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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2023-11-26 16:53:52条据书信

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为广大师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学习环境。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门卫的安全责任明确如下:

一、门卫负责学生出入的安全工作,加强学生进、出校安全教育,以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门使之养成良好的安全行为习惯。

二、严把入口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内,凡校外人员进入校门,须经接待人员同意,并认真作好外来人员的记录(何时来校、姓名、性别、年龄、寻找对象及出校时间)。

三、严把开、关校门的时间。节假日期间,任何人不经领导同意一律不得入校。

四、平时学生因病、因特殊事出校,须由班主任亲自送出校门,门卫不许让学生独自出校门。

五、家长到校找老师或给学生送东西,门卫不得让其入内,须和班主任联系,由班主任亲自接待,也可由门卫在适当时候将东西转交给学生。

六、门卫必须坚守岗位,(小学学生安全责任书)不得擅自离岗,如因擅自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由门卫负责。

七、对进入校园寻衅滋事者,要坚决予以阻止,并及时与学校领导、派出所联系,以确保师生安全。

八、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门卫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即产生法律效力。

责任人: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2

为加强对大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3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20xx年元月20日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班主任: 学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学 生(签字):

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4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工作,依法保障学生校内外人身安全,明确学校与家庭的职责与义务,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特与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订立如下协议:

甲方:皖维学校

乙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一、共同责任

1、学生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学校、家庭都应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2、严禁学生往返学校途中自行搭乘无牌无照的非客运机动车、超载车。不染发,不着奇装异服,不带易燃易爆物品、管制刀具等进入校园。

3、教育学生不买不吃“三无”、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严防食物中毒。

4、双方共同做好学生防火、防水、交通、用电、饮食常见流行性疾病、体检等工作。

5、自觉履行相应的手续和记载。

二、甲方责任

1、学校做好学生在校期间学习、生活、活动等方面的安全保障工作,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制订严密的安全管理制度和。

3、通过学生向乙方告知学生在校作息时间,如因气候变化等须改动应主动告知。

4、学生在校生病或意外受伤,班主任将在积极送治的同时第一时间告知家长或监护人接回。

三、乙方责任

1、由于自身身体原因(包括残疾)在学校造成的任何安全事故都由乙方承担。

2、学生在星期中因故要离校或因故不能按时到校,乙方要及时、主动向班主任或学校说明情况,并履行请销假手续。学生如因学校不知情而私自走亲访友或参加其它危险活动,所造成的不良后果一律由乙方负责。

4、学校上课时间,乙方不得随便到教室喊学生,更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

5、学生在校期间因不守造成自己或他人伤害事故的由乙方负主要责任,在校外发生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具体处理办法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班主任签字:

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5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和期望,为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做到每个孩子高高兴兴到园,安安全全回家,是教师、孩子、家长共同的职责。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和我园的实际状况,特与幼儿、家长签订安全职责书。

一、幼儿园职责

1、幼儿园要加强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安全制度,落实安全目标职责,加强对园舍、幼儿活动场地和其他公共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并在可预见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幼儿园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幼儿进行教育、并要求各班主任根据本班的实际状况,采取各项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在园安全。

3、教师要认真组织幼儿学习有关安全常识,讨论注意安全事项,经常了解、发现、查找不安全因素,加强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要求幼儿遵守幼儿园的安全规章制度,培养幼儿安全意识、自我防范和自救自护潜力,力求保证幼儿在园的人身安全。

二、幼儿职责

1、幼儿应严格遵守幼儿园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幼儿园、老师提出的有关保证人身安全的各项要求,增强安全意识,不断增强自救自护的潜力,坚决不做任何伤害自身和他人安全的事情。

2、幼儿有特殊要求提前离园的,务必由家长向老师请假,否则幼儿不能私自离园。

3、幼儿就应用心参加安全教育活动,遵守交通规则,注意饮食卫生,不玩火,不乱动电线插座,切实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潜力。

4、幼儿在园内要时刻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坚决不做危险的事情,未经老师允许不能随便离位喝水、上厕所、扔垃圾等,必须按老师要求排队喝水、入厕等,不在厕所内打闹、嬉戏,并按老师要求排队回教室。

5、户外活动时,幼儿要严格按活动要求,在老师的指导下进行活动。

三、家长(监护人)职责

1、配合幼儿园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不让幼儿携带危险物品到园,在送孩子入园前,要对孩子的书包、口袋检查一遍,如发现有小刀、钉子、玻璃碎片等危险器具或玩具都要及时清除,如果没有清除,入园时要及时告之老师。、

2、家长应了解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家长接送幼儿入园离园,请自觉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表,及时接送幼儿入园离园。(早上7∶30入园,8:00关掉大门;未在园吃午饭的幼儿11:10接幼儿离园11:30关掉大门。下午2∶20开门,2∶40关掉大门;5∶00依班次接孩子离园5:30关掉大门。)

3、家长务必将幼儿亲自送到门口,交给老师,离园时从教师手中接走幼儿,不能让幼儿自己到园或将幼儿送到大门口后,不见教师就离开。

4、如有急事需要托他人接送,务必提前打电话告诉老师方可。家长联系方式如有变化的,应及时告知本班教师。5、如果孩子患有传染性疾病,如水豆等,请在家医治好后方可入园,入园时并将孩子的状况告诉老师。

5、接送幼儿时在路上请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如果使用车辆接送的,不得超载、超速行驶。如有违规者,后果自负。家长要做好幼儿不在园的安全保护工作,切实保护幼儿的人身安全。

6、在接送孩子时,请讲车辆停放到大路口,保障道路畅。家长应注意幼儿的饮食卫生安全,教育幼儿不带零食及其他吃的食品到园,更不能在流动摊位上给幼儿买零食吃,如吃了家长带给的零食而引起的事故,由家长自负。

7、幼儿家长(监护人)有义务将幼儿的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况等状况以书面形式告诉幼儿园,以便幼儿园针对个别幼儿的特殊状况采取适当措施。

幼儿的安全,是幼儿教育工作重中之重,是幼儿健康成长的前提,期望各位家长高度重视幼儿安全工作,本职责书的资料签字各方面要严格遵守,幼儿园与幼儿家长(监护人)要密切配合,切实把幼儿安全工作做好。

幼儿或家长违反以上条款,造成安全事故的,幼儿园不承担职责。

班主任签字(章)____________家长签字(章)___________

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6

学生安全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为了确保接送学生途中的安全,学校与家长签订接送孩子安全责任书:

一、要求学生遵守作息时间(上午6:35-6:55到校,下午16:45-16:55离校,学生按时到校,按时回家,不提前到校,不随意留宿他家,学生在校外发生的不安全事故,由家长承担责任。

二、家长教育子女在道路上走路和骑车时要靠右边;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并注意观察两边来车,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不要在马路上追逐打闹。

三、坚决杜绝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四、严禁家长驾驶车辆顺路接送别家孩子,如果出现此类现象,所发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该家长承担全部责任。

五、家长在学到校接送学生时,务必严格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要把自己驾驶的车辆停在学校规定的区域内,以免造成交通堵塞或引发交通事故。

六、学生家长要按照学校上放学时间准时接送,切勿误时误点。以免错过接送学生时间。

七、学生因为生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校及离校必须第一时间与班主任及时联系。

学生签名:

监护人签名:

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7

为进一步落实社会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推动全镇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切实加强对各类学校安全工作的管理,明确职责,落实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确保全镇政治稳定,净化教书育人环境,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尚屯中心学校与学校签订学校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一、各中小学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安全工作摆上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实行校长负责制,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加强学校治安防范机制,确保本单位社会政治稳定。

二、加强对学生安全其他各项工作的管理。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严格坚持学生整体、重大活动审批制度,凡需全校学生集体规模的重大活动,事先必需报经中心校审批。全年无严重、重大学生安全事故发生。

三、加强对学校饮食卫生工作的管理。学校要切实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工作的管理,专人负责,健全制度,措施具体,坚决落实责任追究制;学校要在教育局、中心校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对学校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体检;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无明显品行问题和心理、身体健康问题;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全部持有健康证和教育培训合格证,无证人员不准上岗,学校食堂内和校内直接或间接从事学生食品加工、生产、销售的摊点,必需有卫生许可证;学校定期检查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学校领导要经常深入学校食堂进行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及时消灭安全隐患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教育学生不得食用地上捡拾的一切有害食物,全年无学生饮食中毒事件发生。

四、加强对中小学学生的健康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法治教育。在开展的"安全教育月"活动中,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提高学生自我安全防护能力,教育学生非直系亲属不得随其外出,或在有公路、电缆、电线、危房等不安全的场所滞留、玩耍。使学生非正常伤亡率控制到最低点。

五、积极增加经费投入,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学校危房比例不得超过校舍总面积的0.5%,且能随时鉴定、停用和改造,杜绝因校舍倒塌而造成师生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

六、与有关部门配合,取缔学校200米以内的一切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歌厅、网吧、游戏室等场所。彻底治理学校内部和周边环境,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氛围。

七、学校按照不同的季节上好安全教育课。如开学初,放假前,入冬时,夏季来临时等。并将安全教育的内容整理归档。

八、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学校及周边治安乱点得到有效治理,各类危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及教学生活秩序的事件得到及时破获并明显减少。

九、广大师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普遍得到加强,校园保卫组织、规章制度健全,各项防范措施落实,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无赌博、卖淫嫖娼、吸食毒品等社会丑恶现象,列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十、学校师生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秩序基本满意。

主管单位:睢县尚屯镇中心学校

主管人(签):

责任单位:

责任人(签):

二月

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8

学校档案管理职责书

一、档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带给准确、可靠的依据。

(二)建立档案资料室。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校务办公室等行政职能部门和团委应设档案柜。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光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贴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

(二)卷宗务必注时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留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学位、学衔,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待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总务处、政教处、校务办公室等行政职能部门,团委、少先队大队部、学生会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务必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透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务必持有单位,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志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档案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持续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每一天下班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对违反管理制度,不遵守档案操作规程,工作不负职责,以致发生事故,丢失或泄漏档案材料所引起的职责事故的直接职责人,要追究职责,并根据情节轻重参照《学校安全工作条例》和《学校管理工作制度汇编》要求进行惩罚。

七、职责限期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职责书一式二份,分管部门和职责人各执一份。

分管部门负责人: 档案管理员: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9

为了确保学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辅导站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教师有过错的,按教师过错的大小确定教师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

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

7、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

10、学生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边、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注:家长若不履行以上协议,学生可不参加辅导班学习。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辅导学习期间。

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西拉科学校 辅导教师(签字):

乙方(学生):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0

学校_班级_班主任_

根据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和责任到人的原则,为了确保学生的人生安全,认真抓好学生安全教育以及管理的需要,经班主任、家长商议签订本责任书。

一、班主任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班主任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建立班级安全制度。

三、班主任平时要加强教室、楼道、操场等地方的安全检查,及时向学校报告有关情况,消除安全隐患。

四、学生在校内遇到危险情况时,班主任要挺身而出,保护学生的人身安全。

五、家长是学生的主要监护人,对学生的安全负有主要责任,要认真学习安全知

识和安全法规,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超载、超速、无证车辆,注意交通安全,如家长未按要求,学生出现安全问题,概由家长负责。

六、家长或监护人要经常提醒学生注意安全,并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下河、塘、堰、池洗澡或玩水。

七、当在园内发生安全事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积极地与班主任配合,采取积极措施救助受伤学生。

八、符合下列条件的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不负责任:(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缺陷;(2)学校或教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学生自杀、自伤,或在对抗性或具有风险性的体育竞赛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的;(4)其它意外因素造成的。

九、本责任书从签字之日起生效,由学校保管。

家长签字:

班主任签字:

_中心小学校

二〇一_年_月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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