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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推荐6篇)

2023-05-15 12:18:02工作总结

202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推荐6篇)

202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篇1

高新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市领导的正确指导下,正逐渐走向正轨,从起初的监管难,到现在的有参与,有监督,有审核。高新区的政府采购已迈出坚实一步。我们仍将继续探索,开拓进取,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做出积极贡献。我区共实现政府采购交易额717.84万元,其中通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进场交易四笔,共计550.36万元,节约资金20余万元。

一、工作经验总结

1.领导高度重视。区领导高度重视政府采购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区一向奉行“过紧日子”的思想方针,在政府采购工作方面,更是常抓不懈。这不仅有利于促进财政支出管理工作的开展,缓解收支矛盾,更强化了政府的调控力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机构设置合理,严格操作程序。我们成立了专门的采购工作小组,制定统一的审核工作流程,另外通过外出考察,向招投标代理机构取经学习,听取各方意见,制定了区内统一格式的标书及合同文本。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后在其指导下完善审批手续,简化操作步骤,实现了工作的简单高效。

3.严格资金申请及拨付程序。我们实行复审制度,对单位提出的采购申请,由采购单位出具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后,交财政部门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采购办公室对所采购货物价格、资金到位情况及采购方式进行初步审核,加盖采购办公室印章后,交由局领导审批。

4.加强监督工作。我们对采购单位提供的计划申请等材料,形成书面意见,一式三份,分别交由纪委、审计及财政部门留档备案。

5.各部门相互配合。对于所采购货物,先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再到会计核算中心报账,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二、工作中的问题

虽然我们的工作确立了一定成绩,但相比较之下,我们才刚刚起步,要做的还有很多。

我们的人员编制偏少,工作开展尚不全面、不细致。有很多疏漏之处。

首先没有在年初预算中对政府采购资金予以体现,出现了采购计划的无序性。部分单位出现频繁、重复采购现象,采购规模小、次数多,无形中加大工作量,降低工作效率。

其次在实行统一进场交易后,部分割裂的当地财政部门与货物供应方的联系,削弱了两方的交流互动。

第三我们在工作上与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不足,对进场交易流程缺乏了解,没能很好的对各单位在统一进场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解答。

三、今后的工作展望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结合我区实际,探索适合我区工作的新方法。

加强宣传,使各单位对政府采购有一个新的了解和认识,从思想为源头,更有计划的开展管理工作,实现采购的集约化,规模化,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规范采购行为,出台采供工作办法,健全信息发布、供货商投诉机制。另外积极联系交易中心,形成交易中心、区财政部门、采购单位、供货商的良性互动。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人员素质。

相信我们的工作会更上一层楼。

202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篇2

今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全体同志深入贯彻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不断增强服务观念和大局意识,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管采分离工作要求,加大政府采购监管力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程序,努力提高政府

采购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采购范围不断扩大,质量不断提高,节约了大量财政性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源头上堵住了腐败的漏洞,树立了良好的政府采购形象。实际完成采购支出总额为15000万元,节支率为12%。主要做法是:

一、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管理办法,制定了全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明确了本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范围和操作程序,规范了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积极宣传解释《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等政府采购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我县制定的有关管理措施,让预算单位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对政府采购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

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专门下发了要求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的文件,要求预算单位认真编制采购预算和采购计划,并对各单位提报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审查批复。待计划批复后,严格按照批复的采购计划,办理采购事项。

三、推行政府采购网络化管理。

按照政府采购规范化运作要求,安装并试运行了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政府采购计划管理系统的实施,提高的预算单位采购业务办理的工作效率,提高了政府采购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四、加强对政府采购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

严格审核单位月度采购执行计划,认真审核并合理确定政府采购方式,对确需变更采购方式的采购项目,严格按照有关变更程序报批。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定期考核采购业务办理情况,发现违规行为即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要求退出我县政府采购业务代理。加大对参与招标供应商的监管力度,发现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不法行为,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或禁止参与我县政府采购活动。

下一步工作打算:

按照《政府采购法》要求,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主要任务是:(1)认真执行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严格采购计划执行管理,合理确定采购方式。(2)继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凡条件允许的采购项目都纳入到政府采购中来;积极推广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最大限度节减财政开支。(3)加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参与采购供应商的监管,防止采购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发生。

202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篇3

20xx年以来南皮县政府采购工作不断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扩大政府采购规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推动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按照“逐步拓展、依法规范、稳步推进”的原则在探索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规范,使政府采购工作逐步走上了规范化轨道,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今年1-6月份完成采够项目26个,采购总额2543万元,节约资金295万元,节支率10、4%。(其中:评审项目14个,审定金额1526万元,审减金额275万元,审减率15、26%;政府采购项目14个,采购金额1017万元,节约资金20万,节支率1、93%。)

一、加强制度建设,规范采购行为

我县政府采购工作始终坚持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在严格执行上级政府采购制度的同时,先后制定了《南皮县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南皮县政府采购定点单位管理协议》、《南皮县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定点单位实行月报制度的规定》、《车辆购置协议书》等制度。今年以来,围绕如何做好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工作,我们又制定了《政府采购中心廉洁服务制度》、《政府采购监督制度》。由于制度健全,截止目前为止没有发生一起工作人员违反廉洁服务制度问题。

二、制定政府采购计划,按月统计上报

为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各单位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编制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各预算单位每月填报下月采购计划,对没有报预算及计划的,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批复采购手续;自行采购的,集中支付中心不予付款;如特殊需要增加临时采购的,必须按相关规定追加预算,批复后方可执行。定点采购单位每月报送商品目录及价格,以便于采购办进行分析以进行管理。

三、强化监督,依法规范

要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发挥其“节约资金,防范腐败”的作用,成为“阳光工程”,真正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政府采购人员在加强自身政治修养,提高政治素质的同时,在日常采购活动中要注重强化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职能。在保护采购人、供应商合法利益的同时也维护了采购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名誉权。

为了发挥纪检法制部门对政府采购工作保驾护航作用,每次招标采购活动,纪检法制部门都会全程参与监督整个招标采购过程,监督工作人员是否按《招标投标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招标活动,参与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突发事宜。

对于每次招标采购工作,组成后期审计小组对货物的质量及价格进行审计。定期组织纪检、法制、审计部门及部分采购单位人员对定点单位所售商品价格进行审计,对于价格偏高的给予警告直至取消定点资格的处理。

四、广泛发布信息,确保公平竞争

根据采购单位申请如果达到公开招标数额的,一律采购公开招标方式。招标信息在河北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扩大招投标范围,促进投标商之间的公平竞争,真正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的项目,除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外,还在县电视台进行公告,使供应商能及时获得招标信息。

五、从实际出发,多种采购方式并用

我们根据采购项目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采购方式。多种采购方式并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以性价比作为确定中标的主要标准。同类规格、性能的,看谁价格低、服务好;同等价格的,看谁质量好、性能优;同类规格、同等价格的,看谁的企业规模大,实力雄厚售后服务有保证。

二是对于数额较大、影响面广、对商品的时间要求宽裕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经综合评价,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三是对于一些时间要求紧、品牌、规格型号比较统一的采购项目以询价方式进行采购。

六、注重评委管理,做到逢“招”必“抽”

鉴于目前我县专家库人员数量不多,涉及行业也偏少的情况,我们面向社会广泛征集专家,扩大专家库人员。所有招标项目评审专家全部在专家库中抽取,对于比较专业的招标项目,统一去市政府采购办专家库抽取专家,采购单位及采购办均不能直接与专家接触,专家在开标前一小时才能了解招标内容,确保整个过程的公正性。

七、开拓创新,招标过程实现全透明

在招标现场,我们利用投影机展示招标全过程。主要程序是计算机提前设置好计算公式,先由各个专家评委进行分项打分,然后由工作人员将评委分数依次录入计算机,每个评委所打分数全部由屏幕一个一个展示出来,待全部分数录入完毕后计算机将评分结果在屏幕上展示给供应商。当场由主评委宣布中标结果。这种开标方式真正实现了完全公开透明,无论专家、采购单位还是供应商都对此无不赞同,落标供应商对全过程无任何异议,因此没有出现过投诉现象,受到了社会各界的赞誉和好评。

八、加强学习培训、廉洁自律及思想素质教育

加强采购队伍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以适应新形势对政府采购工作的要求。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钱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行为,自觉接受广大采购单位、供应商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与纪检、监察等部门加强协作和配合,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的整体合力。加强内控制建设,强化对公务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使之制度化,经常化,提高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诱惑的能力切实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良好局面,有力推动了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断提高。

202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篇4

20 篇5

今年来,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及上级业务部门的正确指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紧紧围绕“扩大规模、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稳步推进”的工作方针,加强管理,严格程序,有效的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提高了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了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显著实效。截止6月底,区本级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671、25万元,采购次数78次,节约资金230、3万元。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建立健全制度,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作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印发了《西峰区20xx年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单位有关事宜的通知》。这些办法的出台,为正常有序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依据,使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更加完善,规范了政府采购。

二、扩大采购范围,不断提高政府采购规模

我区在实施政府采购以来,逐年扩大政府采购范围,采购项目由原来的三大类扩大到十四大类,主要涉及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装饰、清洗,标志服装(金额在500元以上),办公自动化设备,办公用品、电脑耗材(金额在100元以上),网络建设,办公家俱,图书资料(金额在1000元以上),医疗器械,冬季取暖用煤,房屋维修(金额在10000元以上),公务用车,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专项购置、维修项目及大宗的低值易耗品,用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源建设等项目。

三、严把政策关口,切实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一是坚决杜绝车辆采购过程中的违规现象。在车辆的购置审批过程中,严格按政策办事,实行“两审三控”制度,保证和维护政府采购制度的严肃性,有效地遏止了公务用车消费过快增长,节约了财政资金,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严把审批关口,实行专人负责、定期集中统一上报。凡新购、过户车辆,必须先由采购办逐一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才能提交分管局长审定并签署意见,必要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后方可办理。

四、强化制约监督,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监管职能

一是从采购项目申请到采购资金的结算支付,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操作规程和监督手段;二是针对不同对象分别制定了不同监督管理办法;三是政府采购重大问题提交分管领导进行研究审批;四是建立了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质检等部门共同配合的有效监督机制,主要政府采购活动均邀请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现场监督。五是开展了政府采购服务反馈制度。通过反馈调查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改进不足,以更高的效率和更好的服务质量来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五、创新采购办法,政府采购工作有新的突破一是我区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20xx年签订了区直定点车辆保险协议,实施了公务车辆保险暂行办法,建立了一车一档,20xx年全面推开服务类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为基础。服务类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行,对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管理,堵塞漏洞,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二是对办公用耗料和印刷品等实行协议供货制度。目前已和114家销售商签订了协议书,并试行运行。三是以网络为依托,与其他各县实行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政府采购区域市场,实现上下连动式采购、区域间横向联合采购。

六、丰富活动载体,狠抓商业贿赂专项整治

一是以开展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认真学习领会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加强财政系统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对新时期政府采购工作及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按照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要求和工作实际,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边查边纠,强化工作落实,确保政府采购成为阳光下的交易。

总之,近年来我们在政府采购工作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别单位仍然缺乏政府采购意识,存在化整为零规避政府采购现象。二是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尚未分设,制约着政府采购监管、采购职能的充分发挥。三是专家库建设不够完善,在面对一些要求比较特殊的采购项目时,缺乏专业人才。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健全机制,规范管理,强化服务,努力使我区政府采购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202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 篇6

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工作作风。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等两条主线。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依照达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扩大规模、规范管理”为工作重点,加强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在旗委实践办的统一部署,第九督导组全程督导下,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历时9个月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环节紧扣,稳步推进,认真组织学习调研,搞好对照检查,狠抓整改提高,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出色做好“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活动,查找了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探索有效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积极推进帮扶工作

我办按照旗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县级领导、部门联系包扶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对包扶的昭君镇巴音嘎查色古楞嘎查进行了入户调查。召开村社、老党员等座谈走访的形式,制定了帮扶措施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了实践办。三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了两户困难户每户价值伍佰元的生活慰问品。

三、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

我办根据旗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的通知》(达党组发[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领取任务。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共进入社区四次,打扫包片卫生环境;帮扶了一名贫困大学生,给予了一千元的助学资金;帮助一名贫困老人完成了“小心愿”。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在职党员的能量,为社区建设添砖加瓦。

四、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并对供应商登记备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为更好的促进我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根据全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办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解决了供应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无门的问题。同时,对供应商进行了登记备案。

五、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运行。

一是根据自治区、市集中采购目录,结合达旗实际,出台《20xx—20xx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已报送政府审报),力争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有新突破。

二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和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内财购〔20xx〕14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20xx年我办联合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程序的执行情况采取不定期有重点的方式,对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更好的规范了达旗政府采购行为。

截至20xx年11月25日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940、69万元,节约资金1768、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58%。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3157、71万元,节约资金680、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7、73%;工程类采购金额为26279、02万元,节约资金1072、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92%;服务类采购金额为503、97万元,节约资金15、0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9%。公开招投标48批次,采购额27115、67万元;询价3批次,采购额1004、85万元;单一来源6批次,采购额1891、97万元。公开招投标48批次,节约资金1147、06万元,节约率为4、0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在政府采购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尽管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但由于政府采购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具体工作,目前,在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认识到位,还没有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是由于财政较为困难,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差。编制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和基础,也是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所以达不到“应编尽编”和“应采尽采”的要求。

三是政府采购应实现电子化。只有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才能真正做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规范化管理。力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成电子化监管平台。上接部门预算,下连国库集中支付,上下贯通,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也要与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对接。

四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相冲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发展和建设工程中,逐步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纳入了这一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导致了监督和执行不分,削弱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与《政府采购法》相违背,《政府采购法》规定,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打破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分割的局面,应对使用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监管。这既是依法采购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要求,避免出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形成新的“管采不分”和采购业务代理垄断的局面。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职能互相越位和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给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带来很多不便,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严重影响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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