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安委〔20xx〕11号)、河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安委办〔20xx〕67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和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豫教安全函〔20xx〕481号)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先将活动开展情况做以总结汇报。
一、健全机构,明确分工
1、学校高度重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成立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小组,组长为苏东民副校长,成员为各相关单位负责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保卫处。
2、召开动员会议,明确工作分工,按照“条块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进行房屋建筑及设施排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二、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本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共收到各个组排查的信息59条,经基建、国资、后勤、保卫四个部门分析研判,分为以下四类情况:
1、属于消防安全问题2条;
2、属于维修问题50条;
3、属于违章搭建问题3条;
4、属于房屋安全隐患问题4条。
三、整改措施
1、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已经由基建处牵头联系专业检测机构做出专业研判并给出处理意见,由基建处落实。
2、东风校区体育学院办公楼存在比较大的安全隐患,该办公楼已停用。
3、消防类、维修类、违章搭等问题,分别由保卫处、后勤管理服务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处牵头落实,确保整改到位。
第二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推进居民自建房隐患整治,全力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契机,以自建房整治为“切口”,坚持以内外能力提升为基础,以精细化管理为抓手,以标准化建设为引领,全面铺开农村自建房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依托党政部门,构建多元共治格局。支队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浙江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推动市委市政府将自建房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基层组织“社会治理一张网”管理职责范畴,并把重点内容融入网格化管理,推动相关行业部门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同时提请政府主导,组织召开动员部署、约谈培训、火灾现场警示教育等会议,通报辖区自建房火灾形势,压实部门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层层推进。各区成立自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联合市、县两级党委政法委统筹部署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政法委将消防工作纳入城市社会综治管理和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探索将基层消防监督执法授权给乡镇、街道政府综合执法队伍负责实施。依托消防“网格化”管理模式,将辖区整治区域和延伸区域划分为若干个网格单元,实现排查整理工作全覆盖。
依托部门联动,构建群防群治格局。支队与不动产登记中心形成信息联动机制,收集全市自建房基本信息,确保掌握居民自建房底数。组织相关部门、公安派出所、综合执法队、居(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采取分组排查、分片包干等方式,逐栋逐门逐户开展摸底排查登记,切实摸清“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商住未分隔、沿街商铺加设夹层违规住人、自建房经营储存危险品、建筑内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等底数和基本情况。各部门结合摸底排查阶段掌握的底数情况进行归类分析,组织基层力量混合编组开展集中整治,逐一建立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确保按要求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改的火灾隐患,按照火灾危险等级、整改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列入三年消防专项整治行动,逐年推动落实整改。
依托多方助力,构建精准宣传格局。针对农村群众消防意识较为淡薄的客观形势,消防宣传人员积极联合志愿者、村委会人员,深入群众家中,为村民“送”去防火小常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技能,定期组织村民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以及消防模拟逃生演练,全面提升广大农民群众的消防自救能力。结合农村实际情况,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录制消防,通过农村“大喇叭”或手持喇叭,以广播的形式定时播放家庭防火小常识,向村民讲解如何预防电气火灾、油锅火灾和基本的扑救方法。同时,不断强化各村文化礼堂、宣传专栏等公共文化设施的作用,积极打造农村消防知识“墙头文化”,真正让消防安全渗透到村民的意识中。利用led屏滚动插播消防安全提示字幕和公益广告,定期曝光消防违法行为,广泛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依托支队微信,向目标人群推送相关农村防火知识,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消防宣传,全面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依托基层力量,构建严格战备格局。支队结合全市农村实情,因地制宜,统筹推动村级、社区微型消防站、乡镇专职队、志愿消防队伍建设,解决和弥补消防队伍监督力量不足的问题,构建农村消防工作“专管成线、群防成网、纵横交叉”的消防安全管理网络,全方位加固农村消防安全保护屏障。积极协调各村委会和有关行业部门将农村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编制内容并同步实施,组织制定乡村消防专项规划,从源头上消除农村消防安全建设空白,建立和完善区域联防体系建设,实现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一旦邻村发生火灾,附近村庄可立即调集专职消防队、志愿队等多种力量及时赶到协助救火,形成指挥统一、反应迅速、协调有序、高效运转的区域联防机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三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加强商品房市场监管,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第一,为维护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我中心对我区范围内已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20余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在建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监管。通过听取情况介绍、查看有关资料、查看项目现场、调阅有关信息等方式,发现商品房预售后续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现场销控信息同透明售房网上公示的信息存在些许出入、现场公示的信息不齐全,对此我中心立即采取措施,要求开发商及时将商品房预售的.相关信息进行补全和同步;同时积极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如实公示、公开房屋销售的相关数据,防止不实信息对购房者造成误导。现阶段,我中心商品房预售后续管理工作主要着眼于房地产限购政策的落实监管,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加强对居民家庭购房资格审查;同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场所等显著位公示住房限购政策,不得向限制购房对象出售商品住房或提供存量住房买卖经纪服务。
第二,在当前国家严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下,加强对代理销售商的监管非常重要也非常紧迫。今年,我中心强化了对房地产销售代理备案登记的审查力度,对外地房地产中介企业或分支机构在我区开展房地产销售代理工作的,事先应通过我中心的资格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要求进行备案或者登记。今年目前为止,我中心已办理1起销售代理备案、3起销售代理登记。
第三,继续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今年9月,我中心开展了为期三天的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检查,对房地产中介机构备案情况、营业执照、从业人员资格等情况进行了逐个检查,并对每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比对,为建立我区的房地产中介行业信息管理平台提供基础依据。此次专项检查共实地走访了全区122家房产中介机构,其中招宝山街道62家(关闭8家,新开未登记5家),蛟川街道13家(关闭1家,新开未登记3家),骆驼街道28家(关闭4家,新开未登记1家),庄市街道14家(关闭4家,新开未登记1家)。本次专项检查发现了部分房产中介及从业人员不具备从业资格、中介房屋买卖合同不规范、房产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不规范三大问题。对此,我中心及时向各中介机构及从业人员宣传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要求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按照办法的规定及时整改,合法经营;同时提出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大管理力度等三项下一步工作计划,力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
二、不断加大日常执法力度,有效防范房屋装修上的违法违规行为
在制止和查处房屋使用安全领域的违法、违章行为方面,我中心采取措施加强执法管理力度。首先,扩大巡查范围,改进巡查方式,变被动待访为主动下访,同时对举报、投诉及巡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装修行为及时予以制止和查处,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第二,继续推行“5+2”工作制,延长工作时间,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受理房屋装修备案、群众投诉和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督检查。由于建立了双休日值班制度,及时有效地制止了双休日期间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提高了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应变能力,也为群众装修备案提供了便利,受到了群众的好评和赞誉。20xx年1月至今,我中心执法中队共查处违章装修62起,其中立案查处20起,处理16起,处罚4起(罚款5200元),结案17起,且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建立骆驼房屋执法分队
进一步加强新城房地产执法今年8月,我中心筹建了骆驼房屋执法分队,以克服新城区与我中队在地理位上距离较远的困难,并解决执法过程中易出现的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不及时的问题。目前骆驼房屋执法分队已经开展工作,现有一线执法人员2名,使得原先执法工作薄弱的区域得到了较好地覆盖。在镇海新城建设大踏步地向前进,房地产建设、房屋装修不断开展的背景下,在新城区房屋装修涉嫌违法违规的现象逐年增加、房屋装修管理的工作量急剧增大的紧迫压力下,新成立的骆驼房屋执法分队在未来能发挥更加重大的作用,为房地产执法工作的开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四、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政风行风建设
今年六月份,我中心在全区范围内,聘请了9位社会各界具有代表性的同志作为我中心的行风监督员。目前已有3名监督员对我中心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的程序规范、仪表举止、语言态度等方面进行监督;并建立行风监督意见反馈机制,保证监督员能够及时、多渠道、多形式地反映建设性的意见和要求;同时为了提升房管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树立良好形象,改进执法中的不足之处,从而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我中心还同步建立了执法对象意见反馈机制,邀请执法对象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过程进行意见反馈。上述意见反馈均及时建立台账,为我中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过程、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以及强化执法队员廉洁自律意识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下一阶段,我中心将继续邀请行风监督员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是否规范进行监督并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加强与一线执法人员的交流沟通,使监督员能够更好地反映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
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
为加强执法队伍的建设,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和执法能力,我中心从三方面开展工作。首先,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综合执法能力,拓宽行政执法人员的视野。从今年5月份开始,我中心先后4次组织执法人员积极开展自我学习和业务培训。通过学习,执法人员增强了法制意识、提高了执法素质。第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思想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服务意识。通过思想教育,我中心执法人员的执法素质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在执法环境比较差的情况下认真履行职责,把执法与服务结合起来,近年来未发生一起群众投诉事件。第三,开展案卷评查,提高案卷质量。由执法科长作为评查人,不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法律文书制作者,予以纠正,提升法律文书制作水平。通过案卷自查,发现了存在的一些问题,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力争案卷更加注重说理性评判。
六、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推进执法评议考评工作开展首先,成立以吴仁权为组长,以张宏波为副组长,以刘松斌、程健、穆红梅、嵇红波为组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镇海区房地产管理处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加强对执法行为、执法程序、执法案件行政投诉的监督和检查。同时成立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小组,具体负责考核评议和各项工作。
第二,建立《执法评议考核表》,同时制定相应的《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和通报办法》,量化执法人员个人考评。《执法评议考核表》设了14个考核项目,具体涵盖了业务专业知识掌握、案件受理与回复、执法礼仪着装要求、车辆使用管理、行政事务履行等几大部类,对于执法工作人员提出了全面细致的工作要求;《行政执法绩效考核和通报办法》通过对每个考核项目设定相应分值和评分规则,通过打分制来具体量化对执法人员的考评。在上半年的评议考核中,我中心执法人员出色地完成了行政执法工作,全部获得了优秀的成绩,其中5人获得99分(满分100分),而所有执法人员的得分都达到了97分以上。
七、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开展工作,现提出下一阶段工作目标。
首先,强化房地产中介管理。加强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全区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加大管理力度,力争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市场。
第二,进一步加强镇海区房屋管理执法中队骆驼分队在镇海新城的行政执法工作有序展开,强化工作职能,为促进房屋安全管理和房地产监管执法工作在全区范围内更好地开展作出贡献。
第三,适时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听取行风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协力把我中心的行政执法工作做得更加规范。
第四,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学习,在每月一次的培训学习之余,鼓励执法人员自我学习、自我提高。
第五,开展向兄弟单位学习的活动,从兄弟单位执法的经验中汲取养分,取长补短。
最后,进一步推进健全、落实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细化执法人员个人考评项目,实行执法人员执法过错责任追究通报制度。
第四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文峰区自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我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文峰区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我区于20xx年12月30日印发《实施方案》;二是于20xx年12月13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三是成立了以李渝淼副区长为指挥长的文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落实。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会议,压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将涉及的农村房屋安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指导各涉农办事处、宝莲寺镇明确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指导基层录入人员把握现场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登记录入要求。
(三)认真排查录入,及时开展鉴定。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6月22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78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107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51座,非自建房3020座。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二、存在的问题
排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目前农民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对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农村房屋建房安全质量重视仍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整治紧迫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少基层排查录入人员对房屋性质和用途定位不准确、对系统使用不熟练,在录入信息是出现有的对填报信息多次更改,有的对整改完成的房屋信息误删等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非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抓紧时间,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安全意识。有效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政策解读和安全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支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视农村房屋安全问题的舆论氛围。
(三)提升农房质量,建立长效机制。对基层人员加强农村房屋信息录入操作培训和指导,加强对村民建房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建立农村各类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杜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xx年秋冬季,市农业机械监理总站进一步强化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xx〕23号)要求,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为抓手,积极落实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在强化农机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农机行业安全生产检查、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新规定、扎实抓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全市在三秋和冬季共发生5起一般农机事故,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全市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
一是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根据农业农村部通知要求及市安委会、农业农村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总体部署,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治理行动,重点对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清理大整治中排查的隐患开展“回头看”,杜绝“三合一”场所出现。期间,全市共计检查农机生产经营单位60家,排查隐患35个,并全部整改完毕。
二是部署“三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百日行动和冬季农机安全执法工作。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三秋”期间农机安全监管及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执法百日行动的通知》和《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关于加强20xx年冬季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为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安全生产监管的需要,结合“三秋”重点农时季节,部署开展了全市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百日行动,要求各区深入排查建立本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台账、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加强专项安全生产普法力度等工作。冬季强化设施农业机械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在设施农业换茬季节和冬季卷帘机使用频繁时期,加强执法检查,确保作业机具安全设施齐全,制止和纠正各类违规操作。全市在三秋和冬季共完成农机安全执法检查3341件,共作出行政处罚162件。
(二)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
为加强本市上道路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农业机械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关于印发20xx-20xx年农机安全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农发〔20xx〕230号)的相关要求,20xx年,机构联合公安交管部门进一步强化联合执法力度,加大执法频次,结合变型拖拉机活动规律,严厉查处上道路行驶的变型拖拉机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全年对变型拖拉机上道路行驶开展联合执法239车次,切实保障了农业机械道路交通安全。
(三)严厉打击农机假牌假证及翻新造假
在农机安全执法检查中,严格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规定,加大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进行检查,目前未发现存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等违法行为;在取消《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后,加强事后监管,对农机维修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切实维护农机维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严格落实农机安全监管新规定。
总站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以及配套的工作规范和证件标准,于20xx年上半年陆续发布《农业局关于印发调整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及驾驶证核发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关于加强机构建设的通知》《农业机械监理总站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区严格按照新部令、新规范做好行政许可工作。总站通过梳理业务清单、开展法规宣贯、组织业务培训、修订业务手册、开展专项督导等方式,确保全市行政许可工作顺利衔接过渡。根据《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停止征收收费的通知》(京财综〔20xx〕2741号),自20xx年起,停止征收费,履行行政管理职能所需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五)推进实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出厂合格证标准。
《农业机械出厂合格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获)机》(NY/T3118-20xx)已于20xx年6月1日正式实施,总站已订制相关农业行业标准下发至各区机构,要求各区在办理注册登记时,要严格按照标准审核出厂合格证。目前,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生产企业,不涉及引导企业修改合格证相关工作。
(六)扎实抓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
根据农业农村局和应急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的通知》(京农发〔20xx〕61号),明确了我市“平安农机”创建“三步走”的整体规划。
一是示范单位创建。下发通知启动市级示范单位评选、示范岗位标兵评选和合作社安全生产标准化申报工作,并根据报名情况深入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实地调研评选,最终评选出3家农机专业合作社为市级“平安农机”示范单位。
二是规范化建设。在全市选取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按照《安全生产法》中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相关要求,制定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及档案,确保合作社在“软件”方面率先实现标准化。
三是标准化建设。为提升农机合作社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的积极性,安排专项资金对4家合作社安全隐患进行补贴,确保合作社在“硬件”方面达标。在此基础上,推进4家合作社与注册安全工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委托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与咨询工作。
第六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按照《大城县中秋国庆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商务局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制售假冒酒、注水肉病害肉等不法行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和酒类市场安全稳定,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 加强肉类食品安全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
为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畜禽屠宰管理办法》,我局根据本县实际情况,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集中整治的方式,标本兼治,全面加强对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提高肉品质量安全水平。 全面加强对定点屠宰场的监管,提升整体水平。
(1)严格落实生猪定点屠宰厂各项管理制度。我局根据《河北省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要求,自9月12日起利用一周时间对各厂进行重新整改。督导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厂,按照省商务厅下发的《生猪定点屠宰厂管理制度范本》,结合经营实际,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进行生产和管理。
(2)对全县四个生猪屠宰企业实行重点监控,派驻执法人员全程监控屠宰过程,提高肉品检验工艺,确保合格肉品出场。其次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把握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对全县外来肉品逐一核查,查来源、查手续、查资质,杜绝不合格肉品进入我县。针对当前瘦肉精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商务部《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制度,严厉打击不法屠宰企业低价倾销劣质猪肉现象。我们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肉品品质检验相关证章制作式样的通知》和省厅下发的《关于加快生猪定点屠宰厂、点审批,强化肉品品质检验标志管理的通知》,对在我县经营的雨润、众品、千喜鹤、双汇等外阜肉实行备案管理,要求各企业严格按照备案标准提供相关材料,依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质量标准,规定生猪产品进入市场流通的条件,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我局对我县肉品批发市场9家经销摊点进行了检查,按规定与各摊位签订销售协议,实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管理制度。与此同时我局对以上4种品牌的代理商提出了要求,禁止其销售的`肉品摆摊销售,必须配备冷鲜柜储藏销售。目前我县肉品市场趋于正常,市场肉价稳定,质量安全。
(3)建立完善屠宰环节统计台帐制度和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督导所有定点屠宰厂,必须严格按照全省统一规定的台帐格式,如实填写相应内容,建立起从生猪进厂到肉品出厂各个环节的质量责任可追溯制度。
2、集中力量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
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安全,商务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检查的频度和力度,形成并保持对违法违规屠宰行为的高压态势。对农贸批发市场和乡村的私屠滥宰进行重点整治,两节期间共出动执法车辆4部,执法人员20余名,在坚持每日巡查的同时,集中力量开展了2次大规模行动,检查销售摊点120家,定点厂4个,共查处私宰案件2起,没收非法肉品40余斤。通过近期的集中治理,我县县城和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率分别达到100%和95%,对私屠滥宰查处率达到100%,对生产注水肉病害肉查处率达到100%,有效的遏制劣质肉、问题肉流入市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消费者的食肉安全。
二、强化监管,抓好酒类市场整顿
商务局根据我县酒类流通的实际情况,明确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牢固树立严格管理的理念,以深入惯彻《酒类流通营理办法》和两个规范为核心,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酒类市场,保证酒类消费安全。多措并举,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酒行为。具体工作中我们搞好3个结合,集中打击与日常检查相结合;全面打假与重点打假相结合;宣传教育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确保人们喝上放心酒。
第七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让我们的孩子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平平安安回家”,为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幼儿交通安全教育管理,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我园开展了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总结如下:
一、全方位加强管理,完善幼儿接送安全制度。
切实加强幼儿接送安全,认真执行幼儿接送制度,由行政人员及值班老师进行监督执行,接送高峰期,行政值班人员及值班教师在门口进行巡视,严防幼儿冒领或走失;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来接送幼儿,确保幼儿接送途中安全;完善门卫考核制度,落实门卫职责,有效促进幼儿在园安全。
二、多渠道宣传,提高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
我园积极利用黑板报、校讯通、悬挂标语等宣传手段,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向家长推广交通法规常识;利用家园栏和“告家长书”这些宣传载体,让家长明确自己具有教育职责、管理职责、自觉遵守的职责等等。从而不断提高家长的道德法制意识,使其从自身出发,在路上时,常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自诫,为幼儿树立良好的榜样。
三、浓厚的教育氛围,增强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
当幼儿坐在家长驾驶的车内或父母骑的自行车上时,家长应因势利导让孩子明白怎么乘车,安全带怎么系,乘车应注意的事项等交通安全知识。我园运用生动形象的.教学形式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通过游戏活动使幼儿对交通规则有一个初浅的印象,增强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了解交通法律知识,知道违反交通规则也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班级里创设良好的教育环境,潜移默化地影响幼儿,如设立交通安全角,张贴有关交通安全标志的图片等,提高幼儿对交通标识的识别。
通过活动的开展,交通安全工作已深入人心,老师、学生和家长都深有感触。学生了解了交通安全常识,提高了遵守交规意识。安全走路,安全乘车,安全骑车己成为学生们的自觉行动。开展此活动以来,我校的交通安全工作到位,没有发生交通安全事故。
通过活动的开展,广大的家长对孩子的在校学习感到放心,同时,社会对学校的满意程度有了较大提高。可以说,我园开展的特色活动富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学校各项工作起了支撑和推动作用,成为学校德育工作的支点和杠杆。
第八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特别规定》(国务院第503号令)和“自府办函[]118号”以及“自畜发函[]60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了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按照自畜发函[]65号文件关于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对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我局在9月至10月开展了以下专项整治行动。
1.提高认识,狠抓落实。畜产品质量安全是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内容,事关畜牧业可持续发展,事关人民身体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切实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我局结合市畜牧业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监管,标准化生产,动物疫病防控等方面内容的法律法规汇编成《市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手册》,发放到各区县、基层兽医站及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9月7日,我局召开了全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落实措施、明确责任,要求各区县畜牧局切实抓好辖区内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务求取得实效,市局对各区县的整治工作进行监督。
2.对投入品生产企业的“硬件”和“软件”进行检查。9月中旬,由我局饲料科牵头,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饲料、兽药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了监督检查。此次整治,检查了饲料、兽药生产企业的设备、设施是否齐备,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企业的产品从原料进厂到产品出厂的全过程是否有完整的生产记录、检化验制度,饲料添加剂和药物使用记录以及质量安全追溯制软件资料,另外还检查了饲料、兽药专业批发市场的经营业主是否建立健全索票制度、质量管理制度、产品购销台账,同时对经营的产品进行了检查。各区县结合自身实际,对投入品生产、经营企业、批发市场也开展了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生产企业的“硬件”设备基本齐全,各相关制度完善,并且制度上墙,投入品经营户都实行亮证经营。但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有的饲料生产企业的生产记录、检验记录不完善,在对饲料和兽药市场检查中还发现有极少数经营户在销售一些生产许可证或批准文号已过期的兽药产品。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3.开展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安全专整治。9月底,由我局饲料科牵头,组织回“瘦肉精”快速检测试纸324头份,并及时分发到相关区县。采用“瘦肉精”试纸对规模养殖场的猪尿进行快速检测,方式采取现场检查,随机抽查。总共检查了50个规模养殖场和4个屠宰点,共324头生猪尿样,结果均显示阴性。各区县畜牧局做好辖区内违规使用“瘦肉精”的监管工作,负责好生猪饲养环节的“瘦肉精”监管,加强检查和检测的力度,督促养殖户建立健全兽药用药记录。
4.开展国庆前后肉食品的市场检查。9月下旬和10月上旬,由我局市畜牧兽医站牵头,饲料科、兽药科、生产科、人监科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开展了中秋国庆肉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市、区县放心肉定点屠宰(厂)场、放心肉市场为整治对象,以检查肉品质量、肉品市场准入情况为重点内容,以督查与执法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为整治方式,加大了检查和整治力度,确保了节日消费安全。此次整治,重点抽查了贡井区、大安区、富顺县、荣县的8个放心肉市场和4个放心肉屠宰场,以及2个市级放心肉屠宰场和4个放心肉市场。各区县也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节日肉品市场专项整治。
在检查中,发现各个屠宰场的秩序良好,检疫人员均到岗到位对肉品进行了检疫,各个放心肉市场严格实行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肉品质量状况良好,货源充足,肉品经营户大都能实行“亮证”经营(肉品检疫证明)。但在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在大安区的和大市场、马冲口市场检查时,发现部分肉品批发商未将肉品检疫证明及时分发到肉品经营户手中;在贡井区筱溪街市场在检查时,发现有销售不合格动物内脏的经营户;在荣县某超市检查时,发现一起涂改肉品检疫证明现象。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立即通知所在区县进行了处理和整改。
5.省畜牧食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开展交叉大检查。9月25日至26日,省畜牧食品局组织的交叉检查组对我市开展了无公害畜产品(产地)大检查。按照全省无公害畜产品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对所有新申报认证的产品进行产地和产品的全覆盖现场检查,以及对已获证的产品(产地)按不低于当地市、区(县)获证产品(产地)总数50%的比例随机抽查。检查内容包括对核心养殖场、屠宰加工现场按相关检查项目逐项检查,对产品(产地)所在地具有一定规模的饲料、兽药市场检查有无违禁药物和违禁添加物销售,对是否存在伪造、冒用、超范围使用证书、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查,另外还抽查了产品(产地)所在地乡、镇兽医防疫站对疫病控制、防疫针记录和饲料兽药使用等情况。
在检查中,检查组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科学、公正地实施现场查验,负责的进行了评审和认定,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和监管给予了较高评价。我市新申报认证的肉鸡、蛋鸡、肉鸭、生态猪等6个无公害畜产品及生产基地全部通过检查验收,转报国家农业部审定;按总数50%比例随机抽查的6个已获证产品(产地)也全部通过复检。
6.组织对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的检查。10月中旬,由我局生产科牵头,饲料科,兽药科、人监科、市站及相关区县等部门的执法人员对全市无公害基地及规模养殖场户进行了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规模场户投入品的使用、标准化生产和防疫工作,重点检查了其标准化养殖情况和记载记录。各区、县也对辖区内已经认定的无公害畜产品基地和经农业部批准的无公害畜产品自行组织了检查。
在检查中,各无公害基地规模场制度完善,并且上墙,但也发现一些问题,有少数养殖场户的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疫苗生产厂家、批号等方面的记录记载不全,有个别场的消毒设施也不完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加强监管,迅速进行处理和整改。
7.开展秋防督查工作。10月下旬,由四区两县的包片督查领导和相关科、室、站的人员参加对全市各区县的秋防工作开展了监督检查,采取随即抽查的方式。检查内容包括:防检内务资料管理情况、制度建设情况;生物药品管理专项检查,疫苗的领发、登记等管理情况;冷链体系建设情况。
在随机抽查的各乡镇兽医站,均及时将疫苗分发到各村,对规模场及养殖户的畜禽进行注射免疫及消毒,每个乡镇兽医站都配有冰柜、冰箱和足量的冰盒,有专人管理疫苗。但检查过程中还是发现一些问题,有些乡镇的记录记载不规范,疫苗分发出去后的使用情况记录不全,另外,一些散养户的家禽还未及时进行免疫。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所在区县立即进行整改和完善。
着眼于现代畜牧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全局,我局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精心组织,认真实施,整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整治:
一、加大了以整治“瘦肉精”等违禁药物为重点的监管;
二、规范和整顿了饲料、兽药市场,严厉查处了违法行为;
三、有力打击了肉品经营的不法行为,净化了肉品经验环境,严格了肉品市场准入制度;
四、进一步宣传贯彻了《特别规定》、《动物防疫法》等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
另外,通过省局对我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的检查,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将进一步推进标准化生产,促进畜牧业增长方式的转变,提高了我市无公害畜产品品牌形象和知名度。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在省、市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我局制定的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安排,开展好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达到专项整治的目的。
第九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根据《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目标》、《××县xx年食品安全》以及《××县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成果,深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大力开展食品专项整治,巩固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截止xx年11月,全县食品安全事故为零。现将全年开展工作情况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认识食品安全的艰巨性、长期性和紧迫性,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县委十一届七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食品安全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强化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结合当前新农村建设,坚持治理整顿与产业振兴、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并重的工作原则。
为使专项工作得到稳步开展,我局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裴兴毕局长任组长,各股室相关人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业务股,由张学文兼任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局党组研究制订了《××县质量技术监督局xx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工作按要求有序开展。
(二)落实具体要求
通过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产品、重点时段开展集中整治,全面建立起从产品设计、原料进厂、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到售后服务的工业品和食品生产全过程监管链条,建立起“可溯源”为核心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的质量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起覆盖全社会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加强企业自律机制建设,提高企业诚信意识,着力解决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逐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以非食品原料、有毒有害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预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逐步形成政府、部门、企业、社会“四位一体”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努力提高食品生产加工业的质量安全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食品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二、制订措施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我局严格按照整治方案各阶段的工作要求,确定重点,认真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在巩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总结以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验,以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为主线,结合日常监管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集中开展了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治。
(一)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
xx年底到xx年4月,我局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按照国家、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集中开展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清查整顿,我局联合乡镇食品安全监督员对辖区范围内的1家食用酒精生产企业,2家白酒企业和102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了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6人次,车辆58台次,与全县范围的`3家企业和75家小作坊都签订了责任书和食品添加剂备案表。
(二)完成对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整治
我局严格执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强制检验、专项监督抽查、巡查回访制度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建立使用原料台帐制度,质量安全承诺、限区域销售、不使用定量包装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加强对食品添加剂、包装材料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违法行为的查处。坚决取缔无证非法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全面推行“三员四定”、“三进四图”、“两书两报告”的区域监管责任制,初步建立政府、部门、乡镇监督员、企业四位一体的监管网络,形成“政府监管、村民自治、行业自律、企业自负、责任共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加强对获证企业的监管,加大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治理整顿力度,帮扶具有一定生产条件的小作坊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全面建立以“可溯源”为核心的追溯体系。
第十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领导重视,成立专门工作机构
分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的通知》(宁公管中通知[20xx]30号)下发后,中宁治超站高度重视,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并迅速成立了以站长为组长、相关人员为成人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根据分局通知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对照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对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积极整改。及时有效地消除事故隐患,并及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建立隐患排查档案,逐步建立和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正规化、经常化和制度化的轨道,不断提升我站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确定排查治理范围和排查治理的内容
排查治理范围主要包括:对路面执法现场的监控;对卸货场地的监控;对生活区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机械车辆(设备)驾驶(操作)人员、执法工作人员的安全行为的监控。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排查治理内容:全面排查治理安全基础设施、技术装备、路政车辆、执法现场、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四、重点治理措施
1、加强路面执法现场安全管理。
加强执法人员的安全,检测设备的安全、被检查车辆的安全、检查现场的安全。提高路政人员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预防和化解在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中突发的各类矛盾。加强日常执法工作中治超人员的各自意识,上路执法时必须穿安全反光标志背心,佩戴上岗证。加强路面执法现场的安全管理,规范路面执法现场安全标志的摆放,保证执法现场的安全。夜间上路执法必须佩戴暴闪器、检查照明设施确保安全。执法过程中严格执法程序,执法中做到亮证执法,文明用语,做到风纪严明、文明执法,热情服务,行政行为合理,引用法规依据准确,坚持秉公执法,文明执法。
2、加强卸货现场安全管理。
在现场管理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现场引导员、处理员、装卸工、装卸机械和检测设备的使用和管理,听从值班站长、当班班长的统一指挥调派,严格纪律,各负其责,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加强生活区安全管理。
加强对生活区的防火、放盗管理。当班班组负责对工作区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夜间每隔两小时对生活区及卸货场进行巡查。
4、加强对工作车辆的安全管理。
坚持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制度及安全检查制度,严格车辆的安全操作规程,对站上的金杯面包车和皮卡车做到勤检查、勤保养,不开带病车,保障车辆状态完好、安全运行。
5、积极做好消防安全防范。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使全体队员掌握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同时加强对职工宿舍、灶房、办公室及车辆的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保证消防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同时进行了消防演练。
五、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长效机制
在20__年交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站上扎实开展了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处的隐患彻底整改,防止产生新的安全隐患,切实解决了我站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形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并认真总结了隐患治理工作成果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及时向分局报送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和工作总结,营造了一种良好的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