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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2023-09-14 07:54:02范文大全

第1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非法违法行为,保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切实消除安全隐患,12月29日,遂平县应急管理局配合县公安局在嵖岈山镇一偏僻地带对收缴的50多件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

为确保销毁期间的安全和销毁工作顺利进行,遂平县公安局提前制定了销毁方案,细化工作流程。销毁作业前,民警先对销毁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实地勘察,划定安全警戒线,对拟销毁的烟花爆竹进行清点后,由专人专车运输到指定地点进行销毁。销毁结束后,工作人员又对现场进行了认真清理,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集中销毁活动,有效震慑了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下一步,遂平县应急管理局将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排查整治力度,严格执行禁售禁放要求,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2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按照市地区、行署及区安监局的统一部署及有关文件要求,我县积极、认真地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安全检查相关工作,成立了由局长桑杰为组长,安委会办所有工作人员任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检查工作小组,负责处理安全检查工作中的相关事宜。领导小组的成立明确了分工,健全了制度,落实了责任,确保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的全面落实。现将近期检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和零售网点

1、储存仓库内外部安全距离、库房布局、疏散条件、防雷、防静电、消防等安全设施保护和维护状况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2、仓库是否存在超量存储、混等级存放等现象。

3、库房安全管理、保卫、值班制度是否健全落实,是否建立和执行购进产品质量验收和流向等级制度,是否存在采购非法产品和含氯酸钾产品等问题。

4、零售店是否存在超量储存、无专柜销售现象、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销售非法产品。

(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

落实打击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的责任,建立了有效的信息收集渠道、建立并落实定期排查和例会制度,及时组织“打非”活动,将全镇非法制售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加强宣传。

我县利用广播、宣传车、张贴标语、设立宣传点等形式开展了烟花爆竹的宣传工作,发送传单450余份,在各村交通要道及商店等处张贴了宣传资料。通过对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的检查情况来看,我镇各经营烟花爆竹的销售点较为规范,未发现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

第3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现将我区烟花爆竹检查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烟花爆竹检查工作情况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为认真抓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我区于1月30日召开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要求各镇街、相关部门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加大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巡查力度,整治禁燃区内燃爆行为,全面打响我区禁燃禁放攻坚战。

2、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力度。一是在春节前夕,区应急管理局以新年祝福的形式,发送城区内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短信13000条,呼吁市民遵守《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二是深刻吸取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应急管理局以文件的形式下达通知到各镇街、部门单位和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求加强烟花爆竹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

3、深入开展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按照《吉安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和全区禁燃禁放工作推进会议要求,从2月4日起,区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分批次对各镇街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开展了执法检查,收缴烟爆数万响,制止燃爆现象十数起。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后,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下达专门通知到区内各烟花爆竹经营网点,要求强化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网点内不得储存超量烟花爆竹制品,网点内及门口附近严禁烟火,同时核查配备的消防器材完整好用,严防事故的发生。为深刻吸取2月5日广西融安县发生的烟花爆竹爆炸事故教训,区安委办2月8日再次下达通知,要求各镇街组织人员在辖区内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各镇街值班干部均加大了辖区内巡查力度,检查督促了重点小区值班值守情况,巡查了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和小街小巷易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各镇街在巡查中发现有非法售卖烟花爆竹,均及时通知派出所进行收缴。

4、防范未然,抓好消防安全工作。春节期间,消防大队不定期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高层住宅小区等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2月5日,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到区消防大队查看战备执勤装备,检查消防器械是否完备,并慰问在岗执勤的消防指战员。年三十至今吉州区消防大队共接警出动4起,发生火灾2起,救援2起,无人员伤亡,春节期间辖区内消防安全稳定。

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1、组织人员对全区农村公路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共排查出隐患情况:临水、高填方508米、需设置减速带米、标志标牌33块,各类标线3130米等安全隐患;

现重点管养公路的隐患已全面整改:增设波形防护栏508米、减速带、标志标牌、标线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督促镇、街道交通管理站对辖区内管养公路隐患整改及时到位。

2、各重点项目S223、S442、S222以及县乡道路路面排查出近5000余平米破损面板影响通行,春节前已组织人员、机械,利用混凝土及沥青料相结合进行了全面道路抢修,确保了道路安全畅通。

3、制定了20xx年春运期间值班值守,落实了安全管理人,明确具体安全责任人,严格按照值班制度落实并上报。

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道路交通安全均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区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平稳,一切正常。

第4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为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高压氛围,近日,河南开封尉氏县水坡镇组织40辆宣传车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由镇政府组织,应急办、派出所和各村委参加。

宣传活动前,镇党委政府为每一辆宣传车张贴宣传车标、安装了宣传喇叭,34个村村支部书记签订水坡镇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目标责任书,并一一向镇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永利递交,40辆宣传车由镇党委政府政府出发,对全镇 34个行政村和镇街进行全面宣传。

同时,镇相关部门工作人员走访沿街门店,向商户宣传发放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并向过往行人普及禁燃禁放常识,引导群众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养成禁放良好习惯,做到宣传不漏一村一庄、不漏一组一户,达到人尽皆知的效果。

通过本次集中宣传,使得全镇群众对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也为群众敲响了思想上的警钟。下一步,水坡镇将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常态化宣传,让群众的思想受警醒,确保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圆满完成。

第5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为有效遏制大气、噪音污染,预防烟花爆竹引发的安全事故,加大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的治安管控力度。11月18日,张家川县公安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部局、生态环境局张家川分局等职能部门,在我县恭门一僻静处集中销毁一批依法收缴的烟花爆竹。

近年来,张家川县公安局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持续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特别是全县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张家川县公安局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深入全县烟花爆竹批发、零售摊点,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深入打击非法运输、存储、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影响群众安全的违法行为,为平安张川建设和辖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安全、文明、环保的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查处非法储存危险物质行政案件3起,训诫禁限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未成年人11人。为确保集中销毁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张家川县公安局精心组织,在销毁现场设置警戒区。销毁工作采取水浇、填埋的方式,为防止销毁不彻底留下二次隐患。销毁人员又对销毁现场的烟花爆竹进行了一次全面清理和安全检查,采取翻倒、助燃方式,确保收缴的烟花爆竹全部销毁。此次集中销毁活动中,共计销毁烟花20余箱、鞭炮17万余发,超标雷王110余枚。

通过此次集中销毁行动,进一步有效规范了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6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切实做好全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10月16日,宣汉县君塘镇党委政府组织由镇安办、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老君塘、洋烈两个集镇和8个行政村共5户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了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检查组每到一处,首先宣传烟花爆竹经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经营燃放安全知识,然后查看各批发点和零售点烟花爆竹证照办理情况、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仓储消防设施配置和烟花爆竹摆放储存情况。检查组主要针对经营烟花爆竹店铺、摊点、储存库房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烟花爆竹有无与其他商品混存现象;各销售店铺是否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场所内是否存在高温高热辐射源(如煤气灶、电磁炉、电水壶、取暖器具等);烟花爆竹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的要求;经营单位是否实行专人、专柜销售烟花爆竹,是否设有安全警示标志与相关告知;烟花爆竹摊点是否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销售人员是否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经营单位是否有“四私”(即私产、私销、私储和私运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一些伪劣假冒烟花爆竹进行了查收。

在检查中发现,洋烈新村有1户经营户没有落实烟花爆竹专用仓库堆放、专柜摆放的安全规定,检查组对该商家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责令立即整改到位。老君塘场镇刘巨明烟花爆竹门市内有两台机麻,开设茶馆的情况,检查组对其指出不合要求,责令立即搬离麻将机。

检查组还时刻告诫这些烟花爆竹经营户:烟花爆竹作为易燃易爆物品,在经营上要做到警钟常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范要求进行经营,确保不出安全生产事故,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7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危化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文件精神和镇党委、政府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四屏镇自今年11月至20xx年4月,开展为期6个月的危化品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集中行动、总结验收三个阶段。目前已完成第一阶段工作,对辖区内空置房屋、偏远地区养殖场等重点地区,烟花爆竹零售店、在建施工工地、工贸企业等重点部位及重点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共发现安全隐患10余项,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3份。同时,利用张贴通告、悬挂横幅、广播“村村响”等方式,对有奖举报进行大力宣传,全力构建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下一步,四屏镇将按照工作部署,继续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督办落实责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第8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一)统筹安排,落实责任,强化了监管工作的组织灵导。

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是维护社会稳订,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了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当作是维护社会稳订,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一是在"渝中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动员会"后,及时召开街道灵导班子办公会议,专题妍究部署了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二是成立了由办事处主任张世合任组长,综治工作分管主任李廷磊为副组长,街道各分管灵导、各科室、xxx派出所、xxx工商所和xxx房管所、储奇门房管所主要灵导为成员的xxx地区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灵导小组;三是制定了xxx地区20xx年春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应急处置预案、限放区域安保工作方案和工作纪律等,对工作人员的巡查守护工作进行了安排;四是落实了目标管理责任制。与43个社会单位和6个社区居委会签订了,把安全燃放工作纳入本单位、本社区春节期间工作总体规划,做到了安全管理工作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逐项落实",同时也加大了监督、检察、执法力度。

(四)整合资源,加大投入,优化了辖区的消防力量布局。

为充分发挥消防联勤组的作用,确保在燃放烟花爆竹期间,能在第一时间扑灭初火,街道及时对辖区的消防联勤组和灭火器材的配备进行了优化调整。在现有282个消防联勤组的基础上,又增多了34个组,总共达到了316个;灭火器在现有556具的基础上,增配了70具,达到626具。同时,还对各社区的黑板报、宣传栏和联勤组标牌进行了更换或重新设置,街道共投入赀金1。2万余元。各社区也结合自身实际,对现有的消防联勤组进行了优化配置,把消防联勤组和灭火器材要点倾斜到棚户区、背街小巷、要点部位和重大威险源附近。

(五)突出要点,严蜜监管,强化了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置。

为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工作,我们把安全隐患的排查作为预防各类事故发生的有用手段。在工作中,我们加强了对危化品、事故多发企业、要点单位、要点部位、要点时段和住户棚户区的监督管理工作,实行"1对1"、24小时严蜜监控,有计划、有要点、分阶段对重大威险源开展拉网式排查活动。进入1月份以来,街道综治办、城建城管科组织xxx公安派出所、6个社区居委会对辖区的154个化粪池、6个液化气经营点、3个下水道、1个加油加气站、6个棚户区和xxx劳务柿场进行了节前安全检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督促整改,一时改不了的,限期整改。并及时召开安全形势会,针对检察出的问题妍究,制定相应对策,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

(六)应急演练,战前练兵,题高了突发亊件的处置能力。

为俭验社区居委会面临突发亊件的飞快反应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我街道于1月31日下午2点,在不发布预先号令,不提前通知演练的方式和地点,不公布演练的评判标准的前题下,对辖区6个社区进行了一次消防应急演练,设置情况为该社区某处由于烟花爆竹燃放不当发生火情,要求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接到火情处置演练命令后,各社区居委会反应讯速,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在较短时间内就近组织巡防队员和消防联勤组长携带灭火器材赶到现场,对假设火情进行了有用处置,对发现初起火情的处置程序、现场秩序的维护、受困人员的疏散等进行了综和演练。消防演练取得了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演练洁束后,我们还结合实际,给予了客观的讲评,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各社区针对暴露出的问题,任真、妍究,及时加以解决。

(七)加强值班、畅通信息,确保了工作进程的动态掌握。

街道各科室、各社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重大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实行了24小时直班和干部值班、灵导到岗值班制度,加强了值班力量,增多了守护巡逻值班,及时收集掌握了相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信息,确保能随时掌握各项工作动态,保持信息通畅,及时作出决策,及时处置突发火灾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保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八)科学组织,强化监管,确保了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

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特别是除夕和元宵是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最为集中的时段,也是火灾事故的高发期。为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工作,我们采取了有力的措施,确保了辖区的安全燃放。

一是建立了安全管理工作指挥体细,由街道任总指挥,下设八个工作小组(六个社区居委会、一个集中燃放点和一个应急处置小组),各小组由分管灵导任指挥长,社区警长任副指挥长,科室负责人任联络员,与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一道,共同抓好烟花爆竹的安全燃放监管工作;

二是制定了巡查守护方案,对工作人员职责、巡查守护区域、人员到岗时间、要点等作了明确规定。同时,还把各社区居委会的孤寡老人、空巢老人和残疾人纳入要点巡查守护范围,确保一旦发生火灾,上述人员能购及时得到疏散;

第9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为深入贯彻执行《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继续加强我区2023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切实维护城市公共安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固化近年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经验,结合我区疫情防控工作重点,按照“目标不变、标准不变、措施不变”要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引导市民群众遵法守法,全力抓好源头安全管控,重点打击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做到禁放区域“零燃放”、烟花爆竹引发“零火灾”,全力确保城市公共安全。

二、组织架构

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区长、公安金山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玉学任组长,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平安办主任干永飞任副组长,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经委、区教育局、区民宗办、公安金山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房管局、区交通委、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_、区外办、区_、区绿化市容局、区机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文明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政府_、区消防救援支队、金山海事局、金山气象局、区供销社等单位分管领导为组员。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区管控办”)设于公安金山分局,由公安金山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孙兴洲任办公室主任。区管控办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指导协调、推进落实、督导检查和信息汇总等工作。

各街镇(园区),区各相关委、办、局,区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照区级架构,成立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三、管控措施

(一)强化宣传发动

1.加强媒体宣传。一是管控时间段(2023年1月1日至2月5日)在本区主流媒体、报刊重要版面和时段刊播《条例》相关内容,每日在主流电视频道黄金时段播放3次以上公益广告和飞屏字幕,加大对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曝光力度(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_、区文旅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二是开展短信提示。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节点前,本区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向全网用户及进入本区境内的外地手机用户发送禁燃禁放提示短信。(责任单位:区移动、区联通、区电信、区管控办)。三是依托各类户外广告设施(大型广告牌、建筑工地外墙、道路两侧广告牌、居民小区宣传栏等)以及基层文化活动,开展禁燃禁放公益宣传;印制禁售禁放通告、宣传海报、提示卡片等宣传品,发放张贴至基层社区、入沪道口和人员密集场所(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四是依托公交车站广告栏,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宣传媒介,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在进入本区主要道路设置禁燃禁放警示提示(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五是在空气质量达到重污染程度时,主流媒体及有关气象宣传服务平台及时提醒市民群众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活动主办单位立即停止大型焰火燃放活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政府_、区生态环境局、金山气象局、区文旅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六是各类媒体广泛公布“12345”市民服务热线、“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10”报警电话,进一步扩大知晓率(责任单位:区精神文明办、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七是向社会公布烟花爆竹合法销售点名单(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八是强化舆情监控和应对措施,及时、妥善处置负面舆情(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政府_、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

2.加强社会宣传。一是党政机关、工会妇联、国资企业制发一封《禁燃禁放倡议书》;广大_员、共青团员、平安志愿者带头遵守、积极宣传《条例》,劝阻、举报非法行为,倡导移风易俗、文明守法,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机管局、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区_、区平安办、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二是生产经营企业、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宗教场所、宾馆、商(市)场、集贸市场、在建工地等单位,广泛开展集中宣传提示,并教育员工遵纪守法(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_、区经委、区民宗办、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三是各高校、中小学、幼儿园依托假期作业、课外活动、安全课等形式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主题教育,督促学生家庭遵守《条例》(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四是婚庆、殡丧、搬场等行业单位在承办业务时明确告知烟花爆竹安全管控政策,并作为本单位常态化管理服务制度(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五是各街镇(园区)、居(村)委会将烟花爆竹安全宣传纳入基层社会治理和网格化管理范畴,会同物业服务企业制定禁放或安全燃放公约,张贴宣传海报(横幅),登门入户宣传告知,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

(二)强化源头管控

1.严控市场投放总量。2023年全区烟花爆竹销售工作按照“统一采购,统一批发,统一配送”原则,销售品种仅限鞭炮、高升。12月25日前,区应急管理局和区供销社向区管控办报送本区烟花爆竹市场采购投放方案(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供销社)。

2.严格经营许可。2023年烟花爆竹销售点要继续按照外环线外区域“一区一点”要求,区管控办负责烟花爆竹销售点布点和检查,确保选点符合国家法规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深化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相关要求。2023年1月1日前,区管控办将确定的销售点报市管控办、区应急管理局和区供销社,经验收合格后发证(责任单位:区供销社、区应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

3.严格销售现场管理。对销售点严格落实联合检查、实名购销、“一日三查”、销售可疑情况报告和视频监控、限量采购等监管措施,禁止在销售点周边燃放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供销社、公安金山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

4.严格产品质量把关。本区投放市场的烟花爆竹由外省市具备生产资质的企业按国家标准生产。要进一步加大对投放本区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将不合格产品信息及时抄送生产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责任单位:区市场_、区_、区供销社、区应急管理局、区管控办)。

5.严格运输环节安全。一是烟花爆竹运输企业及其车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资质、资格证明(责任单位:区交通委、区_、区供销社)。二是通过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应依法申请取得《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运输路线必须符合本市危险品运输路线相关法规规定(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交通委、区供销社、区应急管理局、区管控办)。

6.从严从紧划定禁放区域。严格执行《条例》有关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外环线以外在2023年划定的禁放范围基础上,按照“安全、从严、从紧”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及辖区实际,划定2023年禁放范围,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卫健委、区管控办)。

7.鼓励市民上交烟花爆竹。一是本区各街镇(工业区)、居(村)委会按照“便民、就近”原则,安全合理设置烟花爆竹回收点(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二是墓园、入沪道口等场所长期设置烟花爆竹回收点(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镇(园区))。三是采取多种形式,鼓励居民主动上交烟花爆竹(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

(三)强化查处打击

1.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对沿街商铺、商(市)场、集贸市场及居民小区、宗教场所、祭祀场所、文化娱乐场所、历年烟花爆竹销售点及周边道路的检查巡查,及时发现处置违法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市场_、区民宗办、区民政局、区文旅局、区城管执法局、区房管局、各街镇(园区))。二是滚动排查物流堆场、货运码头等场所,公路铁路桥洞、田间苗圃窝棚、闲置房、待拆(建)工地、动拆迁基地、临时搭建场所等区域,加大对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市场_、区城管执法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

2.加大对非法运输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加强公交、水上及各大交通枢纽的检查,落实进站安检、民警巡查等制度(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镇(园区))。二是在出入市境陆路道口、高速公路道口开展拦截临检(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交通委、各街镇(园区))。三是加强对出入市境江河水路靠泊船只的临检(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交通委、金山海事局、各街镇(园区))。

3.加大对非法燃放行为的查处力度。一是各街镇(园区)、居(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备足保安值班人员,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并劝阻居民非法燃放行为,劝阻无效的,及时报告公安机关(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二是在2023年1月1日(元旦)、1月21日(除夕)、1月25日(初四)、2月5日(元宵)等重点时间,全区平安志愿者与公安民警共同参与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加强对居民小区、重点线路的巡查巡防,及时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平安办、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三是禁放范围以外的居民小区,划定允许燃放区域,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楼道违规充电、楼道堆物、“清零”行动(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房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四是对非法燃放类举报案件线索,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报”(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镇(园区)、区管控办)。

4.固化查处打击工作机制。加强网络巡查监控,及时报告、删除、屏蔽网上涉及非法经营、配送、燃放烟花爆竹信息。加强情报信息核查,深挖线索,追根溯源,实施精准打击,查处一批非法经营储存案件。用好用足法律手段,对涉及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坚决依法处理;对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各街镇(园区))。

(四)强化应急处置

1.重要节点期间,公安机关提升勤务等级,加强街面巡逻执法,依法处理非法燃放行为(责任单位:公安金山分局、各街镇(园区))。

2.区消防救援支队要细化重点目标灭火救援预案,加强训练演练,强化等级战备,在重点区域、重点道路实施消防车驻防(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各街镇(园区))。

3.对老式居民小区、旧式里弄建筑、“城中村”等建筑间距不足、耐火等级低、可燃物无序堆积等场所,落实基层巡查和应急处突力量。对群众集中燃放的公园等公共场所,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秩序维护工作(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公安金山分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各街镇(园区))。

(五)强化考核督导

区管控办对各街镇(园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安全管控工作开展考核,及时通报工作动态,考核情况作为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及文明创建的重要参考依据。区管控办要定期召开调度会议,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指导检查,现场协调解决难题,组织各成员单位联合检查,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巡访监督。将违法单位和个人,纳入社会征信体系监管。对因管控工作不力或履职不到位引发重大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街镇(园区)、区平安办、区管控办)。

第10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为有效遏制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强化源头管控,维持安全稳定态势。12月6日,鹤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公安局,桃源应急、消防,在采石场的空旷地,销毁了今年以来收缴的共计2000余件、价值万元的烟花爆竹。该批销毁的烟花爆竹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产品合格证、无燃放说明、非法运输、无证销售、非法储存、超量储存。

销毁工作结束后,工作人员对销毁现场进行了清理和后续处置,确保不留安全隐患。

通过此次集中销毁行动,有效震慑了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11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年关之际,烟花爆竹市场特别活耀,商贩贪图暴利,忽视安全。近来,通江县麻石镇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狠抓烟花爆竹市场安全监管工作。

强化领导。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认识,严格执法,决不姑息任何违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违法行为。

强化宣传。标语等形式宣传整治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目的和意义,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氛围。

强化培训。乡安办和派出所组织烟花爆竹销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宣传,加强对他们的培训教育,做到良好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强化监督。要求各经营户严格按照“六不准”的要求规范经营,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同时整治小组将不定期的对相关经营户进行督查,对发现违章行为从严处理。

第12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按照《民乐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民乐县烟花爆竹旺季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民安委办发〔20xx〕52 号文件要求,根据文件督查重点内容和工作步骤的安排,我镇从20xx年12月28日至20xx年1月27日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通过加强领导,强化组织,全面检查,认真落实,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确保了我镇安全形势大局稳定。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

为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的组织领导,我镇高度重视,根据文件精神的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成立了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应急管理所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检查,认真落实

为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取得实效,全镇召开了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议由烟花爆竹全部经营业主参加。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我镇现有2处烟花爆竹销售点进行了全面检查。通过这次检查活动,检查情况和整改如下:一是对我镇2家烟花爆竹销售点检查,2家销售点的物品都按规定有专门的销售门柜,配备相应的消防工具,物品摆放整齐得当,证照齐全,但都存在存货超出规定数量的问题,当即安全检查组出示了整改通知书,要求立刻整改。

三、广泛宣传、加强管理

1、悬挂宣传标语,利用会议宣传其违法性和危害性。

2、大力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作录音,影像资料到村、社播放。

3、镇政府专门印制《关于禁止非法生产、经营、贮藏、运输烟花爆竹的通告》,张贴于集镇闹市,各主要交通路口。各村逐户宣传并发放通告,对当时无人的住户则将通告贴在其家门口,做到宣传到户。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烟花爆竹的安全检查,从一定程度上消除了镇域内的安全隐患,为镇内的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但仍与上级的要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把此项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下去,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工作上警钟长鸣,在群中广泛宣传相关的安全知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第13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一、领导重视 精心组织

接到上级通知后,码头李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知所有机关人员周日全员上岗,一上班就由镇长组织召开了专项会议进行部署。一是落实了领导班子,成立了烟花爆竹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由书记负总责,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派出所、工商所、安监站、司法所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党委成员赵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二是成立检查小组,全镇以片为单位,分为三个检查小组,每组10人,由片长任组长,一名副职任副组长,每组安排一辆专职车辆。三是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镇政府统一下达烟花炮竹专项检查工作任务,明确烟花爆竹专项检查的内容和目标,把社会稳定和安全事故与镇、村干部的奖金和工资挂钩,作为各级干部及村级年度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而造成社会不稳定的,限期督促整改。四是落实部门责任。把责任细化到各部门,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镇政府负责搞好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发动和工作过程中的指导和监管;镇财政所做好资金调度,镇派出所负责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查处,镇司法所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处,工商所负责烟花爆竹的正常销售,镇安监站负责安全管理和个体作访户的排查摸底。

二、大力宣传 全面排查

针对我镇经营烟花爆竹情况,我们思想上不松懈、工作上不疏忽、措施上不软化。一是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我镇启动舆论机制,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横幅、广播等形式,广泛深入宣传烟花爆竹专项整治检查的内容、目的、意义,利用21日大集时间,镇政府赶印完成500份宣传资料在集上进行发放,呼吁群众主动上缴非法存放的烟花爆竹和对非法行为进行举报。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定点经营烟花爆竹的1个体户进行排查。检查组深入到32个村,逐村逐户逐房进行摸底排查,共走访了全镇村内92个小卖部和镇区内43个相关门店。

经检查,卢同凤的烟花爆竹销售定点有存货30箱, 1个五金电料门市存有小鞭炮1箱,是为孩子结婚准备,农村小卖部和农户内都没有销售和存放情况。

三、下一步计划

今后我们将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一是建立健全网络,每村设一名烟花爆竹专职监督员、信息员,定期汇报有关情况,每村成立由四名干部组成的烟花爆竹巡逻队,专门负责巡查,发现情况,及时汇报,立即打击、整治。二是对非法烟花爆竹的生产和销售建立了长效的管理机制,检查组每周在全镇范围内至少开展一次排查和整治,对今后非法经营和存放烟花爆竹人员将依法从严打击。

第14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非法运输、销售、燃放的高发期,为确保“亮剑”百日会战行动的顺利开展,伊川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在面对自身民爆、剧毒、易制爆企业基数少,安全隐患已全部排除整改到位的情况下,治安大队全体人员放弃节假日休息,在治安大队大队长路辉的带领下自我加压,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开辟新战场,全力整治消除辖区内烟花爆竹安全隐患。

一是不等不靠,主动出击。集中力量深入基层查处一批违法生产、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在治安大队副大队长郑振宇的带领下,针对全县废旧厂房、出租房屋等易滋生非法制贩行为的重点部位进行逐一排查,梳理线索,主动发现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对存在安全隐患较多的派出所下发工作提示函,督促打击除患落实到位。

二是全局联动,齐抓共管。组织各派出所警力及巡逻力量对本辖区容易燃放烟花爆竹较为集中的乡镇重点区域、场所加强重点时间段的巡逻,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派出所采取辖区对调互查的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遏制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燃放案事件。

三是深化宣传,营造氛围。加大禁燃禁放宣传力度,督促各派出所积极将烟花爆竹禁放通告,面向社会公告,广泛宣传。同时,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组指民警走村入户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禁燃禁放通告。

“亮剑”百日会战开展以来,伊川县公安局共办理烟花爆竹案件28起,行政拘留26人,行政罚款2人、共400元,查处销毁鞭炮、笛音雷、两响炮、闪光雷等共计450余箱;张贴禁燃禁放通告1000余份,悬挂宣传横幅200余条,发放宣传单3800余份,出动流动宣传车15辆,为“亮剑”治安整治工作增添新战果。

第15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在全县烟花爆竹行业积极认真地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工作,有效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县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稳定。

一、召开会议传达精神

按照文件要求,结合xx号文件要求,联合_门在全县各乡镇分别召开会议,要求各乡镇安办负责人和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主要负责人参会,会上传达文件相关要求。会上,要求各零售户安装了实名制销_,同时强调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前店后宅、上宅下店”、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非法产品,设置“烟花爆竹批发”等与零售实际不符的广告牌等行为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二、批发企业检查情况

按照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治理《六严禁》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检查了企业的的安全责任制度及落实情况、各类人员的资质、库房、烟花爆竹的分库、堆放及标签、监控系统的运行、进出库登记台账、备用发电设备和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设立有配送站。对该企业灭火器材的储存、安全标示的褪色、“两化”工作的漏洞下达了整改意见。同时要求企业在配送中,要加强配送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运输途中的安全管理。

三、零售经营户检查情况

按照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和市文件的要求重点检查了经营户资质、是否销售超标、违禁、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上宅下店”的情况、储存间储量、消防器材的数量及完好、专店或专柜与易燃物的安全间距等方面进行了检查。对存在专店内烟花爆竹与其他物资混储、销售专柜外存放烟花爆竹、销售专柜内存放其他物品、灭火器材过期未检、存储间杂物多等情况进行了现场纠正和限期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

第16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根据《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__23号)和《_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__5号)的精神,我县在春节期间开展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3月下旬,我局共组织检查8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检查企业238家,排查隐患42条,己整改到位42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迅速行动,切实抓好“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动员部署。自_和省政府部署安全生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专项行动以来,我县领导高度重视,采取一系列措施。一是快速动员部署。1月12日,我局就组织召开了全市安全生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行动会议,对全县安全生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行动进行了专题部署,会议传达贯彻学习了_、省、州会议精神,会议认真分析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的危害性和存在的原因,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要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二是精心制订方案。制定了《关于认才真开展20__年春节期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指导思想、检查重点、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明确职责,落实“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责任。

为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实处,将工作落实到实处。我局明确了以乡镇安监站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主体责任,实行乡镇包干负责制。县安监局组建了烟花爆竹、检查组,对各乡镇的执法工作进行督察和指导。

(三)突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根据_、省、州、县“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方案,我局主要对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中较为突出问题和行为,进行了重点执法,使生产经营秩序得到进一步得到了规范。

烟花爆竹领域主要存在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及生产经营企业“四超两改”“三违”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春节期间在乡镇安监站和安监局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股的共同努力下,通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行动取得了实效。共组织执法行动8次,出动执法人员30余人,检查企业238家,发现隐患42条,下达执法文书45份,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5件23坨,取缔非法经营户3户,有力地震撼了非法生产经营户的嚣张气焰。

(四)多管齐下,将“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推向深入。

一是在日常工作中。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生产经营行为,确保“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的进一步深入开展,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二是春节期间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要深挖深查、补漏补缺、严打严整为主,始终要保持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企业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对“三违”行为管理不力,日常安全管理资料不完善、不健全。

2、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淡薄。一些行业和领域的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章操作。主要存在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佩带不到位、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

三、下阶段工作打算

1、进一步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落实主体责任。在开展安全生执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贯彻落实力度。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秩序,预防生产事故

2、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成效。

要继续保持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高压态势,巩固取得的成果。继续加强监控,确保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坚决遏制事故。

3、进一步深化“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有效的工作措施、得力方法等,认真总结,切实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同时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把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不断巩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成果。

第17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为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xx年11月30日上午,芒市公安局联合芒市应急管理局对近期收缴的49件过期烟花爆竹在芒市三台山海华金矿进行了集中销毁。

为确保集中销毁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芒市公安局精心组织,选择了僻静的销毁场地并设置安全警戒线。在销毁前,民警和工作人员对此次集中销毁的烟花爆竹的包装物,进行了认真地清理,防止销毁不彻底留下二次隐患。

此次集中销毁过期烟花爆竹,有力震慑了非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消除了安全隐患,为确保芒市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芒市公安局将继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对烟花爆竹领域的安全监管执法力度,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实施联合惩戒,切实抓好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第18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范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山阳镇集中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整治工作。

一是领导到位。成立烟花爆竹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统一认识,严格执法,决不姑息任何违规违法行为。

二是宣传到位。利用广播、标语、短信等形式宣传整治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目的和意义,同时提高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是培训到位。镇安监站对烟花爆竹销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宣传,加强培训教育,促进经营户树立良好的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

四是监督到位。要求各经营户严格按照烟花爆竹经营规范从事经营活动。同时不定期的对相关经营户进行督查“飞检”,对发现的违章行为从严查处。

第19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和“清洁城乡、美化家园”的环境整治行动,使镇居民立即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养成低碳、绿色、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连日来,刘渡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携手刘渡社区“蒲公英”志愿者服务队深入镇区内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活动。

保证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不留死角、取得良好的社会面效果,志愿者服务队通过线上和线下开展志愿活动;线下在农贸菜市场、镇街道,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区域和进小区入户方式宣传禁燃禁放和安全常识,倡导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来欢度佳节;线上通过微信群、QQ群、朋友圈转发等网络平台广泛宣传推送,极大地提升群众的知晓率。

截至目前,发放禁放禁燃烟花爆竹宣传单300余张,宣传知悉人数达到3千多人。此次宣传活动,提高镇区内群众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实质意义,引导群众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让禁燃禁放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参与。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告别烟花爆竹,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确保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用一言一行为刘渡镇文明建设增添光彩。

第20篇:烟花爆竹销毁报告范文

年关将至,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降低燃放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近日,十八里镇动员各个行政村人员力量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宣传排查工作,零距离向群众宣传禁燃禁放相关规定。

各村村干部组成排查小队每天不定时在村内代销点、小超市进行走访排查,严厉打击烟花爆竹进货销售行为,同时广泛宣传禁售规定,提醒经营者和居民群众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一旦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上报镇政府,由派出所按照相关处罚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各村通过“线上+线下”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在各自然村宣传栏、主干道及沿街门面张贴禁燃禁放通告和致居民的一封信,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禁燃禁放政策和燃放烟花爆竹危害,号召群众积极参与、支持禁燃禁放,并积极利用网格微信群、朋友圈等网络媒体进行大力宣传,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环保、安全意识,在全辖区范围内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放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烟花爆竹禁放管理工作成效。另外,各村夜间巡逻队在治安巡逻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燃放行为的排查和制止,加强对重点区域的监控,避免群众私自燃放,切实维护春节前后生产生活环境安全稳定。

下一步,十八里镇将加大安全教育力度,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私自燃放、售卖烟花爆竹等行为,共同营造平安、绿色、和谐的社会环境,倡导群众共同营造和谐低碳生活环境,养成良好的安全防范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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