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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经理公司责任书(推荐3篇)

2023-06-25 16:34:01条据书信

工程项目经理公司责任书(推荐3篇)

工程项目经理公司责任书 篇1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定义,本合同下述简称分别指:

a.业主:

b.是项工程:本合同第1.1条所约定的工程;

经甲、乙双方商定将本合同第1.1条约定的工程施工任务实行目标责任承包管理。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是项工程的名称、地点及内容

1.1 名称:

1.2 内容:

乙方的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2.1本标段业主、监理、上级主管部门对甲方签定(或发出)的合同协议及相应文件、合同谈判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件、技术规范、施工图表、指令等形成的甲方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也是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1.2.2 执行、完成以乙方名义与作业队、供应商所签订的涉及本项目劳务或其他商务合同。

1.2.3 为达到上述目的所必需的与之相关的一切其它辅助性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①、 临时工程:临时用地的征(租)用、恢复;施工用电设备搭设;施工临时工程、设施、施工道路的养护与维修、交通畅通维护;

②、 施工队进、出场、停工及纠纷处理;

③、 拌和场平整处理、三通、恢复;

④、 驻地建设与恢复;

⑤、 施工安全保障措施,施工范围内的环境保护与污染处理;

⑥、 上级各部门对施工现场的各项迎检所要求的准备工作等。

1.2.4 当地政府、群众、业主、监理关系的协调。

第二条 是项工程的责任目标

2.1 经济(效益)目标:

2.1.1 产值目标:乙方应满足业主进度要求,冬季、雨季期间应尽可能组织生产。

2.1.2 责任成本目标:乙方上交甲方管理费:按结算总造价的 收取。收取管理费后剩余部分作为乙方的责任成本,包括但不限于:

a. 各作业队、供应商、零星工程等项目施工的直接成本。

b. 业主、监理、各级政府部门收取的费用;

c. 项目应交纳的各种税费;

d. 项目部现场经费以及本合同1.3.3工作内容所形成的一切费用;

e. 竣工文件编制及缺陷期的成本;

f. 甲方对本项目进行的例行检查、合同(含人员)履约检查、业主指定到场的一切人员往来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派出项目工作的人员工资按约定标准执行;

2.1.3 利润目标:乙方应足额上缴完甲方管理费用,项目的盈亏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关,所有的亏损由乙方承担无限责任。

2.1.4 第2.1条内所包含各项经济指标,合同有效期内不予更改。

2.2 质量目标:乙方保证所承包的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中,应按照下述约定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承担质量责任:

2.2.1 按照业主、监理、上级主管部门、部颁技术规范、质量验收标准及要求约束乙方。

2.2.2 按照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谈判会议纪要、质量相关约定的质量目标及要求约束乙方。

2.3 进度目标:进度目标满足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谈判会议纪要的工期要求。

2.4 安全目标:以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及合同谈判会议纪要及安全相关协议约定的安全目标、安全责任约束乙方。

2.4.1乙方施工时自行组织交通维护,确保施工安全,承担施工过程中造成安全事故的一切责任。任何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均由乙方负责。

2.4.2工程开工前,乙方须向业主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安全管理方案,向路政部门递交书面施工申请和安全组织方案,签定施工安全责任书,到高速公路交警和路政部门为施工车辆办理相关手续。

2.4.3乙方在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现场施工作业均应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根据《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中道路施工安全设施设臵示例要求设臵施工标志,服从路政管理人员的道路安全管理。严格按规程摆放标志牌、锥形筒,不许使用残缺标志牌,标志牌版面要全贴高强级反光膜。

2.4.4乙方需配备专职安全员。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身着规范的橙色养护服装,施工车辆必须悬挂明显的施工作业标志,可变信息标志牌必须24小时开启。

2.5 管理目标:

2.5.1 人员管理:

2.5.1.1 甲派人员管理、职责及薪酬:

a.甲派人员管理:挂名项目经理1名,项目现场管理人员1人,财务负责人(会计)1名。如乙方不能严格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增加人员加强监管,费用由乙方承担。

b.甲派人员职责及薪酬:

挂名项目经理:甲方指派一名挂名项目经理。此项目经理为象征意义的挂名,职责仅为配合乙方在上级部门检查中到场,项目经理的权限、职责由乙方履行,挂名项目经理的薪酬为2500元/月,不计考勤。

项目现场管理人员:是甲方派驻现场的管理代表,负责监督乙方履约行为,负责行政印章管理、资金拨付管理,监管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工程直接成本真实性,审查备案各作业队、供应商的计量、结算、支付情况,保持与甲方本部的联络沟通等事务。本岗位常驻工地,薪酬为元/月。

财务负责人(会计):掌管项目部财务专用章,依据本合同及甲方财务管理制度控制资金流向,严格执行资金支付终端制,保证乙方利润的合理、及时拨付,以及从事与其职责不冲突的项目财务工作,本岗位常驻工地,薪酬为元/月。

甲方暂派现场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2名。如乙方不能严格按本合同履约,甲方即增加1名现场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按本合同约定。

甲派人员日常办公所需交通工具、通讯、劳保费用以及项目管理过程中意外伤害等安全费用均由乙方提供。其中,通讯费按400元/月.人包干,其余费用乙方按实给予报销(或执行项目部同等人员标准)。甲派人员探亲费两个月一次,由乙方按实给予报销往返火车卧铺票或汽车票。

乙方必须为甲派人员提供办公及食宿条件,包括电脑等办公设备。甲派人员因工作原因回公司的往返车旅费由乙方按实报销。

甲派人员仅限于对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成本、劳务及财务支付至终端等进行监管,不具体负责组织与指挥施工,超出以上工作职责范围外的行为属当事人个人行为,与甲方无关,若由此引发矛盾或造成损失的,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甲方人员仅按照业主和合同要求履行监管职能,甲方人员的任何行为不能因此而免除乙方在本项目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和经济纠纷等方面的全部责任。

以上岗位人员工资按业主下达的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之日止,每月从乙方计量款中扣除,由甲方直接发放。

工程完工后,乙方自行到甲方公司盖章,甲方监控工程所发生的费用约定由乙方承担。

c.甲派人员无权变更本合同任何内容,无权签署或承诺任何与本项目有关的经济合同、签证、结算书及法律经济文件,如有由个人自行负责。甲乙双方任何经济关系均由双方公司出具书面文件为准。

2.5.1.2除甲派人员之外的项目管理人员由乙方负责组织,报甲方批准。甲方如认为乙方有关人员的工作行为可能影响或已实际影响合同的正常履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组织,乙方必须即时安排。

2.5.1.3乙方主要管理人员在本项目现场的实际工作天数不得少于26日历天/月,必须常驻守工地指挥施工。甲方将严格考勤,乙方离开项目必须向甲方书面请假。乙方每缺勤一天甲方将处以乙方3000元/天的违约金。

2.5.1.4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为从事本标段施工的工程管理人员、劳务人员(包括民工)办理意外伤害险。

2.5.2 财务管理:

a.项目实施过程中乙方严格执行甲方的财务核算和管理,确保项目管理数据的真实准确,乙方应确保项目人工、机械、材料和管理费用的真实性,并由双方共同在项目部的帐户直接支付到终端。

b.乙方必须严格资金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杜绝无合同和超合同结算与支付。 c.在项目当地设立专门帐户,由甲方控制财务专用章,乙方控制财务私章。

2.5.3 合约管理:

a.本项目所有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b.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经济合同、结算文件只能以乙方名义与分承包商签定,乙方不能以甲方或项目部名义签定任何经济合同或办理任何结算;

c.乙方签定与分承包商的经济合同、结算书,在签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甲方备案。如合同或结算书不符合正常、实际情况或虚假甲方有权停止一切支付。

2.5.4信息管理:乙方必须按照业主、监理及甲方的信息管理标准的要求,做好项目的所有信息收集、整理、归档、更新工作,每半个月更新一次并报项目部及甲方分别存档;

2.5.5台账管理:乙方必须按华路要求建立本项目有关的合同台账、计量台账、结算支付台账、设备材料台账、测量台账、试验台账、纠纷处理台账、民工管理台帐等,并明确专人管理。

2.5.6印鉴管理:项目部公章不用于本项目任何经济合同签署,只用于项目部上报监理、业主资料盖章,任何以项目部公章签署的合同为无效合同,并由乙方承担重大违约责任,乙方如私刻项目部公章将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条 责任、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 甲方有权对项目工程的实施进行跟踪、监督、检查、处理。并享有因此而产生的各种权利,如检查监督权、奖罚权等。

3.1.2 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及计划规定,对乙方提出违反规定的有关事务行使否决权;

3.1.3 乙方选任施工队伍,甲方有权对所选定的施工队进行考核,对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队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更换;

需甲方与监理、业主、设计单位、上级部门等方面的关系协调,因协调发生的费用列入乙方成本。

3.2 乙方权利与义务

3.2.1 为了使乙方履行好本合同,乙方组织本项目管理班子;乙方指定现场负责人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相关个人资料附后。

3.2.2 乙方在开工前必须办妥工程一切险及第三方责任险。

3.2.3 乙方应承担的费用:

3.2.3.1项目实施成本及相关费用 。

3.2.3.2甲方的管理费(含市场开发及垫付费用等)。

3.2.3.3 甲方委派人员费用,详见本合同2.5条款。

3.2.3.4 甲方人员到项目现场进行项目迎检、工地检查及现场问题的处理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a、往返交通费用

b、车辆费用: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驾驶员行车补助(0.15元/km) c、食宿费:乙方安排或参照甲方标准支付.

d、出差工地补助:一般员工按200元/天支付,部长按300元/天支付,副总以上按500元/天支付。

e、甲方垫付的各种费用等。

3.2.4 乙方应按业主、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和甲方批准的计划组织工程实施,并保证服从其安排,保证技术人员、施工人员、施工队伍满足项目要求;

3.2.5乙方对甲方与业主为是项工程所签的一切合同均予以认可,并按照甲方的要求继承甲方在该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负责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承担责任;

3.2.6乙方应于每月30日前向甲方提供所施工项目的阶段施工实施情况报表(格式见附件)、下阶段工程进度计划、工料机计划,同时上报本月资金使用情况和下月资金使用计划;

3.2.7 乙方负责对是项工程的项目管理、技术资料编写及报送、协调关系等。

3.2.8 乙方须文明施工,及时清扫工程垃圾并清运出场,严禁将垃圾堆放路上或倒在边坡上。

3.2.9 乙方必须及时收集项目信用评价资料,并将原件及时交给甲方。

第四条 计量(变更)、结算与支付

4.1 工程的计量(变更)与签认

4.1.1 计量与签认

4.1.2 计量(变更)文件提供应包括但不限于

(1)格式施工日志(见附件一);(2)格式工程签证单(见附件二);(3)工程量测量计算报告(见附件三);(4)质检验收报告(见附件四);(5)计量(变更)批准文件;

(6)期中交工证书;(7)完工交工证书。

4.1.3 计量与签认

4.1.3.1 文件的签认按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要求经业主、监理全部签认后作为计量的依据,否则为无效签认。

4.1.3.2乙方对作业队或供应商的任何工程项目的计量文件必须附原始证明资料(格式见附件),且不能超过业主批复相应项目的计量,超出部分为无效计量。

4.1.3.3 零星工程的计量与签认手续同上。

4.1.3.4 乙方必须每月按合同要求,对业主、作业队及时计量。

4.2 工程结算、支付:

4.2.1 结算应当提交的资料

除按计量应提交的资料之外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1) 合同依据;

2) 结算依据;

3) 各支付终端应扣各种款项、分摊费用

4.2.2 结算程序及批准

业主对是项工程款付款到帐后,乙方必须按计量程序、结算程序、支付程序办理各终端工程款。在完成各终端结算后,可按金额不超过合同约定支付比例进行支付;

业主支付给是项工程的工程款,须保证支付给非乙方终端的剩余部分及时支付给乙方。

最终的支付:在满足支付条件的情况下,最终支付在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签发交工证书后28天内支付给乙方或其它终端;质量保修金在监理工程师与业主签发解除缺陷责任期证书后42天内按本合同约定条件支付给乙方或其它终端。

4.2.3项目完工后,乙方应加快与各终端的结算,及时办理清算手续,应加快与业主的清算进程,待与业主清算完毕后,甲乙双方进行工程尾款、保修金的清收。

4.3 对乙方所有支付必须按程序到终端:

a. 属乙方自有设备的自建工程款;

b. 乙方外购材料、租赁设备的供应商及作业队民工工资等款项;

c. 上缴管理费用、甲派人员工资等款项;

d.支付终端后乙方剩余工程款自行处理。

4.4甲方管理费的收取:在第一次计量款(或实际支付款)到位后,暂按合同金额计算管理费且一次性全额交清。最终结算金额如超过合同金额,管理费按相同比例计算并在业主最后一次支付款到位时一次性交清。在扣除甲方管理费、税金及项目经理和监管人员包干费用后剩余资金全部支付到终端,支付时乙方需提供资料见本合同第五条财务与劳务管理。如乙方提供资料不及时或不真实,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财务与劳务管理

5.1 财务管理:

a.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国家有权机关认可的凭据(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清册、购物凭据、租赁合同与支付租金票据、采购合同与发票等),由甲方派驻工地财务组织统一建账。乙方应由专人负责办理资金使用手续,防范人为风险,乙方要加强项目财务和资金的安全管理,确保资金提取、保管的安全,使用流向合理,报销凭据完整有效。

乙方必须就本工程项目建立完整的财务账簿、账册、按照会计准则归集所有凭证交由甲方派驻财务人员进行财务处理,乙方的有关的帐目和凭证,须符合甲方的要求,并且在业主要求时,应交给指定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5.2 甲方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的成本费用必须用于本工程,不得挪作他用。

5.3 乙方必须按国家及是项工程所在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时支付人工费(包括乙方所属的农民工工资、劳动保护费、社会保险费等费用)、材料费、设备租赁费、生活用品采买费等,并由甲方监督检查其支付情况。乙方按时向甲方提供每次进款后的支付情况报表,如乙方不按时提供或不按实际情况提供,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不盖章,由此引发此类经济纠纷概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乙方须要求作业队在逐期支付所雇佣的人员的工资(包括农民工工资)时,必须建立的工资发放花名册,在全部人员签字手续完备后交一份给甲方备查。对于项目所有人员的工资,均应该由本人进行签收,保障工资发放落实到劳动者手中。

5.4 劳务管理

5.4.1 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劳务管理法规办理;

第六条 工期与进度管理

6.1本合同工期:以业主要求工期为准。 如遇业主对是项工期有新的调整,乙方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保证按期完成。

6.2 乙方必须在合同约定的工期(包括是项工程总工期和合同工程内的分阶段节点工期)内完成合同项目,按期开工,合理组织施工。

6.3 与是项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时间要求的工作,乙方都应当按指定的日期完成,如未能按指定日期完成,则可认定为乙方工期延误。

第七条 风险与担保管理

7.1风险预防

7.1.1乙方为是项工程所订立的全部合同须向甲方备案,并接受甲方《合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7.1.2乙方不得以甲方或项目部的名义开展任何经济活动。

7.2担保管理

业主要求的履约保证金,由乙方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并在与业主签定合同前将保证金足额一次性交甲方,由甲方交业主。

如乙方未及时全额缴纳履约保证金,所引起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7.3如乙方因项目劳务纠纷、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导致甲方经济、名誉损失,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申请司法机关冻结乙方资金、资产,弥补甲方所有损失,并无限追究乙方责任。

第八条 检查与考核管理

8.1业主、监理、甲方对乙方进行日常和专项的检查与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处理。

8.2甲方依据项目部岗位职责标准对乙方人员进行考核、检查,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甲方可要求乙方更换或直接派人。

第九条 奖罚与其他

9.1本项目需达到以下要求:

a.a)项目被评为合格工程;

b)进度满足工期要求;

c)劳务、材料、设备等纠纷率为零

d) 项目信誉评价为A以上。

如上述有一项以上(含一项)条件不能满足,则甲方按 %收取管理费用。

b.项目受业主、上级部门书面批评一次,甲方处罚乙方0.5万元/次;业主、上级部门给予经济处罚的,甲方按同等额度加倍处罚;业主、上级部门给予奖励的归乙方所有。

c.若由于乙方质量、进度、安全等原因造成业主约见甲方企业负责人所引起的费用归乙方承担,并罚款1万元/次。

9.2乙方一旦出现严重违约事项,甲方可视情节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承担下述违约责任:

9.2.1终止本合同,由甲方自行组织施工;

9.2.2未完工程甲方按中标价的120%向乙方追加赶工损失;

9.2.3之前所完工程的债权债务由乙方负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9.2.4没收乙方所交保函保证金或没收乙方直接交业主的现金保证金。

9.2.5严重违约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A) 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

B) 乙方不按程序报备合同、计量、结算、人员、设备资料,或报备资料弄虚造假;

C) 重大安全事故;

D) 重大质量事故;

E) 被业主或监理驱逐出场;

F) 进度严重滞后;

G) 挪用资金、套取项目资金、虚报发票、虚列成本、费用严重超支;

H) 项目评比进入最后一档、致使甲方进入黑名单;

I) 乙方在计量支付中对作业队超额支付的。

J) 未按要求办理各项保险的。

K) 致使甲方卷入项目劳务纠纷

9.3其他特别约定:

a.本项目投标文件中项目经理为 ,乙方应负责与业主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变更后的项目经理为 ,项目经理挂名费用按 元/月。

b.在该项目一切正常的情况下,甲方暂不委派现场管理人员,其日常监管工作由甲方工程部、财务部履行,因此乙方承担工程部1000元/月、财务部1000元/月共计20__元/月的包干兼职工资及费用,该费用在上缴管理费时一并扣除,由甲方直接发放到工程部、财务部。计算时间为与业主签订合同日起,至项目交工日止。该费用在上缴管理费时一并扣除,由甲方直接发放到工程部、财务部。如需甲方为乙方提供服务时,乙方负责甲方出差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

c、如发生本合同中9.2条款中的情况,甲方将按照本合同2.5.1条款增加监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d.甲乙双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b.本项目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满,本合同即告终止。c.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甲 方:(签字) 乙 方 :(签字) 单 位:(盖章) 单 位:(盖章)

日 期: 日 期:

工程项目经理公司责任书 篇2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对 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成功进行项目施工管理,保证完成工程施工各项指标,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自愿达成本项目经理责任书,希双方严格执行。

一、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简况:

(一)项目名称:

(二)所在地点:

(三)建设单位:

(四)工程预算造价:

二、乙方即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简称项目经理),是指受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甲方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三、甲方主要职责和义务:

(一)为乙方开立内部项目结算账户,协助乙方收取工程款和工程决算。

(二)向乙方提供企业现行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三)为乙方提供技术支持,审批施工组织、施工方案,提供工程创优指导。有权对乙方在技术、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督促,如发现乙方在施工及经营管理中发生的问题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改正或停工。

(四)向乙方委派会计,行使财务管理、掌控印章等职责,监督乙方严格按公司的印章管理办法使用公章。有权对乙方的财务进行不定期检查、监督和审计。

(五)协助乙方做好材料采购、工程验收、备案等工作。

(六)做好工程项目管理的考核工作,并按甲方的有关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奖励和处罚。

四、乙方在承担工程项目管理过程中,履行下列职责和义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

(三)执行项目承包合同中由项目经营者负责履行的各项条款;

(四)对工程项目施工进行有效控制,交待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五)乙方应加强资源的优化和动态管理,执行和服从甲方对项目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宏观调控。代表甲方与劳务作业层签定并履行劳务分包合同。

(六)乙方应根据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订立的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协议等约定的工程质量、进度、期限和其他指标和要求,对施工项目自开工准备至竣工验收以及收取工程款、工程决算实施全过程全面管理。

五、乙方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行使以下管理权力;

(一)组织项目管理班子(甲方派员除外);

(二)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

(三)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

(四)选择施工作业队伍;

(五)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管理权力。

六、乙方获得经济奖励和应承担经济责任。项目总款项,经依法缴纳各项税费、摊去各项成本,按核定结算工程款 %扣除管理费后,如项目亏损的全额由乙方承担弥补;盈利全额奖给乙方所有。

七、乙方应当完成以下责任指标:

八、乙方确认在甲乙双方结算之前,拨给项目部的工程款、工程借款和用上述款项购置的财产(包括赊帐购买的财产)属于甲方公司财产,严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侵占、挪用。乙方对外发生购材料、租赁设备、设施及外协等合同关系涉及金额在 万元以上时,应及时报甲方备案。

九、乙方用工应当与有营业执照的劳务公司订立劳务分包合同,确保不发生拖欠民工报酬事件。

十、乙方应当完成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2)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

(3)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

(4)搞好组织和协调,解决项目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5)搞好项目部内部利益分配。

(6)进行现场文明施工管理,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

(7)搞好后期管理,包括竣工验收、结算、资料整理和总结分析。在解职之前接受审计。

(8)处理项目经理部善后的工作,包括协调签定工程保修书,项目经理部解体后人员的处理,善后工作小组的建立,帐目的移交,工程价款的回收债权债务的处理。

(9)协助企业进行项目的检查和评奖申报。

十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撤换项目经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施工项目发生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2)违反法律法规、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

(3)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刻制公章、私设帐户或者以擅自以甲方及其项目部名义对外借款、赊欠货款。

(4)侵占、挪用工程款、专用借款或财产的。

(5)明显不能完成经营指标、出现经营危机或者有其他根本性违约的。

十二、根据乙方完成项目指标情况,按甲方奖惩规定给与奖励或处罚。

十三、担保人为乙方就本项目经营责任书中全部义务、责任,向甲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的担保书。

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因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中权利义务发生争议的诉讼,由甲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十五、本项目经营管理责任书一式 份,甲方双方各执 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乙方担保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

1、工程施工合同文本;

2、公司现行相关制度和文件。

工程项目经理公司责任书 篇3

1 代表公司负责具体某个施工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三个管理体系和其它管理制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2 项目经理是本项目施工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对本项目施工的安全、质量、工期成本负全面责任。

3 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执行公司和上级有关的规章制度,维护企业形象,保护企业利益,履行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接受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理,完成项目预定的目标和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4 组织编制和实施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技术、质量、工期、安全、降低成本、文明施工等项管理措施;

5 组织编制施工项目的年、季、月、旬(周)计划以及劳务、材料、构件、机具设备、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使用计划,并组织实施;

6制定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人员定编及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权限和项目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建立考核机制,奖罚兑现;

7 建立高效率的通讯指挥系统,协调项目部内外的各种关系,及时妥善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8 组织单位工程或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的发包,并对发包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成本和文明施工等进行监督、控制和管理;

9 建立健全项目成本核算体系和成本核算制度,强化项目的财务管理,严格财经纪律,有效控制项目的各项开支;

10 组织预结算、成本核算、工程款收取,负责对债权债务的清理。

11 组织工程档案和交工验收资料的搜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对工程施工进行书面的综合总结或专题总结,及时总结工程管理中的经验教训;

12 对已竣工并交付使用的工程有参与回访的义务,对因施工原因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及时组织保修;

13 接受公司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向上级领导报告生产、经营以及各项管理工作的情况,如遇重大问题、紧急情况或特殊事项应随时报告;

14 组织定期的工地安全、质量大检查,发现和处理突发事件,及时消除隐患。

15 参与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组织重伤事故,一般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6 检查督促安全质量部门认真实施安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技术措施,保持安全、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确保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17 抓好工程项目预算、结算、实施合理的劳动、材料定额,励行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编制工程竣工后技术经济分析报告,提交公司工程部。

18 重视人才发掘和人才培训,会同有关部门培训合格人才,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努力实现目标。

19 协助公司进行对项目部的检查、考核工作。

20 履行与公司签订的技术经济责任书的各项条款和各类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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