要静下心,专注地走进书中,就满足了!
第4篇:2023有关读书的滋味的随笔
阅读是一种快乐,阅读是一种享受,阅读能带给读者不同的感受,也可以丰富我们的知识,不论是哪一种书籍,我们都可以试着去阅读,寻找适合自己的书,并养成阅读的习惯,进而引发对阅读的兴趣。
在我的生命中,我最快乐的时光是静下心来阅读的时刻,正所谓“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无论到书店或是在图书馆,看着架上各式各样、琳瑯满目的书籍,心中就有一股喜悦油然而生,每当我翻开书本,阅读着一本本我有兴趣的书,我的情绪就会随着故事情节起伏波动,我的心情就会跟着书中角色开心悲伤,无论是小说还是散文;漫画或是传记,在阅读的过程中总是能让我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那种快乐的感觉我想是再多玩具、电视或线上游戏也无法得到的满足。
每当我读完一本书,就觉得好像交到了一个不同世界的朋友,它带给我不同的知识、告诉我很多的道理、让我有不同的思考方向。它让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快乐幸福、什么是无法想像的难过悲伤。它也让我体会到:不同的世界,有不同的生命;不同的命运,有不同的人生。在一片书海中,我能走进不同的境界,去感受、去体会真实与虚幻。就像《哈利波特》这套我最喜欢的魔法小说,它创造了无限的想像空间,启发我更多的创意与思考。
阅读可以带我们环游世界,阅读能够沉澱心灵,阅读能为我们的生命添增许多色彩,更能让我们的人生变得多采多姿,我们要用心去体会,才能发现它的美好,它教导我们的事理,将一生受用无穷。
第5篇:2023有关读书的滋味的随笔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题记
高尔基曾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可见书对人类是多么的重要啊!有时我在读书时,常常找不到合适的方法去读,也致使我在读书时不会适当精读或略读,读不出文章的内容与思想。
那天,我又在读书,这是妈妈走进来。可能见我又在读书,便把我打断,对我说:“今天啊!我告诉你一个读书的好方法,记得以后也要用它。”我激动地点点头,你们哪里会知道,我早在很久以前,就想找一个读书的好方法,可是又不知道怎样做,或坚持不下来,试过几种方法都没有成功。今天,妈妈这么有信心的对我说,我当然激动了!
妈妈见我这么激动,便笑了笑说:“读书啊,首先要学会专心致志,做到旁若无人,人家毛岸英不都是专门去人多的地方看吗。”我想了想,觉得也对,便点了点头。妈妈接着说,“读书时,一定要手中握笔,并随时对优美的词句进行勾划,在必要的句子旁作批注。据说,毛泽东看过的书都把书页翻下来了,每一页上都有用不同色的笔作了勾划与批注。
每一页都密密麻麻的,怎么你看过的书都像新的一样,上面什么也没有呢?”我不好意思的笑了!其实我的别想反驳是我爱护书,把书保护得好,只是没有说出来。“你要真心想知道理解作者的思想感情呢,你就好好体会文中的描写,刻画人物的形象。
在读完每本书时,你一定会有所触动或感想,应该把它在文章的最后。知道吗?最后,你是不是应该建立一个读书笔记本呢?把每篇文章的优美段落做一个摘抄,把你的感想写成一篇读后感。我会不定期的检查你。”我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说:“好,我知道了!”
今天,我终于知道了这个方法,但一些个好的习惯还需要努力养成。
第6篇:2023有关读书的滋味的随笔
最近,我读了《摆渡人》这本书。这是一部心灵治愈系小说,它可以与《追风筝的人》相媲美。
主人公迪伦,一位还在上学的女学生。她认为自己在吉斯夏尔中学没有真正的伙伴,她只能遭到同学们的嘲笑,而且与妈妈交谈的格格不入也让她更加反感现在的生活。所以,她踏上了一趟列车,去寻找父亲,但,她还不知道,这是一趟没有归途的列车。
起初,迪伦还是个孩子。她在启程时纠结与矛盾的心理,已经把她的单纯暴露得一清二楚。她拿起,放下,藏起,又取出,拿起,充分展示了一个单纯可爱的小女孩内心的脆弱与惶恐。此刻,它需要爱的浇灌。
在火车上发生意外后,他遇到了摆渡人崔斯坦,在崔斯坦完成使命帮她度过荒原的时候,发生了一系列事情,使迪伦从刚开始对崔斯坦的依赖变成了无法割舍的感情。
迪伦在已经穿过荒原后,知道可以回到荒原,她不惜自己可能会魂飞魄散,可能从此灰飞烟灭,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出发。
返回的途中,她与水怪殊死搏斗,他心中一定要见到崔斯坦的坚定信念,致使她度过了一难又一难,粗粗阅读,以为这是一本爱情小说,但细细品味,这是一个小女孩破茧成蝶的心灵旅途。
最后,他们相逢在新的世界,万千思绪涌上心头,只剩一句:嗨,原来你也在这里。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