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初二心情随笔大全
当我是个小娃娃时,奶奶就像一棵大树呵护着我……
小时候,奶奶经常背着我左右摇摆,嘴里不时地哼着小曲儿,我呢,则玩着奶奶的头发,把它缠成小包包,觉得它像馒头。有时,我摸着奶奶的手,抱着贴在我的脸颊上,只觉得好惬意,好温暖!
小时候,奶奶经常牵着我的手买糖果给我吃,给我讲一些我不知道的故事,而我仰着头,望着奶奶,觉得她好高大!我问奶奶:“我什么时候才能变得和您一样高大呢?”她笑着说:“以后就会啦!”这时奶奶的眼里流露出慈祥和蔼,充满希望的光茫。
现在,奶奶已年过七旬,满脸的沧桑烙印着奶奶漫长的人生,那时曾经光润的手也已变得干皱,无声的皱纹悄然爬满了她的脸颊、额头……
现在,我已经长大了,成了一名初中生,一切生活都可以自理。但奶奶已跟不上我的步伐,甚至说话也口齿不清、看电视眼睛眯成一条线、吃巧克力说有烟味……
奶奶想和我谈心、聊天,我常装聋作哑,或推拖忙,不耐烦地说:“下次嘛!下次嘛!”少年的无知使我不由自主地疏远了奶奶。直到有一次,我在路上走着,见到一位奶奶正牵着小孙女的手,嘴角露出了快乐的笑容。顿时,我哑然了。此情此景,不正是当年我和奶奶吗?不正是我幸福童年的依靠吗?不正是呵护我关爱我最亲的人吗?……我冲回家,推开门,一头扑在奶奶的怀里。奶奶似乎知道了我的心事,欣慰地说:“哦,晶晶,你已长大了!”她指着门前一棵苍天大树说:“你看那株大树,还是在我小时候植下的,如今都长这么高了……树上呀,有奶奶哦……”。
我含泪望去,那是一株历经岁月漫长洗礼而长成的大树。是啊,从乍暖还寒的初春到热日炎炎的仲夏,从清冷如水的深秋到冰雪消融的冬末。她一路走来,一路坎坷。这一路上,虽有过风吹雨打、虫噬雷击,但她挺住了,即使伤痕累累、千疮百孔,也依然坚强,依然执着。与一旁正在茁壮成长的小树苗相比,他或许已苍老,但苍老的背后却是一生的呵护……
如今,我还把奶奶当成我儿时的大树。不过,她已成为我心灵的大树,这棵大树在我心中永远矗立挺拔,苍翠如春!
第二篇:初二心情随笔大全
秋,偷偷地来到我的身边。
不知从何时起,老屋的檐下有了轻盈的身影,虽是新客,可它们的羽翼却扑棱着异乡的泥土味儿。春天,天气渐渐暖和起来,殷勤的它们用剪刀裁出了柔美的柳叶,裁出了灿烂的山花;夏天到了,雏燕懒懒地从巢中探出小脑袋,细看檐外飞雨,静听雨打芭蕉;秋天,熟了稻子,老了寒柚,它们寻思着如何南迁了,将细嘴对着老屋泥墙啄几下,然后绕着泥巢转了一圈,如修了一封离书的落款,洒几行清泪,转身便飞走了,老屋又留下一座燕巢……
我凝视着这空巢,仿佛又听到老燕雏鸟的呢喃声,忽然觉得一个身影在我眼前一掠,那轻盈的姿态,真美呀!也许,真是梦境。皓月当空,把柔美洒遍老屋,就在刚走的春日,燕子静静地孵雏,父亲几次想为它们拓展一点空间,母亲说:“别怕,挤着暖。”那时母亲脸向着燕巢,几条岁月涉过的痕迹,将眼角的幸福延伸,延伸……
那段异乡生活的岁月仿佛是盛开着的郁金香,泛着淡淡清香。
那时,父母迫于生计,举家南迁。南国的天空宛如西关女子的明眸,总是湿湿的,她衣角轻带,掠尽繁华。东街驻着茶楼,西街开着酒吧,中间灯光映照下,是流不尽的宝马、奥迪。然而,我们是被遗忘于街角的人家。屋上盖着塑料皮,墙上钉着防漏水的油纸,在一个十几平米的房子,亮着昏暗的白炽灯,虽然空间狭小,可却很温暖,有时转身相触,幸福一触即满满溢出。不知多少次,母亲一转身,便端出一碗热腾腾的豆腐脑。夏天傍晚,小弟在逼仄的房子里啃西瓜,瓤与子沾了一脸,惹得我们大笑不已,父亲手持蒲扇给小弟送来凉爽的风……
那些记忆的碎片一经触动,泪水便如泉涌现,汩汩一地。
一如小燕出生羽丰后,雌燕总用细长的喙啄着它的羽毛,母亲也总爱用她那长茧的手拨弄我的头发;一如小燕独出,雌燕总极力望着远方,直到那稚嫩的啼叫声如射穿彤云的箭簇,在我踏上人生征途时,父母的目光,宛如逶迤的篱墙,一直砌到我疲惫的身影后……
而今,秋袭大地,从一片黄叶飞舞的苍凉,到檐角白霜蔓延的肃寒,这个季节,燕巢已空。但,就在我登阶触地的一刹那,秋风剥落了燕巢的一根草茎,草茎悠悠然飘在空中,我将它拾在手中,那一瞬间,一股莫名的暖意沿着掌纹流淌,流淌,仿佛手捧一个春天的涟漪……
头上的燕巢,仿佛是一个爱的音符,温暖了白昼与黑夜!
第三篇:初二心情随笔大全
总会有一些美好存在于某个角落里,宛如朵朵阳光,总会于一个明媚的日子里,和我们不期而遇。
生命的七彩虹,因那每一缕的色彩,铸就了美丽。
梦想,不变的追求。圆梦五千年的那嫦娥奔月,震撼了多少炎黄子孙的心,又有多少中华儿女在那一刻眼角湿润。因为爱梦想,伤痕累累也不怕。我欣赏扑火的飞蛾,钦佩填海的精卫,赞叹逐日的夸父,尽管他们不尽完美,但我相信他们一定会为自己骄傲,绝不言悔。因为知道梦想在前方闪闪发光——生命因你而美丽。
坚韧,不变的努力。米歇尔,一个响亮的名字,从普通蓝领家庭出身一路到白宫,成功的密码是什么?答案很简单:努力。超出常人的努力,这正是对美国梦的最好的诠释。莉兹,一个贫民窟走出的励志哈佛女,正是靠自己坚韧的品格,完成生命的蜕变。
我不禁感叹:曾经的贫民窟会变成繁华的大都市,曾经的年少狂亦随着时光逐渐消散。命运的草蛇灰线,伏脉千里,我们或许永远无法解读生命的密码。但是,永远不要因为所谓命运而自暴自弃,因为不是命运使你为谁,而是你使你成为你自己。坚韧——生命因你而美丽。
爱,不变的永恒。因为爱相伴,静静相对也不凡,在钱学森先生的纪念馆内有一张写字台,对面有一把椅子,听人说那是钱夫人蒋英的。静静的在对面,见证了多少中国第一,世界第一的宏伟巨著,在她的相伴下,钱老才可安心于国事,全身心于国家复兴。“超级丹”林丹,正是座拥亲情、爱情、师情才获大满贯,成就中国体坛辉煌一笔,爱——生命因你而美丽。
正如余秋雨先生所说,“左顾右盼,大漠荒荒,其实自己的脚印能踩出来的只是一条线,不管这条线多么自由弯曲,也就是这么一条。要实实在在地完成这一条线,就必须把一个个脚印连在一起,如果舍弃以往的痕迹,那么谁会在意大地上那些零碎的步履?”
青春的日子,葱郁浩瀚,渺渺如烟,脚步没有叹息,心头没有荒凉。生命因你而美丽。
有爱相伴,携坚韧上路,朝梦想出发,一路轻吟一路歌。
第四篇:初二心情随笔大全
记得我小时侯家住在底楼,那时因为特别小,外面那些比我大的小孩跟我合不来,所以我比较喜欢在自家天井里种种花草。
有一次,妈妈买回来一袋黄豆,我一看就知道那是没烧过的黄豆,所以就问妈妈这黄豆会不会发芽,妈妈说应该会的,所以我就高高兴兴地拿了几颗埋在我家天井的泥土里,也算是给它安个家吧。
果然,如同我希望的那样,那黄豆发芽了。看着那两片娇嫩的绿叶,我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过了一个月,黄豆长大成了一株一尺左右高的植株,叶子很绿,一只虫也没有。不过好景不长,过了几个星期,上面开始长洞洞了,而且越长越多,多得几乎找不到一片没有洞的叶子。我一开始觉得这豆算完了,生了这么厉害的虫害,能活下来算是奇迹了。但是出乎我的意料,这豆竟然以顽强的生命力战胜了虫害,再一次茁壮成长起来。我也弄不明白是怎么回事,也许是因为它看到身边那些茂盛的花草,不想也不甘心就这么地倒下吧。
不过,就在我为这豆能活下来而高兴时,厄运又来了,那天晚上刮台风,我晚上睡觉时风吹得窗子“砰”、“砰”响,我真是担心这豆会被连根拔起。但第二天早上去一看,它竟没有被吹倒,只是有些歪斜,但叶子全掉光了。我看到这景象,心里十分难过。不过我还是天天给它浇水。果然,它又不负我望奇迹般地活了过来。
到了这年豆结果的时候了,我家的这棵豆只结了五六夹豆,而且这豆也不饱满,干巴巴的。不过我已经十分满足了,也十分感动,一棵豆历尽沧桑,顽强地活下来,又结出果实,实在是十分不易。
到了第二年,那豆没再长新叶,但我还是继续给它浇水,可是它却没再像我希望的那样再活过来。我想是不是去年的磨难使它耗尽了生命的力量?我很失望,也很难过,便跑去问我教生物的妈妈,才得知,原来这黄豆是一年生植物。当时我心里很乱,在那豆的枯枝前站了很久。但是最后我没有将它的枯枝挖走,而是让它留在那里,让那些种在花盆里、刮风了就拿进屋子,有太阳了就又拿出来的花儿们看看,生命,只有是奋斗过来的才有意义。
第五篇:初二心情随笔大全
很享受待在阅览室里的四十分钟,似乎是屏蔽了所有的喧嚣,听得见的只有不次序的翻书声还有轻细的写字声。这是一周中最轻松的一节课,好久好久的紧张与忙碌终于能在此刻平静下来,不用记单词,没有方程式,只需抱着“小博”摘录句子,那些美的掉渣的散文微小说,逐字逐句抄下来,放在笔记本里,再轻轻读给自己听,便有一种满足感和幸福感,可能美好就是这样简单,就是自己做自己喜欢的事,无视周围的一切东西,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
阅读课是坐在靠窗的位置,早晨那抹金色的阳光透过窗子斜射下来,正投在我所读的书页上,温润的,暖暖的颜色和着温润的,暖暖的文字,那是种不真实的美感,就只有单纯的文字搅拌着阳光,胜过一切花花世界的妖娆。阳光懒散地打在书页上,纸页上,字迹仿佛也安静而和谐,少了做数学题时的潦草与轻浮。
静静地靠着椅背,手中轻捧着“小博”,头微微低垂,刘海半遮住右眼,阳光照在刘海上或许也成了金色,又或许是其他一种颜色,只是我又想起了那个记忆中的少年。被老师罚站在座位旁,刘海低垂,手中拿着课本,也就是像这样早晨的阳光,将他的刘海染成了金褐色,没错,就是金褐色,那样符合他青涩的面颊,也就是在那一瞬间,我痴痴地望着他的那一头“金发”,以至于老师叫我站起来回答问题时,我脱口而出:“阳光,是最好的染发剂。”也因为这句话被同学嘲笑了大半个学期,总拿这句话用来调侃我时常地望着天空。
看到过很多种阳光,透过枝杈的斑驳树影,照在墙壁上的大半个光点,映在水中的波光粼粼,在欣赏那些阳光时,却忘了周围的环境。而现在安静的阅览室里流下的缕缕阳光,成了我爱上它的所有理由,甚至忽略了窗外的风景,只是在享受着那抹阳光。
以至于投入到忘记时间,忘记一切,常常下课铃打响,唏嘘声一片时,才反应过来已经下课了,只能无奈时间为何流逝的如此之快,要知道数学课可不是这样的。
总是想阅读课永远不要下课,时间永远凝固在那个午前的早晨,坐在靠窗的位置,左手翻着“小博”,右手做着笔记,阳光懒散地洒在桌面上,把一切都涂成金色的。
第六篇:初二心情随笔大全
于五光十色的嘈杂中,时常呼唤一下自己,别让灵魂走得太远。每年都有不少人到南美洲的原始森林探险,带路向导都是当地部落的土著人。土著人十分机敏和风趣,他们有一个十分奇怪的习惯,每走一段路就要唤一声自己的名字。土著人说这是为防止自己的灵魂跟不上自己的躯体,他们得“招回自己”。(土著风俗:呼唤名字。)
中国民间也有一种说法,就是一个人客死他乡后,就需差使一个人一边提着灯笼一边叫着逝者的名字,慢慢走回家乡,每逢有桥有水的地方,还得提醒逝者要小心走好。(民间风俗:唤魂。以上两点为“唤魂”的重要性。)这种奇异的风俗有他的积极意义,在文明程度并不发达的时代,反而有更多的人在关注一个人的灵魂。而现代社会,大家都在忙忙碌碌,很少有人会静下心来,洞察自己的内心,并在夜阑人静的时候轻声呼唤一声自己的名字。
有一个故事。他本来是位技术员,有贤惠的妻子,两人安安静静地过着日子。他工作了十年,在单位里仍是技术员。但时来运的是,新来的总经理是他的同乡,而且还有着血缘关系。他于是得到了重用,慢慢地从副科长、科长、经理助理干到了副总经理的位置。他忙了,应酬很多,经常不回家吃饭。但是他和妻子的感情很深,只要妻子一打他的手机,他就会从酒席上撤身。
后来,企业改制,他成了总经理,应酬范围更广,在娱乐场所,有太多年轻漂亮的女子主动投怀送抱,有时候,他觉得自己真的迷失在她们的温香软玉中了。但每到十点,他的手机就会准时响起,然后他不管包厢里气氛是多么不合时宜,仍坚持说:“对不起!我得回家了!”因此,他在圈子里是以怕老婆出名的。
三年后,他的下属犯事了,虚开增值税发票,一审下来判了20年。入狱后,又传出这位下属患了艾滋病。他就经常做噩梦,他所有的娱乐场所都是和这位下属一起去的,那个传染给下属艾滋病又让下属虚开增值税发票供其挥霍的小姐,他也曾动心过。
但他依然非常健康,依然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企业家。他知道,是贤妻的电话挽救了他自己,那些电话让他知道他是一个女人的丈夫,一个可爱孩子的父
亲,也是一位堂堂正正的企业家。(借助故事证明怎样呼唤自己名字。)人生在世,有两件事不能不做,一是拼搏;二是时常呼唤一声自己的名字,看看自己还在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