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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2023-06-12 09:55:40工作方案

篇一: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了更好地做好先进教师的评选工作,明确先进教师的评选条件,从而起到激励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发挥教师队伍中先进示范带头作用,树立教师典范,特从德、能、勤、绩等四方面制定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方案,具体条件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本校教龄满一学期以上的,满工作量的专任教师和学校行政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德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参评教师须在本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一学期以上。不从事第二职业,凡从事第二职业者不得参加学校先进教师的评选。

2、有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和高尚的教师职业道德,坚持素质教育思想,全心全意搞好教育教学工作。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师德良好,在同事间不散布不利于学校的言论,在危急关头挺身而出,以大局为重,维护学校和学生利益。维护学校威信,不与家长和同事发生矛盾,与人为善。

3、凡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的均取消参评先进教师资格。

(二)能

1、刻苦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开拓进取精神,积极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学科教学改革,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所教班科班风、学风好,教学成绩达镇平均水平。

2、有较强的课堂教学管理能力,课堂纪律良好,无乱堂、无瞌睡等。

(三)勤

1、积极参加市、镇、校各级各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教研活动做到有事请假、不迟到、不早退听课节数达到增城市教育局教研室规定的标准。

2、发扬主人翁精神,爱校如家,关心学校事务,积极配合班主任(科任)、其他教师做好班管理工作和学校每项工作。积极为学校分忧解难,乐于接受分配的各项工作。

3、各种资料按时上交完成,书写良好。凡迟交和不交者,不能评为先进教师。

4、应积极参加学校或科组安排的工作,并能出色完成,凡对学校或科组工作不积极参加,不能评为优秀。

四)绩

1、教育和教学效果好,成绩显著,对全校教育质量、教学水平的提高有积极作用。每月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所任教的学科成绩必须达到学校学期初制定的学科质量目标。

2、每月备改检查被评为优秀,在全组教师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3、教育思想端正关心学生,热爱学生,特别是对待后进生,要满腔热情地关心和爱护,使学生能健康地成长。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所任教的班级学科均须合格率达90%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先进教师领导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

2、公布校级先进教师评选方案。学期结束前,由教研组根据学校规定的优秀教师名额按1:1.5的比例提名组内优秀教师候选人,再由组内教师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

3、符合条件的教师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评选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4、组织评选并确定先进教师名单。

5、公示评选结果。

四、评选要求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群众公认的原则,增加评选工作的透明度,确保评选质量。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充分发扬民主,真正把群众公认的先进典型评选出来。

篇二: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鼓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工作、探索教学改革,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华新

副组长:张彬

成员:纪海涛冉奎宋予涛

二、评选范围

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以及其他教学辅助人员。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教育法规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突出感人的先进事迹;

3、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

4、精通教学业务,严谨治学,刻苦钻研业务,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实施素质教育中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5、教育教学成绩显著,成果丰硕,得到所在单位、学生、社会一致认可和赞誉;

6、近3年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优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7、教师业务考试成绩在合格以上,优秀等次在评选过程中可适当加分,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1)不服从本单位教学任务安排者;

(2)发生过教学事故者;

(3)病假、事假累计超过5天以上(含5天,55周岁以上教师病假、事假超过7天)者或有旷工行为者;

(4)无故不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者;

(5)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者。

四、评选程序

1、本人申请

申请人对照评选条件,填写好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和参评材料交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资格审查公示

学校审查确定参评人员,并公示参评人员名单。

3、初评

(1)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德、能、勤、绩

进行综合测评。

(2)按照评分细则评分。

(3)确定初评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和有关材料报评选领导小组。

4、审查

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查。

5、公示

将评选结果在我校师生中进行公示。

五、奖励办法

(1)优秀教师每期评选一次。

(2)优秀教师获得者,学校授予“新西小学优秀教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3)优秀教师获得者有关材料存入本人档案,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之一。

(4)学校从当年的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参加区级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骨干教师等评选。

六、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_年八月六日

篇三: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激励广大教师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快我校教师专业化成长的步伐,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行政会研究,报理事会批准,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审小组

组长:_x

成员:___

2、学校成立骨干教师评选监察小组

组长:_x

成员:___

二、评选办法

1、成立学校评选校级骨干教师评审小组并制定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2、公布校级骨干教师评选方案和管理办法。

3、教师自荐,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评审小组进行资格审查,按照评选条件,通过定性初选和定量考核,结合教师日常工作情况,确定校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候选人名单,交监察组审核。

5、公示评选结果。

三、评选对象

教龄满1年以上、校龄满1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四、评选条件

(一)定性描述

1、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模范履行教师职责,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技能,在本专业的教育教学中能力较强者。

3、在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成绩显著:

(1)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有自己的教育和教学特点。在教育教学中能够充分体现课改的新理念,教育教学成绩在同专业或者相类似岗位的群体中领先。

(2)在教研组中起带头、引领和示范辐射作用。

(3)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在教育科研中勇于创新,认真撰写教学反思和科研论文,积极参与课题研究,在市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过教育科研成果(论文)或教育科研成果(论文)获市级及以上奖励。

(4)承担过区级以上公开课。

(5)有能力承担校本课程。

(6)积极参加学校、省市区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

(二)定量考核

以分数的形式呈现,同学科同组别,根据学校的要求和申请人得分情况,择优入选。以下各类加分,只限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举办的,各种加分就高计分,不迭加,不累计。

五、校级骨干教师的职责

1、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上进,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具有大局意识、服从意识,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交付的各项工作和临时性任务。

3、教学成绩突出,带头“争一保三”。

4、任期内:

(1)每学年完成一次公开课(校级或以上)。

(2)每学年完成一篇教育教学方面的论文。

(3)积极参与一项校级及以上的课题研究工作。

(4)积极承担班主任工作(含教育教学管理岗位)。

(5)服从学校校本课程的安排。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1)违反师德规范,造成不良后果者。

(2)当学年请假累计达二十二个工作日以上者(含病事假)。

(3)由于工作懈怠或因主观原因,给学校声誉或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

(4)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上有重大失误者。

(5)教育教学质量由于主观原因有明显滑坡者,学科教学中心城区排名,居于前三分之一之后者,或教育教学效果明显不如同组别的非骨干教师。取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

凡被消其“校级骨干教师”称号的,两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

七、校级骨干教师管理办法

1、原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自然为校级骨干,不参评。

2、校级骨干教师与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绩效工资等挂钩。

3、本届校级骨干教师的任期以教师本人的合同期为限。

4、建立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制度,校级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

5、骨干教师一年一评,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不受名额限制。

6、今后校级以上的骨干教师的推荐人选原则上从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

篇四: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激发教师投身教育教学、教研教改工作的积极性,培育一批名优教师,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打造学校特色品牌,学校决定在原有《阳衡市实验中学十佳教师评选办法》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发展的实际,制订本评选方案。

一、基本思想:

十佳教师的评选采用定性评定与量化记分相结合的办法,基本评定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四个方面,突出业绩和能力。每年年底评选,原则上评十人。先由教研室协同相关部门进行量化计分,依据本方案相关条例,考虑学科平衡后,再按分数高低公示十名候选人,听取全体师生意见后报请校长室审批。

二、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深入钻研教育思想、理论,积极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

2、热爱学校、热爱学生、热爱教师本职工作,服从领导,模范履行岗位职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治学严谨,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关心、爱护学生,不排斥差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无滥发、乱订学习资料等违规现象。

4、教学效果显着,所教学科成绩优秀,学生满意率高。

5、遵纪守法,情操高尚,富有奉献精神,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

6、教育教学理念先进,能适应新课程改革的要求,富有教研教改意识。

7、任教年限须五年以上(含五年)。

三、评选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量化赋值、透明操作。

四、评选细则:

(一)课堂教学(两学期分别计算)

1、教学工作量:

①达到本学科教学工作量的记1.5分/期。

②超工作量不足4节的记2分/期,超工作量4节及以上的记3分/期;

③跨学科、跨学段教学并满工作量的记2分/期。

①②③项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2、满意率测评:以学生评教的优秀率为标准记分

3、公开课(限记2节):学校安排的校内公开课,记1.5分/节,由学校教务或教研部门安排的迎接各类检查、交流的现场课、公开课记2分/节。

(二)教学实绩:

1、中考、高考:(以教务处统计数据为准)

①中考:

合格率加分:初中毕业会考任教科目成绩班平C等(指合格等级)以上人数达校平均值的计基准分6分以后,每超过校平均值5%,加记1分。另:班平B等以上超过校平均值另加2分。班平C等(合格)以上人数未达校平均值者,在基准分基础上按所教年级各科任教师班平C等人数内部排名依次递减1分计分。

优秀率加分:语数外以班平5个A为基础,综合学科以班平4个A为基础,班平每超过1个A,加计1分。

②高考:

高考任教学科人平成绩进入市城区前六名者,分别加记18、16、14、12、10、8分。一人任教多个班级,以多个班的平均成绩作为教师个人成绩,高考成绩高于校平的按本名次记分,低于校平则按校内教师个人成绩排名在基准分基础上依次递减1分计分。

高、初中兼的,记分就高后,再另加计另一学段相对较低的分数的1/3。

2、学生竞赛(学科竞赛、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等):

辅导学生参加奥林匹克竞赛(数、理、化、生等学科)、研究性学习、科技创新活动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给辅导老师加7、6、5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加4、3、2分。市级一、二、三等奖者,加1.5分、1分、0.5分。未经正式培训而直接组织学生参赛,给予科任教师加记上述标准的1/4。非奥赛的其他正式竞赛,获奖记分按本条中市级等次加分。

音体美教师训练、指导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体育比赛、书法比赛、文艺汇演等学生获奖,根据本条规定按奥赛同等级加分。团体赛按奥赛同等级(一等奖:第一名。二等奖:第二名。三等奖:第三名)乘1.5记分。

学生获奖记分以2人次或2项为限,就高不就低。

(三)教研教改:

1、课题研究(限记2项):

①课题获国家、省、市立项,给予主要贡献者记8、6、4分(限1人)。

②课题成果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给予主要研究成员(限三人以内)分别加14、13、12分。省级分别加12、10、8分,市级分别加8、6、4分,校级分别加3、2、1分。执笔或实际主持人另加4(国)、3(省)、2(市)、1(校)分。有实际贡献的一般成员按上述标准的1/3记分。

2、论文(含教学设计、案例,限1篇):

撰写教学论文在国家、省、市、校级以上正式刊物发表分别记5、4、3、2分(与教辅资料相连的报纸、杂志降一个等级记分)。论文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5、4分,省级加4、3、2.5分。市级加2、1.5、1分,校级加1、0.5、0分。优胜奖按下一级别二等奖计分。(以省市教育科研部门光荣册为准)

3、赛课(含课堂实录、录像课,限1节):

参加教学竞赛,获国家级一、二、三各等级奖,分别加8、7、6分。省级加6、5、4分。市级加4、3、2分,校级加2、1.5、1分。示范课降一个等次记分。

未授奖的公开课、调研课按同级别二等奖记分。

4、课件(限1个):

利用课件说课的按赛课记分,未说课按赛课降一个等次计分。

5、着作(限1部):独着8分/部,合着2-3分/部。

6、教辅、练习类(限1本):0.5分/本。

(四)日常管理:

1、年度获得国家、省、市教育行政、人事、教育科研等部门授予的先进个人、优秀教师称号的分别加记7、6、5分。

2、年度被评为校优秀班主任记4分。

3、年度被评为优秀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加记2分。

4、行政干部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因成绩突出,在省市专项工作检查中,学校获得优秀单位或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按国家、省、市级分别加5、4、3分。

(五)其他:

1、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在省市有重大影响的,由校长给予特殊加分。

2、上述各款加分系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励,记分就高不就低,不重复。

3、为保持学科平衡,同一年度语数外三个学科参评人选每科限三人以内,但不少于1人,其他学科不超过1人。

4、初评以后,公布分数,学校相关处室还应组织召开入围教师所教班级部分学生座谈会,深入了解学生对入围教师教育教学各方面意见,做好座谈会相关记录,交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由校长办公会最后确定获评人选后进行公示。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评为十佳教师:

1、年内受到党纪、行政处分者:

2、违背生育政策或不晚婚晚育者。

3、一线教师全年工作量不足基本量50%者。

4、全年事假在5天以上者。

5、全年病假在30天以上者。

6、无故旷工者。上班迟到、早退累计5次及以上者。

7、教育教学工作严重失职,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8、排斥差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者。

9、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者。

10、教学常规量化记分名次居组内人数50%以后者。

11、满意率测评居本组50%人数以后者(优良率达90%以上者不受此限制)。

12、乱收费、乱订资料或家教家养造成不良影响者。

13、本人所提供的加分依据有弄虚作假现象者(含听课记录抄袭等)。

五、奖励办法:

1、学校在宣传栏张贴“十佳教师”彩照和优秀事迹。

2、发给荣誉证书,职称评定根据学校职评方案作相应加分。

3、奖给现金300元。

4、连续三年评为“十佳教师”,授予“实验中学名师”称号,学校内部给予名师津贴50元/月,享受一年(按10个月计,全年500元一次性发放)。

六、说明:

1、本方案由校教代会表决通过后正式实施,同时,原评选办法即行废止。

2、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阳衡市实验中学

篇五:最美教师评选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激励教师积极投身教学改革和教研活动,表彰先进,促进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一支师德高尚,有较高知名度和教学教研水平的教师队伍。

二、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评选范围和比例:

1、评选范围:积极承担并认真完成我校各级各类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及其他教学管理人员。

2、评选比例:优秀教师人数不超过教师总人数的4%。

四、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教书育人,爱护学生,为人师表,师德高尚,事迹突出。

2、对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有较高的教学水平,能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备课,教案规范,教学各环节均能认真负责。

3、刻苦钻研教学业务,在教育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有明显成效;做到因材施教,课堂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欢迎。

4、积极承担教学任务,工作量饱满,积极参加各项教研活动。

5、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为优秀。

6、凡在本年度教学工作中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取消该年度优秀教师评选申报资格。

①不服从学校教学安排的

②发生过教学事故的

③病假超过10天(含10天)事假超过5天的(含5天)的或有旷工行为的(要求每周签到不少于14次且每天不少于1次)

④无故不参加校教研活动的和各级、各类的检查中受到批评的

⑤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违反法律法规的

五、评选程序和评比时间:

1、本人申请

填写申报表,并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当年备课笔记本、听课本)一起交评选领导小组

2、评选办法

对照评选细则量化打分(权重80%),领导小组综合测评(权重10%),学生评价(权重10%)。

3、评选时间

每年的12月份

4、公示

将评选结果张榜公示

六、奖励办法:

1、年度考核时为优秀

2、县级以上的各类表彰从校级优秀教师中推荐

3、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不少于500元

4、获得的荣誉作为职称晋升、岗位竞聘的重要依据之一

七、本办法自20_年9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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