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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厂质量事故的心得体会(通用6篇)

2023-07-23 12:58:01心得体会

第1篇:钢厂质量事故的心得体会

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是目前我们工商部门所遇到的一项全新工作。但是,在基层抽检实践中,我们通过调查发现当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概括起来主要有“四难”,需要引起广大基层执法人员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问题

1、抽检功能难发挥。主要表现在没有把抽检作为监管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重要手段和措施,而是变相利用抽检功能,达到其他目的。比如,有些执法人员针对某些管理对象规费难上缴的情况,便利用抽检作为督促监管对象按时足额上缴有关规费的手段,声称如不配合,将上门对某些商品进行抽检,导致经营者对工商部门抽检工作的不配合和认识上的误区。

2、抽检工作难开展。由于省、市局每年组织抽检的批次在不断增加,但抽检的品种又大致相同,如食品、农资、装饰装潢材料、建筑材料等,而这些经营户在某一辖区内对象又相对稳定,一些经营户年年要被抽查,加之受质监部门抽检要收费的影响,造成了他们对抽检工作的不理解,甚至反感。尤其是在被抽检的商品价值较高或者有一定有效期的情况下,即使检测不是破坏性的,由于缺乏强制送检手段,被检测商品很难被执法人员带走。

3、抽检证据难固定。目前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抽检周期一般较长,从抽检到送达,再到调查处理,一般先后要一个多月时间。对这类案件的证据,办案人员往往很难采集。一方面,如果经营者在进货时没有发票,售时又不开销售凭证,那么执法人员事先就需要盘清现有库存的数量,如果是规模大的超市、商场就更加麻烦。另一方面,被抽查商品有可能在抽检期间已经销售结束,还有的业主怕被处理便将货隐匿,有的谎称早已退回,相关的证据难以取用。

4、案件形成处理难。一是由于抽检的过程较长,有关证据可能早已灭失,加之抽查时的材料不具备办案的时效性,比如证据不全、不准、不及时、不规范,法制部门审核难通过;二是较高的抽检费用提高了办案成本。直观检测的结果不能作为处理问题的依据,商品质量的好坏只有通过法定机关依照法定程序通过检验才能得出结论。三是案件难执行。商品质量如果查出问题,一般罚则较重,特别是涉及人身安全的商品质量案件,因处罚较重,被处理对象一般难以承受,按规定的幅度处理难执行。

二、解决途经

作为基层工商部门和执法人员如何正确履行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职能,担负起国家赋予的重任,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有必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倍努力。

1、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基层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是具体承担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主力军,这项工作开展要取得成效,关键取决于广大基层执法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是我们工商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每一个工商执法人员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是履行部门职能、树立执法权威、赢得群众满意的迫切需要,自觉把监管执法的重心转移到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上。

2、进一步加大内外宣传培训力度。流通领域的商品质量管理工作原是由质监部门负责的,抽检对工商部门相对来说是一个新领域。因此,一方面,广大基层执法人员要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掌握抽检工作的要领,增强识假辨假的能力,避免盲目抽检,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权威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对监管对象的宣传教育,让其了解工商部门开展抽检工作的目的和意义,积极引导他们主动配合抽检,不断提高商品质量意识和守法经营意识。

3、进一步制定具体适用的抽检规范。造成基层抽检工作“四难”境地,一方面由于基层执法人员认识上的不到位、业务技能的相对缺乏,另一方面则由于目前规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工作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工商部门如何规范有效地开展抽检工作,有关程序还未出台,在具体工作中难以实现规范操作。因此,目前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出台一套具有较强操作性、较为规范和相对稳定统一的抽检制度和工作程序,保证广大基层执法人员在组织抽检时有章可循。

4、进一步加强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抽检工作作为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上级部门应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不断完善抽检制度,规范抽检行为,加强对抽检所需资金的投入,协调解决好与质监部门的重复抽检,不断提高抽检工作的效率和效果,推动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2篇:钢厂质量事故的心得体会

20xx年6月7日,我与部分同学参观了位于有着“四省通衢”之称的xx省xx市的xx集团有限公司。在这短短的几个小时里,我们主要参观了整个xx集团有限公司,听取了关于企业建设和企业发展的经验介绍。我不仅感受到了他们的热情好客,更重要的是我吸取了很多有价值的经验。并且,通过参观xx集团有限公司,的的确确让我开阔了眼界,更加解放了思想,更新了观念。他们的许多发展理念和工作措施很值得我认真学习和借鉴。

我作为人力资源管理专业的学生,以下是我对此次参观学习的心得体会

一是企业管理理念令人信服。

xx集团有限公司一直秉承“金辉辉煌,你我共享”的企业理念,以品牌开拓市场,努力将“xx”打造成中国钢铁贸易行业的领军人,同时每一位金辉人都在以他们的实际行动,为社会的发展添砖加瓦!因此,我必须学会如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加强企业的的管理制度建设以及企业文化建设。我相信,在经济与管理学院精英(教师)团队带领下,再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学习,我一定可以很好的掌握如何去规范企业的管理制度和建设良好的企业文化与团队学习氛围。

二是企业精神极具优越。

三是企业管理战略令人折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金辉企业在确立了多元化战略发展的同时也在不断更新思路,从19xx年10月8日,“xx企业”的前身“龙游金辉钢材经营部”正式挂牌到20xx年4月,xx有限公司成立,开拓浙中钢材市场又一道主力线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提升金辉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专业化、规模化、国际化。

虽然两个多小时的参观学习时间很短,行程也安排的比较紧凑,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尤其是在我专业领域方面。这次的行程不但为我的专业学习与发展指明了方向,而且让我清楚的认识到,以我现在的知识水平是完全不可能管理好一家公司的。因此,我应该更加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让自己能更好的把专业知识运用到实际的管理问题中。我也相信,通过一年的学习,我会把专业知识学的更好!

第3篇:钢厂质量事故的心得体会

安全生产是炼钢企业最根本的效益所在,它关系到国家的财产安全和职工群众的安康,是企业发展的生命源泉,没有安全作保障,一个企业的利润、效益无从谈起。安全工作深入到生活、生产中的每一个细小环节,它制约着整个企业机制的运行、发展,影响着员工的切身利益和企业本身的内外形象。

安全以人为本。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以人为本的思想逐渐深入人心,成为管理工作的一项基本原则。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这是我们应该恪守的信念。要确保安全,首先必须强化人的安全意识。

我厂大量的事故调查分析表明,绝大多数安全事故都是由“三违”引起的,这说明在我厂现阶段的安全生产实践中,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引发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要充分认识目前部分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生产文化意识不高、劳动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低下的现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方针。

炼钢生产,安全为天。作为炼钢厂的一名员工,我认为要从以下几点来理解和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是安全管理的总方针。安全管理的关键是人的管理,人是安全生产的实践主体,各种安全保护措施及,只有通过人的行动才能得到落实和执行。人的安全意识如何,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如何,直接作用于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着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成败。因此,要实现企业的安全生产,就必须抓好“人”这一至关重要的环节,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企业的每一名员工,要明确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总方针的.关键的环节就是要使每个人都能提高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素质。要从“人”的角度寻找安全管理的突破口,找准安全管理的切入点,充分做好“人本安全”的文章。以人为本,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是安全管理的治本之策。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最根本的手段就是强化安全培训教育,这也是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和关键所在。首先要有超前意识,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坚持不懈地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灌输“安全为天”的理念,是每一个企业确保安全生产的必要手段,只有这样在“婆婆嘴”的“唠叨”下,职工才有可能克服自身的惰性和侥幸心理,绷紧安全生产弦。对于炼钢行业来说,在不同的工种和岗位,在不同的环节和时段,在不同的地点和环境,安全教育更应该有针对性和指向性的“微观”教育。尤其是在每一个不同的工种和岗位中,根据以往的工作经验,充分预见安全管理可能出现的漏洞,职工思想上的“滞后”和松懈,提前全方位地进行特殊时期的安全意识教育,给职工打好思想上的“预防针”,职工就能在舆论和制度的双重约束下,安全意识始终跟上节拍,在工作中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人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最大隐患,只有加强对人的安全培训教育,不断强化人的安全意识,提高人们的安全文化素质,增强人们的防范意识,才能筑起牢固的安全生产的思想防线,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最大隐患——思想上的麻痹松懈、心理上的侥幸,才能提高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识到这一点,就要树立安全来自教育和培训的理念,就要落实好各项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和方式,以“三大规程”、“双定管理”和质量标准化建设为主要教育内容,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操作水平、强化其自我保护意识、全面提升全员安全素质为最终目的,建立严格的学习、考核制度,教育职工充分认识到“安全就是效益、安全就是政治、安全就是稳定、安全就是发展”的思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的不安全行为,为炼钢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

以人为本,“补牢”莫待“亡羊”后,营造一个牢固的羊圈是养羊的首要前提。因此,即使“亡羊”事件不发生,补牢羊圈也是非常必要的。彻底改变人的思想观念,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把我们的企业建设成为一个安全和谐的家园!

第4篇:钢厂质量事故的心得体会

8月31日,在我们碳素厂,发生一起安全事故,组装车间的相某等人在配合拆卸阳极导杆时,发现设备故障时并未上报,并违规操作,造成相某右大腿骨折。此次事故的原因很多,悬链钟不可靠,导杆受力不均匀,阳极钢爪存在内伤等等,这些都是客观存在的,还有一些主观上的原因:安全意识薄弱站在设备上违规操作,悬链小车控制失灵后没有终止作业,员工对非拆卸位拆卸阳极钢爪的危险性认识不够。事故发生后,合成碳素厂、公司安环部本着对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多次详细的分析,对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了严肃的经济处罚,同时针对本次事故对广大员工开展了一次安全教育。

作为一名带班班长,我认识到本事故的教训是深刻的,事故不仅给企业造成了损失,也给责任人及相关人员带来了经济损失,同时给个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精神伤痛。思痛之余,我更加感受到安全的重要性,对如何进一步做好安全工作有深刻的体会。

一、提高安全素质,杜绝事故发生。

本次事故的主要根源是操作工在关键时刻失去了对事故发生的可能预见和后果的意识,也就是平时所说的对安全的侥幸心理。为此,抓安全生产必须抓好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安全思想行为的教育和提高。

二、从多方面来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全体员工要互教互学,取长补短,共同提高。要养成专心致志抓安全的良好习惯,操作工在做到三会、四懂的前提下,还应做到五勤,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生产的安全。

三、树立安全就是效益的观念。

当前公司上下正在轰轰烈烈地开展降本增效活动,身为一线员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就是最好的降本增效。在工作中不仅要熟练掌握各项操作规程,还要养成良好的安全操作习惯,杜绝习惯性违章,敢于同身边的不安全行为较真。每位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提醒,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只要人人都来重视安全,时刻关注安全,把安全生产铭记在心,消除任何对安全工作的饶幸心理,公司的安全工作必定能做得更好。

第5篇:钢厂质量事故的心得体会

医疗质量是医疗工作的核心,医疗安全是医疗工作的永恒主题。医疗安全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不安全的医疗不仅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利,有时还导致医疗事故引起纠纷,影响医疗卫生的社会信誉和形象。

联想到我们的实际工作,我们更应该引起高度警惕,应从我们身边每件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爱岗敬业,树立医疗安全意识,确保病人的安全,杜绝一切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

随着社会和时代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要求也随之提高,这就要求医务人员要有好的服务态度。医生对病人要有强烈的责任感,真正为病人着想,诚心实意地为病人服务,在为患者提供高新精湛技术服务的同时,还必须努力保证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尽量减少差错和事故,提供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

医疗安全直接影响到社会与经济效益,是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有效保障。医疗事故会不仅增加医疗成本和经济负担,有时还导致医疗事故引发纠纷,影响医院的社会信誉和形象。作为医疗服务单位,在为患者提供科学、准确、精湛的医疗服务的同时,更应该为患者提供优质的、全方位的人性化服务,真正做到从患者的角度出发,及时提供患者所需,并给予患者心理抚慰。在服务中还要注意加强医患沟通,注意交流方式、方法,从细节入手,提升服务质量。

我们是医务工作者,是白衣天使,我们应该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应该做到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

第6篇:钢厂质量事故的心得体会

为了加强商品质量监督,进一步规范市场,有效地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确保广大消费者能吃上安全、放心、合格的食品,我局对清远、韶关、河源及梅州4个地区商场和超市内销售的烘炒食品进行了市场质量监测抽查,现将上抽样及检验情况总结如下。

一、监测结果

本次共抽检了清远、韶关、河源及梅州4个地区在流通环节销售的200批次产品,合格产品195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97.50%。

二、不合格项目及原因分析

本次监测抽检对烘炒食品的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1、糖精钠、甜蜜素、安赛蜜、大肠菌群、霉菌、酵母及致病菌(沙门氏菌、志贺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进行了检验。

下面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分析:

(一)大肠菌群

本次监测抽检发现2批次烘炒食品出现大肠菌群超标情况,分别是佛山市禅城区南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脆芝麻糖及浙江恒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青豆,大肠菌群实测值均为930mpn/100g。gb19300-20xx《烘炒食品卫生标准》中规定烘炒食品的大肠菌群不得大于30mpn/100g,上述两批次商品均超出标准限量要求。出现大肠菌群超标情况原因有:

①生产企业卫生条件欠佳,生产车间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

②生产人员不注意个人卫生,没有按照要求在生产前认真做好洗手消毒工序;

③产品包装或贮存不当也会引起微生物指标超标。

(二)糖精钠

本次监测抽检发现2批次烘炒食品出现甜味剂糖精钠超标情况,分别是: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麒麟食品厂生产的老魏家五香大美葵,糖精钠实测值为1.74g/kg;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麒麟食品厂生产的开心农场五香瓜子,精钠实测值为1.79g/kg。两批次的瓜子商品在gb2760-20xx《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的分类属于带壳熟制坚果和籽类,而标准中规定其糖精钠添加量为≤1.2g/kg。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为:

①生产企业对原料进货采购验收把关不严;

②生产企业配料工序控制不当;

③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甜味剂以求降低生产成本。

(三)酸价

本次监测抽检发现1批次烘炒食品出现酸价超标情况,该不合格商品为广州市荔湾区仟味食品厂生产的玉带怪味豆,酸价实测值为5.48mg/g。该商品执行企业标准q/gzqwsp4-20xx(备案号:443683s-20xx)《炒货食品》,其标准中规定产品的酸价限量为3.0mg/g。出现酸价超标的原因有:

①生产企业对原料进货采购把关不严,或贪图价格便宜使用不新鲜的原材料;

②生产企业对生产工艺控制不当;

③产品包装或贮存条件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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